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旅遊=休閒=浪費?

談公務員考察的合理性
(台北訊)公務人員出國考察成效向來容易遭人詬病,考察經費浮濫亦已不是新聞,但是這種以公務考察名義行觀光之實的例子卻是年年重演,立法委員黃偉哲舉出部分地方民代出國的考察報告為抄襲旅行社行程交差了事的情況,黃偉哲認為,除了要求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審慎考量該考察是否有迫切性及必要性之外,在不為難地方民代字句書寫考察報告的難題下,地方主管機關可另尋其他報告陳述方式,讓出國所學得以執行發揮,以免民眾看了東拼西湊與無建設性的報告內容觀感甚差,進而有公帑遭受浮誇濫用之疑。
黃偉哲指出,在外界極力關心地方首長特別費之餘,地方民意代表的出國考察費用亦有待公評。96年度政府已編列各級機關出國考察經費計5448萬7千元,成效卻受人質疑,根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全國九百多位縣市議員,每人每年編列10萬元出國考察費,總計9千萬元。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及代表,每年最多可補助5萬元出國考察費用,若依本屆各地鄉(鎮、市)民代表當選人數3718人而言,政府一年約得花費1億8590萬元來補助地方民代的出國費用。而地方民代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往往以考察「觀光旅遊」、「地方建設」等不同名義出團,回國後不是報告沒寫,就是胡亂抄襲旅行社資料應付了事,有時心得部分更是敷衍寫上「應借鏡當地,對本鄉做個妥善完整規劃」,然而隨著時間過去,也未見考察結果確實對台灣做了哪些貢獻。端看這些報告上的出國行程抄得精采逼人,研考會網站上的出國報告專區儼然已成為一個旅遊資訊網,「假考察,真觀光」之實果然名不虛傳。
黃偉哲表示。為促進各機關人員出國所獲資訊廣泛流通、便利公眾分享,研考會網站上完整蒐集自民國59年以來,各政府機關、學校人員派赴國外考察、研究施政經驗及專門技術所撰寫之報告。由於地方政府所屬機關之出國報告未強制刊登於該網站上,因此不少民代利用公費公然出國旅遊也無人監督,導致報告抄襲情形嚴重,或者乾脆不寫報告。為了避免地方經費濫用,若確有考察必要,地方主管機關可考慮接受口頭報告或者研擬更適切之報告方式,讓一些心有餘而力不足或不知從何下筆的地方民代,得以貢獻出國所學。除此之外,各機關亦應從嚴審查核定出國計畫,人員回國後報告若不符計畫目標,亦應強迫修正資料,並持續追蹤考核成效,以維持考察報告之品質。
最後,黃偉哲也呼籲,地方行政機關與其花錢至國外旅遊,不如將經費移做國內發展觀光之用,國內例行多年的「公務旅遊」風氣,應徹底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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