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不實,賴士葆質疑,台銀澄清華映案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4/9台北報導】
華映案由於媒體報導不實,立委賴士葆昨天在財委會,又對財政部長蘇建榮提出質疑,台銀特別發文澄清。
華映案由於媒體報導不實,立委賴士葆昨天在財委會,又對財政部長蘇建榮提出質疑,台銀特別發文澄清。
臺灣銀行澄清說:
一、華映公司於99年委任本行籌組新臺幣228億元聯貸案, 經多年履償後迨至107年1月間考量該公司106年度營運狀況已 獲改善,且提供該公司名下所有龍潭區土地廠房十足擔保, 遂由本行重組聯貸額度75億元案。
二、華映公司發生營運變故後, 本行認為確保銀行債權收回及兼顧該公司數千名員工權益善盡社會責 任為首要之務,並為善盡管理行角色,緊密催促華映公司及其母公司 大同集團應積極處理,提出可行之債務重整計畫, 並多次召集聯貸銀行團會議,惟未與該公司洽商任何新增貸款事宜。
三、至於華映公司聲請重整, 本行除本於維護所有參貸銀行債權之立場外, 對於國內產業發展及該公司員工生計等社會責任,亦須予審慎考量, 故而建請法院儘速指派檢查人, 以公正第三人之立場查核公司是否具重整價值, 並以其報告作為判定基礎,由法院綜合考量各方利益, 而為最妥適之判斷,法院若允許重整, 本行主張仍由銀行團推薦的專業團隊主導重整案。
四、相關報導影射本行似有隱瞞參貸行88億元補償款損失乙事, 然查該事件係大陸華映科技集團於107年12月29日向華映子公 司華映百慕達提起訴訟之請求支付款,本行於108年3月5日始獲 悉,隨即於3月7日要求該公司說明事件始末,並函促該公司應於3 月15日前召開全體銀行團會議,就報導內容詳實說明, 並未有任何隱瞞訊息等情事。
五、華映公司已於3月15日下午1:30召開全體銀行團 會議說明事件始末,鄭重澄清近期媒體多則不實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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