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審計室介入後投保率漸提升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台北報導/ 2017,10,11】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下稱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花蓮縣轄內部分營業場所屬酒吧、酒家、特種咖啡茶室、視聽歌唱業等行業,尚未依花蓮縣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自治條例辦理投保,或有已投保而逾期等情事,經促請檢討改善。納保比率已逐漸提升。
花蓮縣政府鑑於觀光人數日趨增加,為保障民眾進入特定公共場所之生命財產安全、加強消費者權益、降低營業風險及維護社會安定,於民國(下同)104年9月17日訂頒花蓮縣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自治條例,規定經營舞廳、舞場、酒吧、酒家、特種咖啡茶室、視聽歌唱及三溫暖業等特定行業,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花蓮縣審計室於104年12月查核發現,花蓮縣政府自該條例公布施行以來,未能積極輔導前開特定行業場所投保,致轄內122間特定營業場所,仍有83間未依規定辦理投保,或有已投保而逾期等情事,合格投保比率僅占31.97%,經於105年2月26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花蓮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花蓮縣政府自105年3月起,積極輔導特定行業業者依規定納保,並將投保狀況列入稽查裁罰項目,且對新設立之場所,投保情形列入審查項目,截止106年6月底,納保比率已提升至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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