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二十週年回顧與展望公聽會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4/15台報導

全教總呼籲:落實分流減壓,回歸教育專業,行政與教學支持到位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4/15)召開「《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二十週年回顧與展望:性平會、校園性別事件與情感教育體系之建構」修法公聽會,全教總針對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性平教育課程實務、性平會與輔導分工等,提出幾點實務觀察與修法建議:

一、分流減量,輕案回歸教育機制

全教總提醒,目前校園最大的問題在於「不分輕重,案案大辦」。現行機制要求所有案件一律走同樣的嚴謹調查程序,導致行政量能負荷過載、消耗教育資源,更激化了校園對立。全教總主張應「分流減量」:重案嚴查,情節重大或涉及性侵案件,應維持嚴謹法律程序以昭公信;針對同儕言語冒犯或輕微歧視之輕案則應分流,應修法允許「輔導先行」,讓案件回歸學校的溝通輔導機制,用教育化解紛爭,而非用調查激化對立。

二、性平事件創傷防範與行政減壓

當制度缺乏分流,調查程序就容易淪為濫訴者手裡的刀。全教總表示現場「投訴武器化」的現象正在蔓延,網路平台上甚至出現學生公然討論如何利用性平案陷害老師的攻略。同時,教育人員也面臨被迫「卸責式通報」的困境。老師依法通報卻反遭家長指控霸凌學生;國小老師教導女學童正確性平觀念,家長卻打1999投訴教師教壞小孩,教育局竟反過來責怪學校未通報……等等,這類「不通報有事、通報也有事」的氛圍,嚴重破壞了親師生間的信賴。針對上述困境,我們提出以下修法建議以實現行政減壓:

1.  輕微疏失案件通報責任應尊重教師專業判斷,不具性意味且非故意之言行,容有教師專業判斷空間,並聚焦在輔導與教育,避免教育人員因恐懼受罰而進行「預防性、甚至是卸責式通報」,進而癱瘓行政。

2.  建立「行政防火牆」: 保障依法辦理業務的教育人員免遭報復式控訴,並在被告時提供實質法律扶助。

三、捍衛教學自主,終結校園性平「文字獄」:

全教總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9號判決」為例,針對校園性平制度的「擴權」現象提出嚴正抨擊。全教總指出,現行制度調查過程往往流於「有罪推定」,僅憑少數學生的主觀感受,便將傳授法律定義(如強制性交罪)的專業術語標籤化為性騷擾,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講學自由與學生受教權。為此,全教總認為應該確立教學自主權,明定依課綱授課內容具正當性;調查應納入領域專業人士,避免門外漢審理專業,區分教學瑕疵與性騷擾,回歸教學研討而非動輒究責。此外,教育部應提供模組化教案資源並強化實務研習,當教師因合法教學面臨家長誤解時,主管機關應成為堅實後盾,讓教學專業重回正軌,終結校園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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