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江志銘,18趴三點主張

(台北訊)市議員江志銘昨天早上與來自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嘉義市、花蓮縣等地的議員,共同出席了各縣市議會串連提案刪除「18趴新增額度利息補貼」記者會,江志銘表示2005年縣市長選舉,阿扁總統提出「18趴」的改革方案,當時被罵到臭頭,甚至被說成是「票房毒藥」,但因為有阿扁總統的堅持,凝聚社會的能量,逼得馬政府不得不面對這個議題,昨天大家願意再一次來關心「18趴」的問題,可以說是還阿扁總統一個公道,阿扁總統應該會感到非常欣慰。馬政府說阿扁總統的「18趴」改革是「肥高官、瘦小吏」,講這種話根本是胡說八道。

阿扁總統的「18趴」改革,12職等以下的中、低階公務員的所得替代率定在85%至95%,12職等以上高階首長的所得替代率則是75%至80%,這才是真正的「瘦高官、肥小吏」,對大阿扁總統當年的努力大家應該要予以肯定。「18趴」有各種不合理的地方,媒體有很多的報導,我就不再多說,但其中「黨職」併「公職」的年資,然後享受「18趴」的優惠利息,不但「黨政不分」,更是違法又違憲。

扁政府時期「18趴」改革特別把它刪除,而這一次馬政府重新把它恢復,依據民進黨中央黨部的統計國民黨一共有581位高官「黨職」併「公職」年資,包括考試院長關中和台中市長胡自強,馬政府「18趴」的方案不但比不上扁政府,更是國民黨高官自肥的法案,我堅決主張未來在立法院修法時一定要把這一部份刪除。

今年度,也就是100年度,台北市政府對「18趴」的利息補貼高達53億新台幣,但同時今年度台北市政府的「歲入」(1563億)和「歲出」(1769億)短少超過206億元,也就是說台北市現在是「舉債度日」。

馬政府透過立法將「18趴」法制化,既然是「中央立法、中央請客」,那就請「中央買單」,不要中央做好人然後要地方來出錢。

簡單的說,針對「18趴」的問題,我有三點主張:
第一、 必須還阿扁總統一個公道,並對當時的「18趴」改革予以肯定。
第二、 「黨職」併「公職」年資享受「18趴」,違法又違憲,堅決一定要刪除。
第三、 「中央請客」就請「中央買單」,國民黨要用「18趴」來「政策買票」,沒有道理由地方來買單,尤其是由綠色執政的縣市買單,「中央請客」就請「中央買單」,地方不應該再編列相關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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