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分級在那裡?

(台北訊)昨天邱小妹妹事件滿兩周年,回顧走過730天之後,國內的醫院急診制度改善了嗎?民眾發生急症、重症,是否知道該就近送往那間醫院救治才正確,才不會做了一堆檢查後,又要轉往別間醫院處理,然而黃金救治時間就這樣一分一秒流逝…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劉梅君說,去年此時,衛生署[1]指將依各醫院擁有的醫療資源分等級,讓119的急救員將最嚴重的患者,就近送到有能力處理的醫院進行緊急救治。365天過去了,衛生署的「醫院急診分級制」仍在只聞樓梯響階段。所以,民眾一旦發生急重症送醫,只能繼續靠老天保佑,不要誤送到沒有處理能力的醫院。
劉梅君指出,救命如救火的急重症,主要分外傷、腦中風和心臟疾病三類,其危急的程度,極可能從一開始的醫院選擇就斷生死。一所有能力處理的醫院,必須要有足夠的設備,以及相關的專科的醫師群;如此,才能在緊急檢查後,展開診斷、住院、緊急手術等一連串救命行動。
某位患心臟疾病的政黨大老,最清楚醫院急診分級的重要性。他曾私下表示,為免因送錯醫院而送命,一再特別交待家人:萬一他心臟病發,千萬別送到離家最近的那所醫院,因為該醫院處理緊急心臟疾患的能力不足,勢必在做了一堆檢查後,還是要轉往另一所醫院。而他可能在第二家醫院又開始做一堆檢查時,就沒命了。
然而一般民眾既非名人權貴,也欠缺醫師親友提供「內線消息」,慌亂之下,只能盲目找最近的醫院救治或任由救護車主導,往往踩了地雷仍不自知。病人於是做了一堆檢查後,又要轉送其他醫院;病人就從意識清楚,被轉到陷入昏迷或沒了生命徵象。
以國內常見的車禍創傷(屬外傷類)為例,在民眾、救護車系統都不了解各醫院的醫療資源的情況下,只能就近送醫。結果受理的醫院很可能沒有電腦斷層掃描(CT)、超音波等檢查儀器,麻醉設備、開刀房設置等,無法判定有無顱內出血、腦振盪等現象,必須轉院。即使有上述相關設備,院內卻沒有神經外科、骨科、一般外科、內科、神經科等急重症醫療團隊24小時值班,處理能力不足,結果還是必須轉院。病患的生命力往往也就在塞車中、轉診中、一再的檢查、等待中一點一滴流失。
劉梅君說,許多有良知的醫師向醫改會痛陳現存醫院急診制度之惡。一個負責任的衛生署,豈忍心讓民眾長期因不清楚醫院的急診處理能力而白白送命?
在邱小妹妹事件兩周年之日,醫改會強烈要求以下兩點:
一、 衛生署必須在三個月內公布「醫院急診分級制」內容,同時將該資訊確實傳達119、救護車系統及緊急醫療災難應變指揮中心(EOC)周知。
「醫院急診分級」內容包括:各醫院的分級別(一、二、三級急診醫院);專長的急診醫療項目(外傷、腦中風、心臟疾病);醫院具備的醫療資源清單(急重症相關檢查設施及設備、24小時值班的急重症相關科別醫師名單)。
另外,EOC的功能不該只是打打電話調病床而已,更要能幫求救的民眾迅速找到有急救能力的醫院。
二、 健保局的醫療費用給付與「醫院急診分級」連動。
唯有該醫院具備能力處理的急重症救護,其申報的醫療費用健保局才受理並給付。


[1] 衛生署新聞稿(940121)、自由時報報導(9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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