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准蔡錦賢再選議員,監委陳師孟、蔡崇義調查
圖:監委陳師孟(左)、蔡祟義
《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8,10,20)
監察委員陳師孟、蔡崇義於8月以未及時修正公職人 員選舉罷免法,讓曾經於1887年間犯預備行賄罪遭判刑確定之蔡錦賢 仍得於2010年及2014年參選新北市議員為由,提案糾正內政部, 今中選會再度通過蔡錦賢2018年新北市議員參選資格, 罔顧社會正義,監察委員陳師孟、蔡崇義申請自動調查。
新北市議員蔡錦賢前經舉發於1998年間預備賄選而遭判有期徒刑7月 確定,其未入監服刑,潛逃至中國,直至行刑權罹於時效始返台, 並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之模糊空間,連續於2010年 及2014年二次當選新北市議員。監察委員表示,該事件於今年8月 已經本院對內政部怠於修法提出糾正案,詎蔡錦賢仍不知反省, 繼續登記參選,中選會亦明知而縱容,怠為處置。
監察委員並表示,中選會罔顧社會公平正義,任令「選賢與能」 之理想被有心人士再三踐踏,是否有虧職守? 其資格審查之決議過程反覆,且傳出違反該會之會議規則, 是否確有其事?又此前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於候選人資格初審, 是否因政黨考量而放水?其後有無對中選會關說施壓? 均有徹查之必要。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