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崇廉委員評議國民黨黨產

民進黨追討國民黨來台後的黨產近二十年,為每屆大小選舉必然操作的議題,有試必靈,不義黨產成為沉重包袱,因而終使國民黨於2000年失去執政權。文中指出:「我們也曾經犯過錯,我們願意誠心的向國人致上最誠摯的歉意」。這「也」是指還有誰,雖有「願意」卻捨不得鏗鏘有力的送出道歉,這才是搖擺的決心和虛偽的行動使全文顯得軟弱乏力。(見原文第3頁) \n\n 國民黨公告清查黨產的最佳第一時機應為1985年國民黨受時代潮流所逼迫由革命政黨轉型為民主政黨之際。政府決定開放黨禁、終結一黨獨大、解除戒嚴、廢除戒嚴法令、開放報禁、准許言論自由,當時國民黨的聲望在國內外似有起死回生。第二最適當時機或為1996年總統選舉由間接民選(由國民大會代表選出總統)改由全民直接選舉總統(馬英九當時主張間接民選)之時,台灣的民主似己開始落實,國際間也都肯定,如果在上述二個時間點上主動清查黨產公布詳情還財於民,國民黨才算是一個脫胎換骨的民主政黨,可惜錯失良機。 文件中指出94年8月馬英九接任主席後指示務必在2008年以前將黨產處理完畢,在動機上如果是為了2008年搶大位,則不足取,恐怕也不易取得,如果是為了重振國民黨威望,則應先大破身邊的黑金體質和官商糾葛的弊端,才能大立台灣民主政治的坦途,馬英九主席和宋楚瑜主席均師承經國總統,兩者對民主的體認及為民服務的素養以及浩然大公的胸襟,卻相去甚遠。馬主席可能不清楚身邊有多少重量級人士正在為紀德艦提升性能和三項軍購在關說,為軍火商效力,照國民黨的說法要等起訴有罪後才能處置,這就是國民黨執政期間使海軍蒙羞的拉法葉模式。 整篇總說明文件,未見謙和坦誠,引用當年奪產的法令作現今的托辭,斷然指責追討還地的原主為清算不當之行為,卻不見將高層黨工玩弄法令,利用投資中飽私囊,而只以巨額虧損公佈了事,既然承認有犯錯,更要化歉意為澈底改錯的行動,才能算是向人民交代,才能告別過去的烏雲。至少在說明全文中完全看不到。 1994年3月國民黨向政府登記為社團法人以營利事業為宗旨之一,之前黨產均登記為私人名下,這才是清查黨產的重點區,許多國內外不當虧損之投資案始於民國83年之前,很多黨產非法取得亦早於83年之前,民間爭議和追討的也是集中於此一時段,國民黨竟以「其取得登記原因都符合當時法令規定」為由不作清查亦不公布,這種清理黨產,如何誠實面對(見原文第4頁)。 黨產中不少擅取自日本戰敗後賠償之國有財產,理應列入我政府公有,或日本威權方式掠奪台灣民間私有之土地財物,則更應循法理程序歸還原主私有,這一部份,完全沒有清白交代,今後仍可能為政黨間的爭議,亦為政黨爭取為民服務的最佳體材,也是每逢選舉時的響亮口號,黨產總說明對民進黨2008情結並未解除,國民黨如真心願「浴火重生」,那就該學學親民黨「為民服務,白手起家」,國民黨沒有了黨產,看看馬英九身邊還有多少人?還有那些人? 不過,最後我個人對馬英九個人仍然是十分推崇而肯定的,我們畢竟在同一辦公室同事多年,相知相識深厚,只是他生不逢時,注定他此番將經過長段的試煉和艱困,他接任國民黨主席後敢面對頑癬固疾覓醫診治,願重拾舊有沉擔不辭負荷,都是亂世英傑的機會,也是他無可選擇的遭遇,黨產總說明只是一小步,到清查公布還有大段距離,向全民交代恐非一廂情願之舉可以了斷的。告別歷史有此可能嗎? 我不是別人,是一位曾是50多年受國民黨蒙羞的黨員。


民進黨追討國民黨來台後的黨產近二十年,為每屆大小選舉必然操作的議題,有試必靈,不義黨產成為沉重包袱,因而終使國民黨於2000年失去執政權。文中指出:「我們也曾經犯過錯,我們願意誠心的向國人致上最誠摯的歉意」。這「也」是指還有誰,雖有「願意」卻捨不得鏗鏘有力的送出道歉,這才是搖擺的決心和虛偽的行動使全文顯得軟弱乏力。(見原文第3頁)
國民黨公告清查黨產的最佳第一時機應為1985年國民黨受時代潮流所逼迫由革命政黨轉型為民主政黨之際。政府決定開放黨禁、終結一黨獨大、解除戒嚴、廢除戒嚴法令、開放報禁、准許言論自由,當時國民黨的聲望在國內外似有起死回生。第二最適當時機或為1996年總統選舉由間接民選(由國民大會代表選出總統)改由全民直接選舉總統(馬英九當時主張間接民選)之時,台灣的民主似己開始落實,國際間也都肯定,如果在上述二個時間點上主動清查黨產公布詳情還財於民,國民黨才算是一個脫胎換骨的民主政黨,可惜錯失良機。
文件中指出94年8月馬英九接任主席後指示務必在2008年以前將黨產處理完畢,在動機上如果是為了2008年搶大位,則不足取,恐怕也不易取得,如果是為了重振國民黨威望,則應先大破身邊的黑金體質和官商糾葛的弊端,才能大立台灣民主政治的坦途,馬英九主席和宋楚瑜主席均師承經國總統,兩者對民主的體認及為民服務的素養以及浩然大公的胸襟,卻相去甚遠。馬主席可能不清楚身邊有多少重量級人士正在為紀德艦提升性能和三項軍購在關說,為軍火商效力,照國民黨的說法要等起訴有罪後才能處置,這就是國民黨執政期間使海軍蒙羞的拉法葉模式。
整篇總說明文件,未見謙和坦誠,引用當年奪產的法令作現今的托辭,斷然指責追討還地的原主為清算不當之行為,卻不見將高層黨工玩弄法令,利用投資中飽私囊,而只以巨額虧損公佈了事,既然承認有犯錯,更要化歉意為澈底改錯的行動,才能算是向人民交代,才能告別過去的烏雲。至少在說明全文中完全看不到。
1994年3月國民黨向政府登記為社團法人以營利事業為宗旨之一,之前黨產均登記為私人名下,這才是清查黨產的重點區,許多國內外不當虧損之投資案始於民國83年之前,很多黨產非法取得亦早於83年之前,民間爭議和追討的也是集中於此一時段,國民黨竟以「其取得登記原因都符合當時法令規定」為由不作清查亦不公布,這種清理黨產,如何誠實面對(見原文第4頁)。
黨產中不少擅取自日本戰敗後賠償之國有財產,理應列入我政府公有,或日本威權方式掠奪台灣民間私有之土地財物,則更應循法理程序歸還原主私有,這一部份,完全沒有清白交代,今後仍可能為政黨間的爭議,亦為政黨爭取為民服務的最佳體材,也是每逢選舉時的響亮口號,黨產總說明對民進黨2008情結並未解除,國民黨如真心願「浴火重生」,那就該學學親民黨「為民服務,白手起家」,國民黨沒有了黨產,看看馬英九身邊還有多少人?還有那些人?
不過,最後我個人對馬英九個人仍然是十分推崇而肯定的,我們畢竟在同一辦公室同事多年,相知相識深厚,只是他生不逢時,注定他此番將經過長段的試煉和艱困,他接任國民黨主席後敢面對頑癬固疾覓醫診治,願重拾舊有沉擔不辭負荷,都是亂世英傑的機會,也是他無可選擇的遭遇,黨產總說明只是一小步,到清查公布還有大段距離,向全民交代恐非一廂情願之舉可以了斷的。告別歷史有此可能嗎?
我不是別人,是一位曾是50多年受國民黨蒙羞的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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