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設辦事處是「國共共識」
與中國談人權是「對牛彈琴」
(本報訊)昨日陸委會突然再拋出「兩岸互設辦事處」議題, 且對外宣稱初步達成「共識」,但「兩岸互設辦事處」的問題,在2 013年4月就曾具體討論甚久未果,台灣正臨大選期間, 國民黨與共產黨此刻舉動,不免令人感覺充滿政治目的。 台聯黨團表示,兩岸辦事處絕非事務性機構,是具政治功能的「 主權象徵」。
2013年4月,行政院所提出的兩岸互設辦事處條例草案, 給予中國四個注意事項,特惠的八項保障, 將對中國駐台人員給予司法豁免、館舍不可侵犯、 財產文件檔案不能搜索、扣押等禮遇, 當時片面給予中國駐台人員優惠待遇,但中國自始至終從未表示, 對於台灣赴中之官員能有任何外交優惠或保障?總召賴振昌質疑, 今天陸委會所稱的「共識」,到底承諾中國什麼?到底答應中國什麼 ?兩岸互設辦事處根本沒有「共識」,充其數只說是「國共默契」!
昨天陸委會對外的說明資料, 說明兩岸互設辦處事具備促進兩岸各項交流合作、 保障己方民眾權益、急難救助、辦理旅行證件、 通報及人道探視等服務功能內涵。賴振昌對此,很不以為然的表示, 負責旅行事務的台灣旅行社駐中國辦事處都已經在中國設點, 為何要設置功能業務重複的單位?而談及「人道」更是天大的笑話! 這個月香港銅鑼灣書店店員離奇失縱,就是形容中國對「人道」 定義的最好案例!陸委會跟中國談「人道」,根本就是「對牛彈琴」 !
2008年以後台商的陳情案件開始增加,2008至2012年間 ,台商經貿糾紛案件共有1,637件,結案有736件,結案率為 44.96%,但若以台商在中國遭搶劫、傷害、 勒索請求協處的案件,2003至2007年共25件,2008至 2012年則倍增至75件,因案遭限制人身自由的請求協處案件, 2003至2007年共199件,2008至2012年也是倍增 至474件,統計至目前為止,台商在中國遭殺害的有111人, 失縱的有470人,以上數據仍有許多黑數未列!賴振昌表示, 台灣人民對中國還能有什麼期待呢?
馬英九現在就處於「卸任大清倉」,他私下承諾中國的服貿、貨貿、 互設辦事處、中客中轉、兩岸和平協議…等支票, 現在一一趕期兌現,馬英九處心積慮的推動互設辦事處,其實就是「 政治談判」。賴振昌表示,台灣與中國互設辦事處的唯一方式, 就是必須具有領事功能的大使館,因為這是國際上主權的象徵!掛國 旗、外交禮遇、平等互惠,一樣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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