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P立院黨團:兒童節前完成修正兒少法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3/28立法院報導】
完善兒少保護安全網,讓兒童遠離受虐
鑑於近年兒童受虐案件、狼師事件頻傳,各界都期盼完善相關法制來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本會期開始本黨團與行政院即積極著手推動多項兒童保護立法,以建立兒少保護安全網,讓兒童遠離受虐,其中「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經衛環委員會三天的討論與協商,凝聚修法共識。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表示,本案要感謝國民黨召委徐志榮積極協調,目前各黨團均已簽署協商結論,我們希望列入明日院會第1案,期盼能在兒童節前三讀通過,建立能讓兒童遠離受虐,平安健康成長的環境。
此次兒少法修正六大重點包括:
一、建立兒童死因調查機制,防堵虐兒再發生,降低兒童死亡率。
建立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定期公布分析結果,希望從死亡原因勾稽虐兒因子,防堵虐兒問題。
二、司法及早介入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程序,保障兒少人身安全。
為使司法及早介入調查程序防範憾事發生,當兒少之訪視顯有困難或行方不明,涉有犯罪嫌疑者,司法警察機關得報請檢察機關處理;地方主管機關評估兒少之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應移送司法警察機關報請檢察機關處理。
三、強化不適任人員(如:狼師、惡保母)資訊系統建置及勾稽整合各單位資料,避免不適任人員進入體系任職。
分別規範兒少福利機構、課後照顧班及中心之負責人、工作人員之消極資格要件,並增列聘僱工作人員前未主動查證之罰則。
四、要求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
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但其設置及管理查閱等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五、高風險之六歲以下兒童給予特別保護。
增加6歲以下兒童未辦出生登記、預防接種或有其他不利處境時為應視為高風險應通報範圍。
六、通報人身份保密,鼓勵關懷鄰家。
明定通報人之身分資料保密之規定,以免通報人擔心身分暴露導致怯於通報。
幹事長管碧玲表示,兒虐事件令人不捨,修法的腳步雖然無法及時彌補之前的傷害,但卻能防止事件再度發生,除了修法外,我們也要求行政院要積極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及「全方位兒童醫療照護網路」,投入人力與經費用來預防與提供整合服務。高風險家庭更需要社會的支持,民眾多一分雞婆、多一分關心,孩子就少一分傷亡,多一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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