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呼籲:立院應儘速通過民事更生法案
「個人債務更生及破產法案推動聯盟」1/16上午成立
(台北訊)年關將至,惡質討債引發之社會案件頻傳,許多債務人因此選擇自殺一途,面對催債聲四起,弱勢的債務人要如何過個好年冬?許多長期推動弱勢權益,如勞工、殘障、智障、婦女、老人等族群之社福團體決定共同發起成立「個人債務更生及破產法案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債務人更生聯盟)」,並於一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假立法院群賢樓一0一室召開成立記者會。
記者會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林?正執行長、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簡錫?執行長、法律扶助基金會郭吉仁秘書長、台北分會林永頌分會長、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謝東儒秘書長、台灣勞工陣線孫友聯秘書長等團體代表說明聯盟成立緣由及目前弱勢族群負債生計窘境,進一步呼籲立法院採用聯盟對個人債務更生及破產法案之建議,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召委郭林勇立委及賴幸媛立委皆到場表示支持,聯盟於會中送出象徵更生法案通過的紅包(「通過更生法案、脫離弱勢循環—讓卡債族安心過好年」),祈讓更多徘徊於自殺路口的底層弱勢家庭珍惜生命,脫離弱勢循環,同時希望立法院儘速於下會期三讀通過「民事更生法」,且能即刻實施,聯盟成立未來必積極推動立法工作,作為弱勢家庭的支持力量,讓需求殷切的家庭可以安心過好年。
近年因金融機構的浮濫授信,使得社會底層的弱勢民眾,如殘障、智障、婦女、勞工、老人等,紛紛因家計而成為卡債族,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謝東儒即指出:「由於殘障與智障者之辨識能力不足,易淪為有心人士的現金卡借貸工具,除他們本身變成卡債族之外,高額的負債讓家人也跟著淪為卡債一族!」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則強調:「許多中下階層的勞工朋友,為求溫飽而使用現金卡和循環利息,以近日發生的力霸案而言,該集團的勞工權益未受保障,在面臨生計問題之時,極有可能變成下一批的卡債族。」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於1月3日通過民事更生法個別立法,以有別於破產法的方式,讓債務人於破產和法院強制執行債權之外,多一條活路,立法委員賴幸媛指出:「民事更生法主要以保障債務人為出發點,以平等協商的立場,保障債務人的基本生活,我們也要求立法院和行政院將本案列為最優先審理之法案,而此部份的呼籲,更需要民間團體之奧援。」
去年由金管會與銀行團提出第二代協商機制,試圖平息卡債風暴,然該協商機制並未以卡債族角度出發,許多卡債族無法獲得合理的協商條件,甚至還有人轉向地下錢莊借錢,進而引發非法逼債、自殺等社會案件。立法委員郭林勇表示:「立法院下會期應將民事更法案列為優先審理法案,以徹底解決民生問題。未來也希望金管會不要只照顧大企業和財團,也應多關心個人債務人,免得造成下一波之社會問題。」
脫離債務循環 讓弱勢不再弱勢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正表示:「公司在破產之前,尚有聲請重整之程序可以利用,反觀個人卻因無力繳交辦理破產費用而無法宣告破產,此外,現行法復無其他財務重整機制可茲利用!事實上,破產機制應是人民合理的權益,在破產法全面完成修法之前,應儘速立法保障個人債務有『更生』之機制,以維權益。」在歐美等先進國家都有個人破產的相關機制,反觀台灣自詡為人權國家,其相關法治仍待加強。
和平基金會簡錫?執行長強調:「由於民事更生是由法院介入協商,如此亦可避免個人面對龐大財團的情形。同時個人債務人之更生克不容緩,然行政院更生法案版本有關通過後二年再實施的建議根本無視弱勢家庭的更生需要,我們呼籲立法院儘速於下會期通過民事更生法,並能夠即刻實施。」
社會各界對於卡債族之褒貶不一,亦有質疑更生法案是卡債族逃債的方式,對此法律扶助基金會郭吉仁秘書長表示:「更生的目的並不是一筆勾銷所有債務,而是要幫助債務人提高償債能力,債務人聲請更生時必須提出合理的更生方案,該方案原則上要經過債權人會議的同意,且要有履行的可能,如債務人有隱匿、不誠實或有浪費情事者,一律終止更生」。
為讓民事更生法通過三讀後更合乎債務人的需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林永頌分會長說明債務人更生聯盟提出六大立法建議與訴求!如下:
一、更生法案適用對象為四年(最多六年)內償還至少二成以上債務之民眾。
二、為生計而衍生之共益債權應優先清償。
三、債務人申請更生前可選擇是否先與銀行協商,或直接申請更生。
四、更生法適用之對象不應限制其負債薪資比及債務金額上限。
五、更生方案須經債權人過半數同意,但法院若認更生方案對債權人有保障亦可裁定認可之。
六、民事更生法應儘速三讀通過,並應即實施。
債務人更生聯盟成立後,除號召更多社團加入外,將有幾個重點行動,包括拜會司法院、行政院支持聯盟儘速通過更生法案的訴求,強化立院遊說工作(拜會各黨黨團及相關委員會立委)、辦理法案研討說明會、爭取社會支持並適時對外召開記者會,讓社會大眾及需要更生的弱勢家庭知道各黨團對法案的推動情形,務必於立法院下會期通過民事更生法。
加入「債務人更生聯盟」社團名單(截至1月15日晚間八時止,目前仍陸續加入中):中華民國台北市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天主教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財團法人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崔媽媽基金會。
(台北訊)年關將至,惡質討債引發之社會案件頻傳,許多債務人因此選擇自殺一途,面對催債聲四起,弱勢的債務人要如何過個好年冬?許多長期推動弱勢權益,如勞工、殘障、智障、婦女、老人等族群之社福團體決定共同發起成立「個人債務更生及破產法案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債務人更生聯盟)」,並於一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假立法院群賢樓一0一室召開成立記者會。
記者會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林?正執行長、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簡錫?執行長、法律扶助基金會郭吉仁秘書長、台北分會林永頌分會長、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謝東儒秘書長、台灣勞工陣線孫友聯秘書長等團體代表說明聯盟成立緣由及目前弱勢族群負債生計窘境,進一步呼籲立法院採用聯盟對個人債務更生及破產法案之建議,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召委郭林勇立委及賴幸媛立委皆到場表示支持,聯盟於會中送出象徵更生法案通過的紅包(「通過更生法案、脫離弱勢循環—讓卡債族安心過好年」),祈讓更多徘徊於自殺路口的底層弱勢家庭珍惜生命,脫離弱勢循環,同時希望立法院儘速於下會期三讀通過「民事更生法」,且能即刻實施,聯盟成立未來必積極推動立法工作,作為弱勢家庭的支持力量,讓需求殷切的家庭可以安心過好年。
近年因金融機構的浮濫授信,使得社會底層的弱勢民眾,如殘障、智障、婦女、勞工、老人等,紛紛因家計而成為卡債族,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謝東儒即指出:「由於殘障與智障者之辨識能力不足,易淪為有心人士的現金卡借貸工具,除他們本身變成卡債族之外,高額的負債讓家人也跟著淪為卡債一族!」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則強調:「許多中下階層的勞工朋友,為求溫飽而使用現金卡和循環利息,以近日發生的力霸案而言,該集團的勞工權益未受保障,在面臨生計問題之時,極有可能變成下一批的卡債族。」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於1月3日通過民事更生法個別立法,以有別於破產法的方式,讓債務人於破產和法院強制執行債權之外,多一條活路,立法委員賴幸媛指出:「民事更生法主要以保障債務人為出發點,以平等協商的立場,保障債務人的基本生活,我們也要求立法院和行政院將本案列為最優先審理之法案,而此部份的呼籲,更需要民間團體之奧援。」
去年由金管會與銀行團提出第二代協商機制,試圖平息卡債風暴,然該協商機制並未以卡債族角度出發,許多卡債族無法獲得合理的協商條件,甚至還有人轉向地下錢莊借錢,進而引發非法逼債、自殺等社會案件。立法委員郭林勇表示:「立法院下會期應將民事更法案列為優先審理法案,以徹底解決民生問題。未來也希望金管會不要只照顧大企業和財團,也應多關心個人債務人,免得造成下一波之社會問題。」
脫離債務循環 讓弱勢不再弱勢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正表示:「公司在破產之前,尚有聲請重整之程序可以利用,反觀個人卻因無力繳交辦理破產費用而無法宣告破產,此外,現行法復無其他財務重整機制可茲利用!事實上,破產機制應是人民合理的權益,在破產法全面完成修法之前,應儘速立法保障個人債務有『更生』之機制,以維權益。」在歐美等先進國家都有個人破產的相關機制,反觀台灣自詡為人權國家,其相關法治仍待加強。
和平基金會簡錫?執行長強調:「由於民事更生是由法院介入協商,如此亦可避免個人面對龐大財團的情形。同時個人債務人之更生克不容緩,然行政院更生法案版本有關通過後二年再實施的建議根本無視弱勢家庭的更生需要,我們呼籲立法院儘速於下會期通過民事更生法,並能夠即刻實施。」
社會各界對於卡債族之褒貶不一,亦有質疑更生法案是卡債族逃債的方式,對此法律扶助基金會郭吉仁秘書長表示:「更生的目的並不是一筆勾銷所有債務,而是要幫助債務人提高償債能力,債務人聲請更生時必須提出合理的更生方案,該方案原則上要經過債權人會議的同意,且要有履行的可能,如債務人有隱匿、不誠實或有浪費情事者,一律終止更生」。
為讓民事更生法通過三讀後更合乎債務人的需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林永頌分會長說明債務人更生聯盟提出六大立法建議與訴求!如下:
一、更生法案適用對象為四年(最多六年)內償還至少二成以上債務之民眾。
二、為生計而衍生之共益債權應優先清償。
三、債務人申請更生前可選擇是否先與銀行協商,或直接申請更生。
四、更生法適用之對象不應限制其負債薪資比及債務金額上限。
五、更生方案須經債權人過半數同意,但法院若認更生方案對債權人有保障亦可裁定認可之。
六、民事更生法應儘速三讀通過,並應即實施。
債務人更生聯盟成立後,除號召更多社團加入外,將有幾個重點行動,包括拜會司法院、行政院支持聯盟儘速通過更生法案的訴求,強化立院遊說工作(拜會各黨黨團及相關委員會立委)、辦理法案研討說明會、爭取社會支持並適時對外召開記者會,讓社會大眾及需要更生的弱勢家庭知道各黨團對法案的推動情形,務必於立法院下會期通過民事更生法。
加入「債務人更生聯盟」社團名單(截至1月15日晚間八時止,目前仍陸續加入中):中華民國台北市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天主教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財團法人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崔媽媽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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