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2/18台北報導】
教育部於本(18)日上午召開「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以下簡稱退場審議會)第9次會議,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彭富源署長主持,共有委員18人出席(本會全體應出席委員25人;出席委員人數已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
財團法人台灣省花蓮縣私立國光高級商工職業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華濟永安高級中學、財團法人台灣省雲林縣私立益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財團法人台灣省屏東縣私立志成高級商工職業學校、財團法人臺灣省嘉義市私立大同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及財團法人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等6法人,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符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21條第4項「本條例施行前已停辦學校,於停辦期限屆滿,仍未能恢復辦理或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的情事,教育部依本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令6法人解散,並依本條例第21條第2項至第3項規定辦理清算及賸餘財產的歸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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