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師範大學競技運動系副教授翁士航,長期利用身為體操隊總教練的權威,在隊上形塑封建式的恐怖統治。翁總教練在隊上的不合理要求,包含要學生跪著與其對話、讓學生跪地奉茶、集體羞辱學生、要求學生用特定格式傳訊息,長期的貶抑學生人格並瓦解自我意識。甚至還利用這些權威及訓練時機,觸碰女學生胸部。 在翁總教練的領導下,其助理教練麥劉湘涵,對年幼(最小只有4歲)的「小師大」學生打巴掌、關廁所壓制、禁止上廁所導致失禁或體罰數小時的倒立、橋撐式等嚴重虐待行為。被害學生就曾聽到翁總教練向麥劉教練表示:「要處理就帶進去廁所,外面很多人在看。」 翁教練及麥劉教練,也剝削大學部學生,在繁重的訓練及課業之外,還要無償訓練國中小學生,以及為其處理教學無關工作(將不明名單灌入體操協會會員)。在這種充滿恐懼與高度壓迫的威權環境下,學生身心受害且過勞,根本無法反抗。 翁總教練的行為包含: l 長期要求學生在與其對話時要下跪,過程中辱罵學生「他媽的」、「白癡」、「笨蛋」、「神經病」;對一名國中學生F訓斥「道歉不用下跪嗎?不用彎下去嗎?」、「再低一點、這低一點是什麼意思?低到90度」,並將其帶進廁所管教推打;同時也因為不滿另一名K生的態度,將其帶到廁所內「管教」。 l 長期仗著總教練的權勢,透過所謂的「公開處罰」與集體羞辱,迫使學生服從各種不合理的要求。翁總教練要求學生面對他時要永遠保持微笑、視線要看著他但眼睛不能高於他,所以學生與其對話都需要跪著;若遮擋到翁總教練的視線,必須立刻彎腰避開;翁總教練即將進入訓練場,所有學生都必須奔跑搶著開門,進門後,學生要為其脫外套、跪地奉飲料、遞拖鞋;翁總教練對學生練習未達成要求或不滿意,會怒吼、謾罵學生,這時全隊都要停止訓練去觀看,被罵的學生會被要求90度鞠躬道歉,道歉未流淚還會被認為沒誠意。 l 嚴格要求學生給他的LINE溝通訊息要有特定格式,即開頭「教授好,我是OO」,中間為訊息內容,最末端則有「謝謝教練」;如果沒有按照此格式撰寫,翁總教練會生氣甚至完全不回訊息。 l 要求大學部的學生無酬協助國中小學員的訓練,甚至要求學生前往其合作的校外私立運動俱樂部「小大師」工作,卻任意剝奪或不發給報酬。此外,也要求學生用其提供的不明名單,將名單內的人申請為體操協會會員,人數很多,所以學生承擔了繁重行政作業。 l 利用訓練理由,要求女學生在公開場地訓練時,脫掉上衣只穿運動內衣;並且在重量訓練時利用護槓作為理由,將手反常握在槓鈴中間(一般護槓應為兩側),下壓時將手放入女學生的胸部中間。 而在翁總教練督導下,負責國中小團隊訓練的麥劉教練,經調查認定長期體罰學生進行數小時的倒立和作拱橋,且對學生打巴掌、關廁所管教、禁止學生上廁所導致其失禁,經調查認定霸凌屬實: l 強迫學生E玩「打巴掌遊戲」打其臉部4、5次後,帶進廁所壓制其頭貼牆,接著體罰其倒立,再命其拱橋撐並在E生下方放槓片,並威脅如果掉下來就將剪刀放在槓片上。 l 因為小學三年級的L生站姿不合標準,拽拖到廁所內推打;要求L生做「爬地板」動作處罰;頻繁處罰其倒立一星期約3到4次,更曾被罰倒立2小時半。 l 因為小學的H生遲到10分鐘,處罰倒立2小時,導致H生眼皮腫脹到「看不出原來的樣子」;並被處罰倒立約20次和橋型撐5次。 l 因為I生遲到、褲子弄丟、衣服沒紮好、說謝謝老師太小聲等小事,處罰20幾次倒立,橋型撐約12次,曾罰到3小時;I生在過程中「一邊哭、一邊道歉」,做完後隔天腰很酸。 l 禁止幼稚園小班的Z生在訓練期間上廁所,導致其在體操館失禁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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