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民進黨請客,發國民黨的活動費

李婉鈺反問:朱立倫的錢為何在綠營場子發?!
羅致政、何博文跟國民黨到底啥關係?

(板橋訊)針對羅致政參加何博文主辦的里長聯誼餐會,涉有發錢情事,雖然羅致政表示那是國民黨朱立倫的活動費與他無關,但李婉鈺嚴重質疑羅致政與國民黨的關係:朱立倫在何博文餐會上發錢,羅致政有沒有向小英主席報告、為何沒有第一時間向檢調舉發?
李婉鈺指出,她擔任議員四年內從來沒有輪到過為里長聯誼會買單;更何況,輪由在選舉期間請客,是可被操作的。或者嚴格說應該避免在這敏感時刻,邀請有投票權的里長以聯誼餐會名義聚餐。因此,讓人質疑,是刻意安排?還是「正好」?何博文1-3月的輪值,一定要急在一月初的選前十天辦嗎?難道不能等一等,投完票才辦,甚至可以等2月、等3月,為何偏選在選前請客?
    她再播放另一段錄影帶,質疑幾位藍營人士於羅致政在場的時候的發言,是不是意有所指?請大家多與支持?朱立倫指派的副區長,對羅致政鞠躬哈腰,如此卑躬屈膝,是怎麼回事?羅致正在這場宴會中到底是什麼角色?羅陣營說,到場有很多藍營議員,那正好讓人質疑,羅致政跟國民黨的關係,到底是什麼?
李婉鈺指出,選前近萬元餐會,在場有候選人、有里長、有議員,都是公眾人物,所作所為,應該勇於接受社會公評,羅致政到場就要被檢驗,同樣的,羅致政若握有江惠貞到場證據,也應向檢調舉發、江也要接受調查。
李婉鈺再度強調,何博文以聯誼會名義邀宴有投票權的里長,再請羅致政致詞,即使餐會尾聲江惠貞也到場致意,但這是選前宴請有投票權的特定人士,李婉鈺跟另位選人並未受邀,質疑這場宴會瓜田李下,已經有違反選罷法之嫌。她也將在今天向檢調舉發,要求偵辦。
附件:根據法務賄選犯行舉例(法務部1001114日法檢字1000003316號函准予備查)編號 (假借募款、聯誼活動或其他相類理由,提供免費或自付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餐飲或流水席。何博文,以里長聯誼會名義作東,難道不會構成這個賄選例示的樣態要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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