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重判28年 立委林月琴的回應
【數位網路路報記者陳漢墀8/16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信義區狼師毛男重判28年一案回應
今(16)日台北地院審理台北信義區幼兒園狼師案,針對毛男性侵6童惡劣行徑,經法院認定涉及219項罪行,合併判刑28年。
針對台北地院判決我給予肯定,重判毛男也是展現台灣對於兒少不當對待和性相關事件絕對零容忍的社會價值。
台北地院的重判,除了重罰毛男行徑可惡天理不容,更要深刻檢討兩任台北市政府柯文哲市府、蔣萬安市府,到底為何如此放任縱容、行政怠惰,導致毛男屢犯卻無人把關。
兩任台北市府從市長、社會局、教育局等相關機關和人員有明顯疏失,造成孩子與家長巨大的傷痛,關於此點,未來我預計與家長、律師向台北市府提出國家賠償。
雖然金錢無法彌補小孩陰影與傷痛,但我們必須採取法律途徑追究台北市府責任,並還給孩子與家長們一個合理的賠償。
藉由本次事件,後續立法委員林月琴辦公室會持續努力與行政機關溝通協調改進,並透過修法解決根本問題,也邀請立法院同事們一起為兒少安全一同把關。
一、通報階段:
• 改善警政、社政與教育單位之間的橫向聯繫。
• 加強對幼兒園教師依據《兒少法》第53條進行責任通報的宣導與教育。
二、調查程序:
• 確認教育局在調查過程中是否完整查看監視器畫面,並進行加害人及其他目擊教師的訪談。
• 啟動調查時,應讓加害人暫時停職或調職,以確保調查程序的完備性。
三、認定委員會:
• 明確規定認定委員會的組成比例,確保教保、兒童福利及家長團體代表的比例均等。
• 每次出席認定委員會的各類團體代表不得超過二分之一,並清楚制定裁處採合議制或投票制。
四、家長及大眾獲取資訊:
• 針對《兒少法》第69條,明確媒體報導的規範。
• 遇重大事件時,政府單位應自主啟動審議會議,並提供媒體報導的依循做法。
• 教育單位應在教保資訊網及地方政府網站上清楚公布相關資訊,防止不肖業者借屍還魂。
五、後續修法:
• 推動全齡性別平等教育,針對幼兒園性別平等案件,應比照國小以上程序,進入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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