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2/15台北報導】
新國會第一個預算會期僅剩不到2週,原本預計將處理2 兆 1,615 億的中央政府預算及5 兆 3,582 億元的國營事業預算及基金,加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目前僅通過紓困預算,8兆國家預算嚴重誤點,直接衝擊明年度民生計畫!
游錫堃院長亦曾積極就預算延宕議題召開黨團協商,各黨團皆同意於11月及12月中,分別完成公務預算及國營事業預算之委員會審查,但截止至上周五,仍有召委未依承諾完成審查,總預算案確定無法於會期內完成三讀,依憲法第68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第1次自2月至5月底,第2次自9月至12月底,但從過往經驗而言,立院實際開議日,皆落於九月中下,如今國家預算至今未審完,怎麼敢準時休會?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補充說,依法立法院每年分別於2月、9月開議,今年9月1日報到後,卻拖到9月18日才開議,結果現在預算審不完了,卻又想準時12月底休會。立委月薪19萬,已經晚上班了就應該晚下班。但現在卻想要準時休會準時下班,有這樣荒唐的事情嗎?全台認真努力工作的上班族,都應該打電話到立法院抗議。
預算審查淪挾怨報復工具? 開議近3個月竟等不到排審機會!
公督盟強調國會立委減半後,常設委員會縮減成8個,委員審議的預算變多,加上雙召委制度,召委權力相對集中,若以本次公務預算來說: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李貴敏所負責的總統府及國家安全會議、國史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至今未安排預算審查,官員連上台辯證的機會都沒有,而法務部及所屬亦僅安排詢答,並未進入實質的討論與處理,內政委員會召委鄭天財所負責的中央選舉委員會同樣僅安排詢答,會期僅剩不到2週,若監督機制淪為立委挾怨報復的工具,恐怕對國家財政造成傷害與不良的影響!
而從營業基金及非營業基金來看,外交國防委員會召委呂玉玲所負責排審的: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財政委員會召委林德福所負責排審的: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公司、臺灣土地銀行公司、財政部印刷廠、臺灣菸酒公司、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李貴敏所負責的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毒品防制基金,經濟委員會召委賴瑞隆農業作業基金、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農民退休基金,同樣未進行審查,公督盟呼籲預算審查非常科學,應該要嚴審而非延審,若召委利用職權,拖延預算審議,甚者更想刻意安排在會期末最後一天才排審,其草率與倉促更是不在話下!
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前台聯立委許忠信補充說明,議事攻防在野黨有不同的意見很正常,但不能將整個國家的預算拖住。預算厚得像六法全書,審核既辛苦,也很需要專業,但時程方面,一定要符合預算法,這是法治國家最基本的素養。我當時也是當反對黨立委,也知道要表達自己的立場,但我們原則就是用合法的方式,我們不會違法的用整個預算不審的方法,這樣國家不能運作。就是要在預算書裡面把不合理的部分一項一項挑出來,讓立法院表決不了,小黨就可以在黨團協商中增加發言權,這是完全合法的方式。
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也進一步表示,現行立法院為雙召委制度,單位預算的排審時間掌握在召委手中,部份召委利用職權,將排審延後,甚至拖到最後一天才審查。使得社福民生預算都受影響,例如衛福部補助中低收入戶長輩換假牙的預算,也受牽連。在民主政治下,政黨攻防可以理解,但不應該把民生計畫當成議事攻防的綁架工具
預算連年延宕!國營事業審「最快」也延宕174天
依照《預算法》第51條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也就是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早該在去年11月底前,立法院就該三讀通過,但公督盟針對預算延宕議題,逐一檢視102年至109年預算會期中,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公務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延宕天數分別如下:102年度為46天、2859天(至今未通過);103年度為45天、409天;104年度為54天、197天;105年度為18天、396天;106年度為50天、356天;107年度為61天、371天;108年度為41天、343天;109年度為51天、174天,由此可見,從102年後不論是中央政府總預算或國營事業預算,皆無法遵照預算法的規定,如期審議完成,不僅沒有準時審查完成,拖延狀況更是日益嚴重!不論是王金平院長、蘇嘉全院長都曾創下預算延宕超過一整年的歷史紀錄,預算連年延宕儼然成為立法院的歷史共業,特別是國營事業與非營業基金無一倖免,其中審查「最快」的是延宕174天通過的109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形成「今年預算今年才審」的怪異現象!
公督盟預算評鑑小組召集人李宗黎認為,預算是國家施政計畫的表現,也是具體的計劃施行必備。一直拖延預算審議,從責任政治角度來看非常不負責任。在戒嚴的威權時期,已故知識份子殷海光教授,曾用6個字批評當時政府「很認真的作假」。以人數來講,執政黨絕對有辦法通過預算,但現在這樣拖拖拉拉,可能拖到有一天沒有審核就直接表決通過了。「很認真的作假」也許要再送給現在的政府,不希望國家走到這樣的地步。
新興計畫首當其衝 民生預算恐遭牽連!
雖然《預算法》第54條留有後門條款,支出部分除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須等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其餘幾乎都照前一年度的常態預算動支,也就是說只要預算延宕,預算則會有未審先用的疑慮,大大弱化立法院監督政府預算的功能。
以 110年度預算為例,新增計畫50項,計238億元,其中包括台灣電力公司為穩定供電與推動綠能建設所辦各項電廠更新、擴建及再生能源發電相關計畫;台灣中油公司為增加天然氣產能所辦各項天然氣輸儲相關計畫;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為提升軌道安全及品質所辦各項鐵路設施改善相關計畫。不僅影響業務推動,而新興計畫不但不能執行,通過後被壓縮的時間與計畫,更是一場災難,預算法雖訂有補救措施,但各機關實際運作,基於尊重立法院,預算未完成審議前,仍不敢動支,立法院現階段預算審查的時程已經與預算法的規定有巨大的落差,當預算審查延宕到錢都快用完了才通過,民主的監督機制還有什麼意義?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進一步補充說,現在台灣正在進行能源轉型,中油、台電都有很多綠能的新興計畫,這些綠能預算若沒通過,就無法執行,若綠能無法如預期供電,到時台電若臨時供電出了問題,影響的是整個國家。疫情期間大家努力守護台灣,若疫情後要拚經濟,先從準時通過預算開始,議事攻防不應該拖著國家一起沉淪。
最後,公督盟政策部主任甘順基總結:公督盟會持續關注這件事,現在預算已經延怠了15天,公督盟會在官網、臉書持續倒數,請全民一起來監督,到底要延宕幾天之後,國家預算才會順利通過
公督盟再次呼籲朝野應在兼顧民主制衡與監督下,盡速通過國家預算,而立院在未審完國家預算前,不應準時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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