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層下陷高鐵橋墩東移,經濟部及交通部應速改進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1/6台北報導  
針對「據審計部201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流域綜合治理成效已達計畫目標值,惟我國地層下陷區面積及速率益趨擴大,間有淹水災情傳出等情」一案,監察院今(6)日通過委員林盛豐、田秋堇及仉桂美所提之調查報告,促請經、交兩部確實檢討改進。

林盛豐、田秋堇及仉桂美委員調查發現下列應檢討改進事項:

一、「經濟部地層下陷防治推動委員會」督導推動「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2011至2020年)」,其分項量化目標「增加可利用水源2億噸」原定實施期程為2016年。
經濟部水利署於2016年97日召開「地層下陷防治工作會報」第152次會議時已知悉該分項量化目標進度顯然產生窒礙無法達標,卻遲至2018年1025日「經濟部地層下陷防治推動委員會」第23次會議始決議:「2020年以前整體增供水量是否可達2億噸,請農委會再詳細核算並提出說明」。
嗣經濟部與農委會共同規劃新增措施5-6「增加地面水源,提高供水穩定度,並作為因應氣候變遷調適能力」,經農委會核算結果,整體增供水量達成2億噸之預定時間為2023年,經濟部爰於2019年816日函報第2次修正計畫送行政院審查,計畫期程延宕3年,難謂允當。

二、經濟部推動「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計畫(2009~2020)」分項量化目標「地層最大平均下陷速率控制在5公分/年以內」,惟查近5年雲林地區並未符合上開量化目標,包括:2014年雲林元長6.1公分/年、2015年雲林土庫7.1公分/年、2016年雲林土庫5.6公分/年、2017年雲林土庫6.7公分/年、2018年雲林土庫6.6公分/年。經濟部水利署雖稱「雲林地區超過5公分/年之範圍已從100年之120.6平方公里減少至2018年之15.9平方公里」。
針對「2020年是否能達成量化目標部分,水利署並無確切把握,僅稱:「產業轉型為目前較可行之減少地下水抽取策略。產業轉型需長時間逐步調整,未來在各防治單位努力之下,期望於降雨條件不佳之情況下,亦能達成低於5公分/年之量化目標」,上開量化目標恐無法順利達成,應切實檢討精進作為。

三、2019年12日「交通部高鐵沿線地層下陷防治專案小組」會議結論指出:「台灣高鐵公司EM120軌道檢測車(2018年125日)巡檢發現高鐵里程TK230+380TK230+660附近6處高鐵橋墩有向東側移現象,請台灣高鐵公司加強監測以釐清結構移位原因,並視需要埋設深層傾度管量測地層位移狀況」。
據2019年724日「交通部高鐵沿線地層下陷防治專案小組」會議結論記載:「高鐵里程TK230+380TK230+660附近6處高鐵橋墩向東側移案,目前尚無法證實結構移位原因與鄰近地層下陷沉降錐有關,請台灣高鐵公司持續辦理監測及調查作業」。
前揭高鐵橋墩向東側移發生原因、是否影響行車平穩及結構安全等疑點,迄今均未查明,允應儘速釐清並妥擬改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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