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臺大性平處理造成受害學生二度傷害,必須即刻改正!
立委范雲今(21)與4位臺大校園性騷擾被害人召開記者會,指出臺大性平處理不及格,導致學生權益受損。記者會上,臺大學生會、研究生協會、女研社等12位臺大學生自治組織幹部及2位臺大教授,一同聲援被害人,抗議校方成加害結構一環。
立委范雲沉痛表示,臺大作為享有最多國家資源的高教龍頭,卻以低標面對性平,導致學生權益受損。四位被害人於記者會陳述自身經驗後,范雲檢視臺大性平處理流程,指出有三個重大缺失,侵害學生受教權。
首先,臺大校方可能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一位發言的A同學表示,自己是學生宿舍幹部,受到宿舍輔導員性騷擾,即便向校外申訴跟蹤騷擾成立,警察局也核發書面告誡,然校內性平調查、申復,卻都判定性騷擾不成立。A同學表示,在校方已知行為人是宿舍輔導員的情況下,卻未在第一時間提供保護措施;甚至,臺大性平會主委陳文章校長,竟致電其指導教授,表示「事情鬧大對老師也不好」。A同學認為,自己身心靈因為性騷擾,已受到嚴重傷害,但臺大校方的落井下石,傷害更大。
受害同學B、C,遭同一位教授性騷擾,該教授以「美式風格」自居,時常講黃色笑話、擁抱同學。C同學長達一年遭其揉胸、揉臀、熊抱、逼問「愛不愛老師」。二位同學都指出,原以為向學校提出申訴會得到正義,沒想到臺大校方卻讓他們更失望。整起事件,臺大校方對學生消極冷漠,對加害的教師卻是積極主動的保護。
立委范雲分析,臺大校方很可能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例如:陳校長若真有致電學生指導教授,告知新聞事件當事人即為同學,即違反性平法22條的保密規定;而沒有提供保護措施、給予學生必要協助,即違反性平法第24條。
立委范雲指出,臺大的第二項缺失,就是性平事件處理不及格。
范雲檢視受害學生性平事件處理過程,發現環環都有疑點,包括:性平會調查不夠專業,無視與性、性別明顯有關事證,認定性騷擾不成立;無視明顯符合教育部情節重大案件的指標;教評會減輕教師懲處,師師相護、輕放狼師。甚至,調查與申復報吿有質疑、譴責被害人的陳述,對學生帶來二度傷害。
范雲舉例,A案件有多項明顯與性意味有關事證:宿舍輔導員對學生親臉頰、親嘴巴、趴在學生身上、雙手環抱學生;以及告訴學生:「你睡不著可以來陪我睡、躺在我旁邊」,當學生說:會做好總幹事該做的事,輔導員回:「那有包含輔導員按摩嗎?」等。甚至,當警察局判定跟蹤騷擾成立,但校園性騷擾仍不成立。
B、C案件中,老師贈送猛男月曆,學生明確表示具有性意味、不舒服,但調查小組卻認為性騷擾竟不成立。有學生表示對老師的黃色笑話、有性暗示的雙關語感到不適,調查委員卻回應:學生所述「僅為個人陳述、缺乏其他佐證,或為學生過於敏感而難謂『合理被害人』之感受」。調查小組明顯忽略性騷擾的核心,即為當事人主觀感受。
范雲說明,在B、C案件中,高達五位被害人性騷擾成立、受害時間前後至少五年,且具指導、權勢關係等,明顯符合教育部2017年函釋的情節重大基準。根據教育部說明,只要符合一項就達情節重大。臺大性平會報告,卻無視已符合二項以上指標,做出「未達情節重大」的認定,明顯曲解教育部函釋,侵害學生權益。不僅如此,當程序走到教評會,對加害教師的懲處從停聘三年又縮減至一年,標準一路下滑,令外界質疑,臺大校方師師相護、保護狼師。
而根據該案受害者C同學陳述,其性平調查報告,以「其他五人多有自我保護作為」,指涉C同學是因為「身心狀況無法應變或反抗」,才會受性騷影響較大。C同學不服校方懲處提出申復後,申復報告又將學生提出的理由形容為「空言指摘」。這類質疑、譴責被害人的言論,讓學生感受到被羞辱,是校方對學生的二度傷害。
立委范雲強調,臺大第三項缺失,是無視性平教育法基本價值,侵害學生受教權!
范雲分析,受害學生連在宿舍都無法好好睡覺,還要面對校長打給指導教授帶來的壓力,心生恐懼、愧疚;而研究生被指導教授性騷擾,還得自己力爭,才能更換指導教授;還有研究生因行為人報復,不得不更換題目、重寫論文,導致延畢。而僅僅停聘一年的懲處,也讓還在校的學生,得面對停聘回來的老師,這是對更多學生受教權的侵害。
范雲進一步說明,即便根據臺大內部準則,更換指導教授需經原指導教授同意,然而性平事件涉及權勢議題,臺大應立即修正,建立性平事件成立後的例外規定,才能真正保障學生受教權。
記者會上,二位臺大教師、十二位臺大學生自治組織幹部、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一同聲援被害學生。臺大學生會性別平等工作坊負責人楊宇澤,嚴正要求臺大校方積極、謹慎對待校園性平議題,並提出三訴求:一、臺大性平會應邀積極邀請婦女研究室老師加入,提高專業,二、臺大校長應率領行政職員參與性平課程,提高意識,三、性平事件處理流程各環節,應有具備性平、心理、創傷知能相關人員參與。整體而言,建立被害人為主體的制度,創造當事人安心的環境。
最後,立委范雲強調,請臺大傾聽受害學生的聲音!這些遭遇、痛苦,並非個案,而是臺大不重視性平的後果。臺大從性平會、教評會、到申復審議小組,性平專業不足;上至性平會主委校長、下至性平事件承辦人,缺乏性別意識。臺大不重視性平的結構性問題,使校方成為加害的一環,讓受害學生的權益,再度受損。
立委范雲與受害學生、臺大教師及臺大學生自治組織幹部、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一起提出四大訴求,要求臺大立即改善:
一、臺大不該違法,侵害受害學生權益。
二、臺大不該藐視性平專業,縱容性騷文化。
三、臺大不該成為加害一環,教評會不應師師相護、縱容狼師。
四、教育部針對臺大違法情事,應立即開罰。
【出席名單】
立法委員 范雲
當事人 A、B、C 、D
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系 教授 黃長玲
國立臺灣大學 公共衛生學系 副教授 官晨怡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秘書長 韓宜臻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理事 紀孟均
臺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 負責人 楊宇澤
臺大研究生協會 會長 黃種賢
臺大文學院學生會 會長 朱育賢
臺大管理學院學生會 會長 柯宥圻
臺大管理學院學生會 副會長 廖芊嬡
臺大公共衛生系學生會 會長 楊睿桐
臺大社會系學生會 會長 張嘉恩
臺大社工系學生會 副會長 李祖聞
臺大社工系學生會 幹部 吳靖
臺大女研社 社長 賴玟臻
臺大女研社 幹部 李苡樂
臺大學生宿舍管委會 學生委員 楠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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