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玉欣:檢討外勞政策,解救20萬失能家庭


(本報訊)「我家的外勞逃跑了,我也不知道上哪找人,誰來照顧我?」55歲的劉先生因車禍造成脊髓損傷,頸部以下全身癱瘓,靠著呼吸器與抽痰機維持生命,需要24小時的看護,「台灣的看護一個月要6萬,請不起,外籍看護工落跑還得等六個月才能再請,真的很不合理。」劉先生表示,他一口痰堵住,隨時可能喪命,外勞一旦落跑失蹤,家人就得放下手邊的工作輪班照顧他,「害得我小孩子工作都丟了,不想連累他們,好幾次都想死,卻連自殺的力氣都沒有。」

「照顧我的外籍看護工跑掉那天,我就餓著泡在尿和屎裡一整天,報警和找移民署說要協尋我的外籍看護工,卻說還要等三天才能通報。」33歲的楊先生罹患遺傳性肌肉萎縮症,移位、如廁、三餐都需要旁人協助,家人都在外地工作,平時僅有他與外籍看護一同生活。他指出,政府的長照制度眼下根本無法提供24小時的照顧,家人勉強湊錢幫他請了外籍看護,已不能使用喘息服務,而外勞一旦落跑,政府不旦沒有積極查緝、連結資源協助,還有諸多限制,根本就是扯後腿的行為。

立法委員楊玉欣表示,台灣目前有超過70萬失能人口,僅有20萬家庭請得起外籍看護工,這些仰賴外籍看護工生存的失能或身心障礙朋友,痛苦指數本就超高,一旦外籍看護工逃跑,整個家庭立即陷入高度壓力與混亂當中,經濟與身心衝擊龐大,政府應秉持「苦民所苦」的同理心,協助這20萬家有外籍看護的失能家庭。

有鑑於此,立委楊玉欣30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就業服務法」部分修正條文進行逐條討論時,強力要求勞委會修正並通過以下條文與決議:一、主管機關應督導私人就業服務機構,加強外籍勞工的職前訓練及行為管理,共同防止外籍勞工逃逸。二、要求行政院勞委會放寬國人申請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的門檻與標準(附表一)。三、要求行政院勞委會會同衛生福利部檢討「身心障礙項目附表五」,讓申請外籍看護工的標準與身障者的需求一致。四、要求行政院勞委會開放家中「有二名以上中度身心障礙者」申請家庭看護。五、要求入出國移民署加強查緝行蹤不明之受聘僱外國人。六、要求行政機關檢討目前受聘僱外國人行蹤不明的通報機制。七、增訂受聘僱外國人行蹤不明的立即通報機制。八、縮短外籍家庭看護行蹤不明時,雇主申請遞補的等待期間。九、將外籍機構看護行蹤不明的情況,納入雇主得申請遞補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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