國家賠雙倍,候選人發大財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2/26台北報導】
修改選舉補助款相關規定杜絕帶職參選亂象
鑒於近年公職人員選舉,普遍出現甫選上公職人員, 旋即投入另一場公職人員選舉,不但違背對選民的承諾, 倘再次勝選,除能再領一次選舉補助款, 甚至可能須再為此舉辦一場選舉,補其遺缺, 導致國庫對於同一屆公職人員選舉,需給付兩次選舉補助款, 為此嘉義市桃山人舘館長林瑞霞、 首都監督聯盟召集人廖惠與台灣制憲基金會辦公室主任黃啟豪假立法 院103室提出修改選罷法選舉補助款的相關規定杜絕帶職參選的歪 風。
召開本次活動的嘉義市桃山人文館館長林瑞霞指出:「 帶職參選造成國家賠雙倍,候選人賺兩倍」的選舉亂象, 不只違背候選人對選民的承諾,也造成浪費税金之不公不義。
大家這陣子感受最深的當屬韓國瑜! 他創下就職不滿一年即轉換跑道選總統,影響所及, 一些市議員急著換跑道選立委!林瑞霞說「以嘉義市為例, 八個立委參選人,有五位就是剛當選市議員! 黨籍橫跨國民兩黨及台聯背景」, 出席的首都監督聯盟召集人廖惠也提到「 台北市16個候選人有五位是現任的議員!」 而根據天下文化統計六都轉換市議員跑道選立委的比例竟高達22% !我們又如何單單譴責韓國瑜是『落跑市長』?
如何杜絕這種帶職參選,投機的歪風? 林瑞霞認為應該修改選舉罷免法中,有關選舉補助款的相關規定。「 帶職參選之當選人,應按所餘任期比例,捐出前次所領選舉補助款, 作為公益用途」不失一個考慮修法的方向。
另外負責提名的政黨亦應負連帶責任!廖惠指出「 按政黨應培養人才及推薦人才為其政治責任!而今提名帶職參選, 無異帶頭罔顧政治承諾及社會公平正義, 故推薦之政黨亦應負連帶責任,若因此造成補選, 應依比例負擔相關費用,以符民主政治責任政治的真諦。
台灣制憲基金會辦公室主任黃啟豪表示「 我們製作承諾書拜訪參選的立委候選人及政黨,承諾其當選後, 若未任滿而帶職參選其他公職人員選舉, 導致國庫對本屆之公職人員選舉須再次給付選舉補助款者, 本人願按所餘任期比例,捐出本次所領選舉補助款,作為公益用途; 推薦之政黨亦願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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