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網路路報記者陳漢墀11/15台北報導】
監察院據陳情,彰化縣政府受理彰化環保聯盟檢舉農地違章工廠案件,函請違建人(即被檢舉人)限期陳述意見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竟明顯揭露檢舉人身分,肇致彰化環保聯盟接到不明人士恐嚇及辱罵電話,擔憂辦公處所遭受報復攻擊。據報導,本次事件經內政部表示違法,惟該府仍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僅適用自然人,而不及法人,究實情為何?該府對於法人及人民團體檢舉案之身分保密措施是否失當?監察委員田秋堇、紀惠容、蔡崇義認有進一步瞭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農地違章工廠往往污染農田及灌溉水質,衍生環境污染及食安疑慮,前經本院調查發現,新建農地違章工廠仍有蔓延之勢,由於公務人力有限,民間檢舉乃協助執法之重要力量,若未能妥適保護致力維護環境之檢舉人,勢必造成熱心民眾及團體之寒蟬效應,以致農地違章工廠搶建者更加有恃無恐,對農地、食安及國民健康將造成更為不利之影響。爰此,目前實務上,對於自然人與非自然人之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法究竟有無差異?相關人員有無涉及行政違失責任?相關法令規定有無闕漏不足或檢討修正之必要?等疑義,均有待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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