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有下一個用死揭露真相的受害者」
7月3日深夜,衛生局林姓女雇員從新北市衛生局頂樓一躍而下。離世前,她在臉書寫下千字文,控訴遭到性侵害、暴力對待等,甚至提到傷害自己的人對外打造「愛家愛信仰的形象,但私底下頻頻動作想毀了我。」在接連收到男方妻子「妨害家庭」、男方「妨害名譽」的告訴,甚至有週刊記者傳訊告知即將截稿刊登此事。連串打擊下,讓她最後決定「願用這條命,讓真相浮出檯面」。
悲劇發生後,始終保持沉默的林女家人,13日在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律師簡大為的陪同下舉辦記者會,道出這段期間以來的悲痛心情,並籲請司法一定要全力查辦,還家人與妹妹一個公道,同時也公開林女母親在她離開一週後,親筆寫下的一封思念信。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則指出,根據林女的控訴,她面對的是「權勢關係下的性暴力」,這類犯行,其實惡性更加重大,對被害人帶來更嚴重的傷害,且不利於被害人求助。所以,權勢關係下的性侵害,應被司法及社會大眾更嚴格的評價,對於性侵被害人才有正義可言。
各種抹黑、批評,家屬:「最痛的二次傷害」
林女的親哥哥與堂姐在記者會上代表家屬表達立場,他們表示,前些日子優先處理妹妹的後事,同時努力梳理、平復失去親愛妹妹的傷痛,所以遲未對外正式回應,現在透過勵馨基金會與簡大為律師的協助,終於有機會好好說明一下家人的心情與立場。
哥哥表示,妹妹在護專就讀老人照顧科系時,當時奶奶還在世,或許是那段陪伴、照顧奶奶的心情與回憶,讓她對長照產生相當大的熱忱跟興趣。進入弘道基金會工作之後,受弘道提拔至日本研習,也因此對長照有更多想法。曾經她說著,除了照養長者的身體健康外,更重要的是尊重長者的內心想法,讓老人家在大半輩子為社會付出後,年邁之時也能受到社會大眾的尊重。
哥哥指出,後來妹妹說遇到貴人,願意讓她負責管理一間長照單位,因此她轉而北上加入「五甘心」打拼,但北上發展的過程似乎不順遂,當時工作似乎相當繁重,雖然盡可能每月回家一兩次陪家人,但總是帶著工作回家,一個人忙到清晨。甚至曾發生在非正常時間卻跑回來,當時的她淚流滿面且面帶恐懼,隨即關進房裡嚎啕大哭。當時曾關心妹妹詢問發生了什麼事情,她也只是說工作上受到了委屈被刁難,壓力大才忍不住。至今回想起來,她當時應該是受到了更嚴重且無法對他人訴說的委屈,但妹妹還是堅持報喜不報憂,把歡笑給給家人與朋友,卻把委屈留給自己,在看到妹妹的文章,發現她這三年來的遭遇與痛苦後,家人的錐心之痛真的難以描述。
林女的堂姐也表示,妹妹努力投入許多年輕人不願接觸的老人照顧服務,想不到有此遭遇,而事發後各種莫名其妙的抹黑、批評,甚至意圖塑造妹妹負面形象的言論,對家人真的是最痛的二次傷害。
她說,外界對整起事件有許多疑問,這些疑問家人也同樣在尋找答案,而目前已將能找到的相關佐證資料都交給律師。現在的他們,除了梳理喪親的悲痛外,就是期待司法能為家人找出整起事件的真相,隨後她也分享林女母親在她離開一週後手寫的一封信。
「如果真的兩情相悅,為什麼從沒聽妳幸福的說過呢?」
信中充滿一個母親的苦痛與思念:「回想那天深夜趕到北部,看到瘦弱的妳幾乎粉身碎骨,碎裂的臉上還留著驚嚇。我完全不敢相信,為什麼用這麼慘烈的方式離開世界?到底是多大的痛苦,讓妳連死都不怕?」
信中寫到,女兒最後一次跟她說晚安時,還分享著之後要忙工作,可能無法回家,但也承諾說要帶她去吃大餐,「還承諾著未來的妳,是想要好好的活下呀!」同時,對於女兒與男方的關係,母親在信中也提出疑問:「那個人,說你們是兩情相悅,但如果真的兩情相悅,為什麼從沒聽妳幸福的說過呢?為什麼要打妳呢?」、「我好擔心妳是為了保護家人,才被迫跟在一個妳不喜歡的人身邊!這些疑問,檢察官告訴媽媽,他們一定會盡全力查辦!媽媽相信他們可以給我答案。」
信中也寫下母親對林女獨自承受一切的心疼:「一個女孩子,接二連三收到官司傳喚,還有記者嚇人的詢問,妳一定嚇壞了吧!媽媽好心疼,為什麼妳要獨自承受著這麼大的痛苦?為什麼所有的苦都往自己心裡藏呢?我們不是無話不說嗎?」、「女兒呀,來生我們再當母女好嗎?但答應我,下一次,有事情一定要跟我說,好嗎?」
「權勢關係下的性暴力」更惡劣,卻更有機會被輕判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權勢關係下的性暴力包括,職場、宗教團體、師生、家內…等,這類案件和所有性暴力同樣面臨求助與蒐證的難題,尤其性侵害屬於密室犯罪,案發當下多無旁人,雖然可使用驗傷、採檢DNA鑑定等技術,但上述方法都有驗不到的可能性,更何況被害人遭受的傷害也未必會在肢體上呈現。
此外,這類受害者更面臨著三大挑戰,一是「加害人可能濫用權勢報復」,例如:宣稱「要讓你在這個圈子混不下去」;其次則為「加害人有其支持者」,加害人可能具高社經地位,甚至是魅力型領袖,擁有支持者,被害人若指控其犯行,可能會遭受加害人的支持者攻擊。
她說,更值得關注是第三個挑戰:「受害者的身心反應不利於求助」,人們往往很難相信與自己親近的人竟會對自己施暴,事件發生後,被害人容易陷入嚇傻、混亂、無助與失控感,甚至對於自我價值和人我關係感到懷疑,進而出現自責、罪惡感、羞恥感等,並出現憂鬱、信任感瓦解、自殺意念等身心受創現象。此外,部份被害人更可能因自我防衛機轉(即生存保護機轉),會否認自己遭受侵犯的真實感受,自我說服接受加害人,給自己一套合理化的解釋,讓自己能生存下去、並且和加害人維持關係。
王玥好說,基於上述種種原因,被害人很可能擔心求助會遭受更嚴重的身心虐待,且當社會環境不友善、自身身心狀況已面臨崩潰的情況下,被害人主動求助的可能性就更加困難。因此,社會大眾和司法人員更應看見與理解,權勢關係下的性暴力受害者面臨更沉重的傷害與壓力。
她也指出,利用權勢地位性侵害的加害人,惡性更加重大,但根據目前刑法妨害性自主相關法條,幾乎都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唯獨第228條是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反而常常成為加害人利用來脫逃更重刑罰的機會。因此,也期待將來若有機會進行修法,應該是把「利用權勢性侵」改為額外加重刑罰的要件,而非讓更惡性的罪,卻有機會獲得相對輕的刑罰。
最後,王玥好強調,人人都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當不幸遇上性暴力事件,猶豫要不要求助時,請不要忘記勵馨基金會一直都在,陪伴、接住性暴力受害者;在專業資源協助下,能讓生活逐漸步向常軌,創傷更有被撫癒的可能。求助專線可撥打全國保護專線113,也可以向勵馨基金會求助,總會電話: 02-8911-8595。
註:刑法第228條: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
【林女母親的親筆信全文-電子檔】
我的女兒于仙呀,妳在哪裡呢?為什麼都沒回來看媽媽?回想那天深夜趕到北部,看到瘦弱的妳幾乎粉身碎骨,碎裂的臉上還留著驚嚇。我完全不敢相信,為什麼用這麼慘烈的方式離開世界?到底是多大的痛苦,讓妳連死都不怕?
妳知道媽媽有多心疼嗎?妳忘了妳最寶貝的狗兒子還在家等妳嗎?端午連假節最後一天6/28晚上妳跟我說晚安!還開心的說下週要忙記者會,不回家了。妳還說著要帶我去吃哪裡哪裡的美食。還承諾著未來的妳,是想要好好的活下呀!
一個女孩子,接二連三收到官司傳喚,還有記者嚇人的詢問,妳一定嚇壞了吧!媽媽好心疼,為什麼妳要獨自承受著這麼大的痛苦?為什麼所有的苦都往自己心裡藏呢?我們不是無話不說嗎?
那個人,說你們是兩情相悅,但他根本不是你的菜呀!如果真的兩情相悅,為什麼從沒聽妳幸福的說過呢?為什麼要打妳呢?我好擔心妳是為了保護家人,才被迫跟在一個妳不喜歡的人身邊!這些疑問,檢察官告訴媽媽,他們一定會盡全力查辦!媽媽相信他們可以給我答案。
于仙,我的女兒呀,有妳這麼優秀孝順的女兒,我引以為榮!有妳這個女兒,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欣慰!但為什麼我們的母女的緣份只有短短的30年,我好希望,我們還有多一點相處時間呀!女兒呀,來生我們再當母女好嗎?但答應我,下一次,有事情一定要跟我說,好嗎?
愛妳的媽媽 7/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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