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審計室: 路外停車場收費疏失,稽查輔導後大改善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以下簡稱彰化縣)查核發現,彰化縣政府辦理路外收費停車場登記管理作業,對於已設立營業稅籍惟未取得停車場登記證之業者,未落實稽查及管理,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加強稽查及輔導業務,有效減少無證違規營業情形,維護民眾停車權益。
彰化縣路外收費停車場經營情形 (彰化縣政府提供) |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彰化縣政府自108年10月起運用營業稅籍資料及派員實地稽查違規營業停車場,截至109年4月底止之稽查結果,輔導取得停車場登記證者計5家、已申請停車場登記證尚在審理中者計12家,因現況與登記規範未合而停止營業者計22家,合計39家,占72.22%,已有效減少縣內停車場無證違規營業情形,並裁處違規業者罰鍰計32萬餘元,另持續輔導其營業合法化,有效維護民眾停車安全及消費權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