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盟呼籲:快修漏洞百出的《政治獻金法》!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7台北  

公督盟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快修《政治獻金法》---記者陳漢墀攝影

公督盟7/7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我國《政治獻金法》上次全文修正至今已超過十五年,有許多法律上的漏洞,導致民眾無法確實掌握政治獻金的流向,公督盟提出四大修法重點,其內容包含:政黨初選的政治獻金應納管、增列罷免案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杜絕境外勢力利用政治獻金干涉大選,以及大額政治獻金的捐贈與支應限時公開給民眾檢視,依照現行條文規定,擬參選人應於選舉投票日後三個月內申報政治獻金,而受理申報機關需於受理申報截止後六個月內彙整會計報告書供人查閱,並公開於網路。民眾最長需要等到選後九個月才能查詢到政治獻金的申報狀況。現狀不利選民於投票前獲得足夠資訊,造成投票時資訊不對稱,變相擴大財團對台灣政治的影響力。

《政治獻金法》超過十五年未修正!公督盟提出修法四大重點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表示:「儘管公督盟過去多次呼籲政府加強政治獻金的規範與監督,但因涉及多位政治人物的財務問題,立法院修法的進度相當遲緩。他強調,目前政治獻金的透明範圍過於狹隘,應要求政府對海外交易的金流有更有效的控管,防止外力介入台灣的選舉。」仔細盤點立院第十屆任期後,關於《政治獻金法》的委員提案,公督盟發現許多立委提案版本至今都還躺在委員會待審,面對明年即將到來的總統和立委大選,政治獻金法的修正案在立法院卻毫無動靜,公督盟提出四大修法方向:

第一、納管政黨初選政治獻金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提出:「今年初開始,各政黨初選看板已經到處林立,耗費人力、物力甚鉅,部分選區反而是初選比正式選舉還火熱,導致初選金額遠超過其他選區真正選舉的總支出,初選不納管反而使不法資金能趁虛而入干涉選舉結果,公督盟從公眾利益的角度出發,要求立法委員將初選納入《政治獻金法》規範,以監督這些毫不透明、規模龐大的經費來源!」

第二、增列罷免案領銜人及被罷免人:隨著近年來公民意識崛起,人民藉著行使罷免權來表達對民意的案例已經日益增多,鑒於罷免案件亦可能有資金流動,應納入本法規範之必要,讓罷免團體和被罷免者能公平競爭,內政部曾於2020年提出相關修法方向,應盡速送請立法院審議。

第三、杜絕境外勢力利用政治獻金干涉大選隨後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也提到:「公督盟檢閱監察院全球資訊網統計,發現在《反滲透法》通過後,這三年多來,有關政治獻金違法,從境外資金進來而產生有紛爭的部分,共計56件,港澳地區為6件,中國則完全沒有半件違規,但你相信嗎?顯然在現行法規規範或執行端,並沒有造成有用效果,公督盟呼籲相關部門應盡速修法應對。」

第四、限時公開大額政治獻金捐款與支出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認為:「青民協在公投期間與政治人物有許多合作,但當問及街頭廣告看板的經費時,政治人物稱無經費處理。然而,選舉期間,城市卻充斥大量選舉看板,其背後的龐大經費公民團體難以追蹤,希望透過完整的系統建立,讓我們在選前就可以了解相關金流;在執政黨修法之前,候選人也應該主動揭露,接受選民的監督。選民也會比較認同這樣的候選人。」

公督盟理事陳雪梨表示:「台灣民主政治還有很多不理想的地方,選舉天文數字的開銷,是公民所不樂見的。這些金流,我們並沒有完全透明化,也不是理想的政治。主權在民的公民社會依然存在黑暗的角落,我們希望立法院在本屆結束前,讓政治獻金透明化,讓民主政治往前一大步。」

  目前依照《政治獻金法》現行第二十一條規定,選民最晚要等九個月才能看到候選人的政治獻金收支情形,公督盟呼應民間提案,認為候選人大額的政治獻金收入和支出應在選前公布,供選民參考,深化公民監督機制。公督盟呼籲立法院應該要在僅剩的第八會期將《政治獻金法》送進委員會審議,避免法案受到屆期不連續的原則,導致相關修法進度停滯不前。

選前就揭露,選後不後悔!

  g0v開放政獻召集人王向榮以去年2022年九合一大選為例:「距今已過半年,民眾仍無法得知各個議員候選人政治獻金的申報狀況,更無從得知哪些候選人可能受到特定財團、建商的影響。這並不有利於公民社會監督,即時的資訊揭露是相當重要的,去年中選會在選前就公告候選人的財產申報,監察院在政治獻金應該也要以同樣的標準操作!」

  今年五月興富發工地吊臂墜落在軌道上,造成列車衝撞1死14傷之悲劇,也引發社會對工安規範的討論。攤開監察院的公開資訊檢視興富發建設,發現該企業長期透過政治獻金的捐款押寶藍綠雙方的候選人,確保工安意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目前台灣民眾卻無法在選前掌握企業或建商大額政治獻金捐款的動向;參考美國政治獻金的制度,只要收到單筆超過1000美金的捐款,就必須在20日內做特別報告申報,而政府在收到申報的48小時就需公開上網。相比我國《政治獻金法》的規定,最晚須等選後九個月才能查詢到政治獻金的申報狀況,美國的制度讓選民能在選前知道候選人的政治獻金來源,並對可能引起爭議的捐款提出質疑,提升民眾對選舉公平的信任。同時,美國也規定獻金金額超過5萬美金就必須電子申報,實現即時公開資訊之可能,值得我國政府機關參考。g0v開放政獻召集人王向榮也呼籲:「台灣民眾可以關心你家附近的選舉看板從何而來?並共同參與行政院公民提案平台關於政治獻金大額收入和支出應選前公開的連署,特別是候選人的政治獻金的支出應及時申報,供民眾做檢視。」

呼籲各候選人於競選期間自主揭露億萬收支!透明政治:官僚機構應面對而非規避!

    自政治獻金法生效施行到2020年總統大選,共十六年期間,政治獻金申報總額逾新臺幣332億元,個人捐贈超過一半,其餘則為營利事業、政黨及匿名捐贈。行政院主計總處將競選經費計入我國GDP民間消費項目,龐大金額甚至能夠影響當年經濟成長率。而候選人親友贊助「免費贈送」的相關物資、人力則無從考證。人民只能從每次選舉過程中鋪天蓋地出現的看板,電視、網路廣告感受到龐大的資金流動,電視廣告一秒鐘價格約一萬元,政黨派遣代表上政論節目也所費不貲。

公督盟監事林美娜認為:「政治獻金法已經十五年沒有全文修正過,涉及政治人物的利益,要修法並不容易。執政黨完全執政,就需要完全負責,希望執政黨在本屆結束前加以修法,回應公民團體的訴求。另外也倡議在完成修法之前監院應於「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新增自主揭露功能,讓有意願之候選人自行登記公開政治獻金的即時資訊。」

公督盟理事潘威佑則表示:「目前政治獻金在法律端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執行端則是監察院,雙方有責任建立單一窗口,確保公民都能了解政治獻金的流向。並建立相關資料庫,提升民間的監督能力。讓民眾在選前了解候選人的獻金來源,能夠做為明年投票的依據,藉此降低財團對候選人的影響力,實現更健康的民主生態;此外,對於監察院來說,也能降低處理申報資料的人力,讓監察院更有法源依據處理公開資訊的問題。」

  過去的經驗顯示,推動政府資訊開放是一場漫長而艱苦的戰鬥,而公眾的監督是確保政府工作正當性與效能的重要機制,透明的政治獻金系統能確保民眾對公共政策有充分的參與權與監督權,以利台灣朝向真正的開放政府邁進,公督盟呼籲朝野政黨應修法讓十萬元以上支出在兩週內公布,而在法規尚未完備時,候選人自行公開政治獻金即時資訊,爭取選民信任,一同完善民主選舉機制。

公督盟呼籲:

  1. 要求第十屆第八會期之前盡速將《政治獻金法》的相關提案版本送進委員會審查,新增「政黨初選候選人」、「罷免團體」,以及「被罷免人」之概念,確保初選和罷免金流、資源能清楚揭露,朝向健全民主政治發展。
  2. 面對境外勢力利用政治獻金干涉大選結果,呼籲相關部門應盡速修法應對。
  3. 呼籲社會大眾參與民間關於「政治獻金大額收支應選前公布」的連署活動,在完成修法之前監院應於「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新增自主揭露功能,讓有意願之候選人自行登記公開政治獻金的即時資訊。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

立法院總務處長由周傑升任,引發一連串的人事異動(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