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博花大錢,花門牌要我付錢!


圖:李文英接受媒體訪問

寧可30倍價買花,不願替民眾省64塊錢。
(台北訊)民政局本年度6月起一直到9月中旬正在進行門牌總清查,門牌若是遺失申請補發必須付64塊錢的門牌工本費。台北市議員李文英表示,台北市政府花了一百多億燒錢辦花博,新生高架橋美化可以用比市價高出八倍的價格買杜鵑花,以三十倍的價格買菊花,卻連花64塊錢幫市民補一塊門牌都不願意。

李文英指出,最近市府進行門牌總清查,還透過里辦公室半強迫遺失門牌的市民加補門牌。而且今年為了花博,市府還設計的「花門牌」,要在補發的門牌上加繪「區花」,目前已經先向申請人收取64元工本費。

中山區正守里里長林洳萱說,民政局最近向里辦公室商借里辦公處,要來進行申請補發門牌業務之用,還要里長協助連絡遺失門牌的民眾。林洳萱說,里民的門牌遺失的原因很多,有一些是日久掉落,就應該怪之前市府裝設不牢;有一些是被偷竊,難道還要受災戶自掏腰包?里民同時也抱怨,為了門牌補發申請,不但要請假去登記申請,還要花64塊錢的工本費。尤其最近看到郝市府不斷浪費民脂民膏去高價買花的新聞,門牌費就付得更不爽。

李文英說,市府只會花大錢辦煙火式的花博,卻不給人民日常生活的保障。門牌功能首重公務聯繫,台北市府在96年就曾經動用第二預備金補發2萬8472面門牌,可見市府也覺得應該用公務預算來裝門牌,那為什麼現在又要向人民收錢?以民政局預估今年整年度將有四萬片補申請門牌來算,也不過256萬元。台北市府花大錢拉抬郝龍斌的選情,卻完全不顧市井小民的感受,對照貴很大的花,市府不當收取門牌費的行為實在「郝霸道」,「花博花費138億,64元的門牌費卻要市民自費,該花的不花,不該花的卻亂花」。

民政局戶籍行政科科長陳泉壽回應,門牌規費的金額也是議會所通過,96年度市府清查大馬路邊的發現沒有門牌數量較大,體恤民意因此動用第二預備金。既然民眾希望政府可以吸收這64塊,他們會研究可行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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