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

黑心食品不再無法可管!

(台北訊)產銷履歷全球發燒!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今日(18日)在國民黨立委羅世雄強勢主導下,順利一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讓黑心食品的管制與處罰露出希望的曙光,將來民眾可望能夠吃得更安全也更有保障!

由於國內外不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不論毒鴨蛋、病死豬、鎘米以及農藥殘留等問題,都引起消費者的嚴重恐慌。美國在2003年爆發狂牛症後,隔年美國農業部便提出「食品可追溯白皮書」,規定所有輸美的生鮮食品,必須能夠在四小時之內追溯到產銷資訊,否則政府有權就地銷毀。歐盟去年立法要求所有食品都要建立可追溯到生產源頭的機制,並使用國際條碼系統,進口食品若不符合新規範,將禁止輸入。日本在2001年爆發狂牛症以及食品偽造事件後,發起「食品與農業再造計畫」,將食品產銷履歷列入「E-Japan」的重要施政項目之一,政府已提撥二百億日圓將輔導農民和食品業者建立產銷履歷。

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今日審查『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包括行政院版及羅世雄提案的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以及鄭國忠所提之農產品安全管理法草案,在主席羅世雄的強勢主導下終於順利一讀通過,通過的草案內容主要以羅世雄與行政院版本為主,將來中央主管機關得就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實施自願性優良農產品生產驗證制度,除生產、製造、加工外,並加入流通之管理,將來所有農產品『流通』不合法,處罰也將於法有據,對於流通毒鴨蛋、孔雀石綠魚這種黑心食品商將有權力予以制裁!

另外,深受社會關注的有機食品,將來,國內有機農產品、農產加工品需經驗證,進口有機農產品、農產加工品除經驗證外,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始得以有機名義販賣,確實保證有機是真正的有機,而非只是A錢的噱頭!

其他包括,中央主管機關得實施自願性產銷履歷驗證制度;必要時,並得強制實施產銷履歷驗證制度,及實施產銷履歷之農產品經營業者對於產銷履歷資訊,有提供及保存之義務;農產品及其加工品之驗證,由中央主管機關認證之驗證機構辦理;驗證機關被撤銷或廢止認證之事由;農產品及其加工品使用農產品標章,須經驗證合格;農產品之安全管理、檢查、抽樣檢驗之程序、檢驗方法及執行方式等;且違反本法之相關明確罰則,農委會將於法有據,民眾也將吃得更安全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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