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大性與情感教育事件評論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2/8台北報導】
一、「通姦除罪化」並非鼓勵濫用「性自主權」,「愛的教育」(性教育)亟待加強
評論人:
高松景(台灣性教育學會常務監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助理教授)
事件:
去年2020年5月29日大法官宣告刑法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規定違憲,立即失效。通姦罪是否違憲的爭論點在於:刑法第 239條「通姦罪」的規定是否符合憲法第 22 條保障性自主權之意旨?對此爭議曾在18年前, 釋字第554號解釋,對刑法通姦罪做出合憲解釋。
評論:
通姦罪化已是國際趨勢, 然而為避免通姦除罪化後, 對國內「不婚、不生、高離婚率」的社會問題帶來太大的衝擊, 個人從性教育的觀點指出以下三點需要教導與釐清有關的通姦罪化的迷思觀念:
1.通姦除罪化並不表示通姦行為從此是對的, 也不是鼓勵通姦;而是不再用刑法來懲罰通姦行為, 夫妻間若有對婚姻不忠誠的行為, 回歸民法的民事賠償來處理。
2.通姦除罪化並不是倡議將「性、愛、婚姻」三者拆開, 而是希望有關感情婚姻的課題回歸夫妻雙方的婚姻經營的私領域以及教育的實施。
3.通姦除罪化不再限縮已婚者的性自主權, 但不是鼓勵已婚者濫用或誤用「性自主權」。
任何權利的行使, 是需要經過教導與思辨如何正確行使這個權利, 特別是「性自主權」的正確行使, 正是性教育所要教導的兩個核心概念--健康親密關係Vs.情慾自主。性教育是一種「愛的教育」, 是在教導健康親密關係;任何的健康親密關係是在表達愛、關懷與善意, 是一種長期、穩定的關係。「愛」是基於一種自由、主動與無私的態度, 且以愛之以德的行動來有效增益對方幸福的感情付出。這必須雙方是一個自由獨立的主體 , 也就是「情慾自主」。佛洛伊德說:我有性慾望, 但我成為它的主人。「自主」是貼近內在的⼀種價值選擇與承諾。我們認為「性自主權」的正確使用, 應回歸性教育所要教導的健康親密關係。
二、「長榮女大生命案」反映對特殊性偏好症病犯處遇輔導治療的不足
評論人:
楊聰財(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常務理事、台灣性教育學會理事、精神科醫師、社會心理學家、醫學博士)
事件:
台南發生隨機擄人命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24歲鍾姓女大生在西元2020年10月28日獨自回租屋處途中失蹤,警方獲報發現高雄男子梁育誌預謀性侵,涉嫌以童軍繩將鍾女勒昏/斃後拖上車,持拘票逮人,並於高雄阿蓮山區尋獲遺體,鍾女全身赤裸僅穿內褲,童軍繩仍套脖子上。警方偵訊後,依照殺人、性侵和遺棄屍體罪移送高雄地檢署進行後續處理。警方調查,梁嫌失業,有多起偷竊內衣褲前科,警方在其運屍車上也搜出大量女用內衣褲。
評論:
從實務經驗以及國內外文獻來看,這類犯者有幾點狀況要考慮: 特殊性偏好症、性騷擾、性侵害。以上個案在尊重同理他人的情感發展以及依附關係建立上都發生了偏差,需要去矯正輔導!
特殊性偏好症(Paraphilia)是一種精神疾病,主要的特徵:
1-
超過至少六個月的期間,藉由異於一般人的性愛活動方式,去體現到重複且強烈的性喚起,呈現在幻想、衝動或行為上。
2-
這些性衝動或幻想(sexual urge or fantasy)導致臨床上顯著苦惱或損害社會、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
一位患者很可能會具有多項特殊性偏好症;梁嫌7年前曾6度破窗偷「女用內褲」, 戀物症(Fetishistic
Disorder)是要被列入考慮的。在此起凶殺案前4周前,同樣地點另名女學生險些遭擄一案,顯示這位兇嫌有強制性摩擦症(Frotteuristic Disorder)的可能性。
針對”特殊性偏好症”加害人,應該以「病犯」的方式來處置:該服刑便應該接受處罰,但是務必要接受獄中以及社區的「加害人處遇輔導治療」方案,讓個案明瞭是在幼時發生了怎樣與主要照顧者(特別是母親)產生非預期或被強迫性的分離,在腦海中留下「被放棄」的創傷記憶,導致日後當出現很大的負面情緒以及壓力感時,便會以特殊性偏好症的手段去紓壓、滿足性幻想與衝動;然後加以進行心理治療,重新建立起新的生活號習慣以及紓壓方法;這些處置的目的是「預防再犯」,如果是有明顯再犯風險之虞的個案,甚至要進行「刑後強制治療」!
三、「生不如死!新生兒跌破17萬」反映婚育價值觀問題,情感教育刻不容緩!
評論人:
詹昭能(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理事長、世新大學社會心理系教授)
事件:
台灣總生育率節節下滑!去年最終出生人數落在16萬5249人,還首度邁入人口負成長;2020年人口總數2356萬1236人,比2019年減少4萬1885人,年減0.18%。
評論:
出生率下降問題,關鍵是愈來愈多人不結婚,其背後的兩個關鍵問題:一、為何這麼多人無法結婚?二、已經有伴侶的人,為何不結婚?
少子化問題的源頭是越來越多的人不婚或不生,其核心關鍵則是婚育價值觀。台北市家庭教育中心與世新大學愛情教育與研究中心「少子化關鍵因素問卷調查」結果發現,結婚與否的最重要關鍵因素,婚姻與家庭的意義與價值(27.4%)排名首位;養兒育女的意義或價值(24.2%)也是位居生兒育女與否的關鍵因素最重要第二名。因此,面對少子化影響所及的人口結構問題,無論是從婚姻生活抑或是養兒育女角度論,落實「愛」與「被愛」的情感教育,藉以重振婚育乃至於家庭價值觀,顯然刻不容緩。
四、「立院三讀!滿18歲可自主結婚!」辦場婚禮見真章!
評論人:
巴鎮 (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理事,典華me2we幸福總監)
事件:
「民法」修正案通過,成年年齡由20歲調整為18歲,並將於民國112年施行。屆時,年滿18歲者即可自主結婚。
評論:
在婚禮實務現場,絕大部分的新人都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才踏入婚姻;腦科學相關研究亦指出,心理層面的成熟約在24~25歲。前述觀察和研究,是很重要的參考。同時,每個人的經濟狀況、身心發展進程各不相同,不容易有「是否適合結婚」的單一指標。
「攜手舉辦婚禮」蘊含的意義與價值不單象徵兩人攜手跨過重大的挑戰,且綜合了維吉尼亞大學Dr.Stanley的研究(亦呼應婚禮實務領域的觀察),當「婚禮賓客超過150人」時,婚禮更能在以下幾個面向成為新人的祝福:
1.強化承諾 & 維繫婚姻:「眾人前宣告結為連理」的承諾強度,較「新人僅私底下登記結婚」為高,因此有更紮實的基礎和意願來維繫並經營婚姻!
2.親友祝福
& 支持網絡:出席婚禮的嘉賓,都是新人這一生重要的至親好友,因此當新人在經營家庭和婚姻中遇到挑戰時,這群親友嘉賓的出席,不僅是一份有溫度的祝福,更會形成一張「用愛編織而成的安全網」,成為新人在經營婚姻家庭路上美好的支持網絡。
3.預習婚姻 & 溝通磨合:「籌辦婚禮」賦予新人絕佳機會認識彼此(個人與原生家庭)價值觀的異同:財務觀念、家務分工、姻親關係、代間相處…等。這些議題都和婚姻經營息息相關,讓彼此在過程中「預習婚姻」。此外,一場婚禮中有話語權的人,除了新人更有彼此的父母。因此是很實際的契機來「溝通磨合」,並了解彼此心理層面的成熟度,更是對經濟能力的實際考驗。
綜上所述,雖然日後年滿18歲不需父母同意即可自主結婚,但應鼓勵取得「親友(包括父母)的祝福」,並舉辦一場「150人以上的婚禮」!過了這關(籌辦婚禮),就更見真章!
對父母來說,與其將擔心化作「反對」,導致孩子落入「羅密歐與茱麗葉效應」的處境(為了抵抗外部反對勢力而結婚,當外部反對力量消失時,內部的矛盾會油然而生);更值得將擔心化作「關心」,進一步了解他想要「現在結婚」的原因,並模擬性地陪伴他討論「婚禮籌備」事宜。當討論的項目越具體,越能夠促使彼此思考「18歲就結婚是否適合」,並在對話中也拉近親子間的關係!
五、「豬揚變色!」學習如何健康面對失戀與分手?!
評論人:
周明文(台灣性教育學會理事,書田診所家醫科專業醫師)
事件:
周揚青與羅志祥交往九年。2020年4月23日周揚青發表了與羅志祥的分手信,信中揭露了羅志祥的私密生活。當周揚青不在身邊時,羅志祥會與不同的女子發生性關係,甚至有多人運動。之後羅志祥消聲匿跡,演藝事業為之中斷。
評論:
失戀是一種挫折,也是一種失落。當事者可能陷入無盡的悲傷,覺得人生無望,而選擇自殺。也可能因滿腔怨恨,起了報復之心,以言語或行為攻擊對方,如周揚青。這些人皆因對失戀,作了不適當的解讀,導致極端的情緒,進而採取自毀或毀人的行為。這絶對不是失戀的正確應對方式。
如何面對失戀呢? 首先要接受分手的事實,讓自己誠實地面對挫折及失落,以及隨之而來的悲傷。尋求健康的方式減壓,如社交、運動等。可以增加與親人及朋友的互動。若有可信任的人陪伴,傾訴,會有所助益。為失落的戀情進行一個告別儀式,如埋葬一朵花,也有助於走出悲傷。
第二步: 給予失戀合理的解讀,避免極端的情緒。如分手雖然傷心,但不是世界末日,我還可以忍受。我只是回到原點,一個人仍然可以快樂過活。感謝對方的陪伴,那終究是一段甜蜜的戀情。
第三步:修訂自己原先的認知架構。本來以為這段戀情會天長地久,修正為,大部分的戀情都是以分手為結局。原來以為付出真心,就會有好結果,修正為,愛情本來就難以捉摸。
第四步: 重新認識因失去戀人而永遠改變的世界,再次定位自己,找到人生的新方向,重建人生的意義及目標。甚至可以發展潛能,培養以往忽略或未曾有的才能。希望不只能夠度過難關,還能有所成長。
六、「高雄少女失聯案」顯示網路犯罪日益嚴重,亟需教育與防治
評論人:
馮嘉玉(台灣性教育學會理事、師大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所博士)
事件:
109年八月底,一名14歲國中女生,因男性網友的要求,從高雄到新竹參加求職面試,不料一去不返。幸虧同行同學機警記住車牌號碼,在家長、警方及網友合力搜尋下,數日後在竹東找到被監禁的女孩。警方坦言,若未即時尋獲,後果不堪設想。
評論:
網路是現代年輕人的生活日常,但透過網路對青少年進行性誘惑、性剝削、性騷擾及性侵害的案件也越發嚴重。網路犯罪多有預謀,以此案為例,在警方多次搜尋可疑人家後,才發現失聯女生被藏在極為隱蔽的夾層閣樓,種種跡象皆顯示犯罪者的預謀險惡,且懷疑背後有犯罪集團的支持。
新聞中警方表示若未及時尋獲,遭誘拐的青少年可能會遭受性侵、餵食毒品等,長期迫害身心,然後在失去自我意志後,成為犯罪集團控制的工具,一生無力翻身。類似情節也出現在韓國電影「狼嚎」中,同樣14歲女孩意外失聯,一年多後被警方發現時已身心嚴重受創,精神失常、嚴重毒癮、懷孕還染上性病,可見這類以青少年為對象的犯罪行為戕害之嚴重。
這個時代的孩子們對網路世界遠比家長更熟悉,需求及依賴更大,而網路的複雜程度也超出一般家長所理解的程度,因此家長需要更用心經營親子關係,透過有效的溝通及關心子女的交友狀況,保護子女免於網路陷阱。
七、「辦公室淪砲房,丁允恭遭爆劈腿、逼墮胎」凸顯性與權力的誤用
評論人:
鄭其嘉(台灣性教育學會理事長、輔仁大學公共衛生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事件: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遭爆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私生活混亂,劈腿多人,追求剛出社會女記者,把局長辦公室當 “砲房”,發生性關係,曾逼女記者三度墮胎,並要求保密戀情,以成全其政治前途。女記者曾陳情丁的長官,但未獲正視。女記者出面控訴,事件爆發,丁火速請辭,隔年監察院通過彈劾。
評論:
此新聞可謂去年最為辛辣的性事件之一!我們看到,在道貌光鮮的政治人物背後,隱藏著齷齪的私生活與政治算計!
性與政治,兩者都是走鋼索,都具備冒險、權力與引人醉心的特性,非常容易結合在一起,也很容易讓人走向脫序與無度。然而,究其因乃是對政治以及性抱持錯誤的價值觀!
醉心於政治的人們,須具備從政的正確態度,不將政治視為一種個人前途的追求,乃應視為為公眾服務的僕人工作。如此,才能遠離財色之迷惑!
而性,更不是一種個人魅力的證明,以為追求到多人就代表自己的價值有多高!在丁的交往史中,我們看到了性的自私算計以及發展多重關係的
“征服”需求。征服絕不是愛情!乃是個人可能欠缺安全依附的表徵,也是關係能力的錯誤運用!
人最深處的需要,不是性慾的滿足,乃是與人建立一有意義的愛的關係,性該是真愛的表達方式之一,在成熟且真心的愛情中的親密交流,而不是用以征服對方或滿足一己私慾!
不論男女,面對心儀對象,更需要理智,不要被對方外在的“光環”或權力所迷惑,拉長觀察期,小心求證對方對自己的感情,並勇於拒絕!對方若是真心,會感受得到對方的看重與珍惜!特別是女孩,墮胎對女孩多少有些傷害,且是扼殺一個無辜的小生命!當一個男生與女孩發生不負責任的性行為,事後要求墮胎,女孩就該警覺,此人絕不是可繼續交往的對象!
八、「王建煊打造理想長照機構『天使居』照顧無子長者」值得表彰推廣
評論人:
詹昭能(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理事長、世新大學社會心理系教授)
事件:
有感於膝下無子長者晚年缺乏良好的照顧,本身沒有子女的前監察院長王建煊與夫人蘇法昭夫婦2011年出售自住公寓,以所得1,300多萬元成立「無子西瓜社會福利基金會」。他進一步希望打造猶如天使家的長照機構。在一名膝下無子的老奶奶捐贈新台幣3.8億元以及台達電支援建構綠建築和智能服務系統之下,第一座天使居將在明年農曆年左右動土,預計於2022年中落成。王建煊表示,「希望住在這個地方的人能夠像天使那樣喜樂,直到離開人世」,他還強調,「我的理想是將來很大喔,我們天使居要在台灣遍地開花!」
評論:
我國 107 年 3 月底 65 歲以上人口已 14%,正式邁入「高齡社會」,根 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預計 115 年我國老年人口將超過 20%,與日本、 南韓、新加坡及歐洲部分國家同列為「超高齡社會」。根據衛福部「106 年老人狀況調查」結果顯示,「65 歲以上」人口獨居比率為 8.97%,居住機構比率為 1.90%,獨居老人的生活與安養問題,的確值得關注。
王院長夫妻鶼鰈情深,足為「愛」與「被愛」的婚姻乃至於家庭生活典範。重點是他們還將個人小愛延伸為大愛,從自己膝下無子的晚年生活發想,讓「無子西瓜社會福利」事業,進一步朝「天使居」遍地開花的願景邁進,將「愛」與「被愛」的精神與行動發揮到極致,著實令人折服,也非常值得各界學習。
九、「臺版N號房事件」-兒童網路性侵害防治教育不能虛擬、亟待落實
評論人:
毛萬儀(台灣性教育學會副理事長、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幼兒保育系副教授)
事件:
2020年7月間,台南市警方查出賴姓毒品嫌犯疑有戀童癖,他利用贈送手機遊戲點數等方式,誘騙未滿12歲的男女童拍攝裸體影片。2020年12月,出現「國中小男女色色群」「國中國小色色社團」私人臉書社團,表明國中小兒童加入前需「先丟裸照」,讓人擔心「N號房事件」已然在臺上演。
評論:
自「Z世代」(約2005年)後出生的兒童與青少年,相較於過去的世代,更受到網際網路平台及電子通訊科技發展的影響,他們的生活與學習,甚至人際互動網絡,可以說從小便與電子虛擬世界有著高度的密切關係。
這樣的資訊與人際網絡,可以更快速便捷、更多樣多變、更彈性不拘、更不受時空的框限,也使得兒童與青少年更熱衷及更仰賴於網路世界,更無法區分真實與虛擬生活的界線,這給了有心者隱匿身分犯罪的機會,也讓未成年的兒童與青少年踏入陷阱的危機四處潛藏,這其中也包含了「戀童癖」與「兒少性侵害」。
無論是賴姓毒品嫌犯,以及臉書兒少色情私人社團,如同韓國駭人聽聞的「N號房事件」,都是先隱匿真實身分與企圖,透過虛假的感情和網路遊幣等小利小惠誘騙獲取個資、隱私照片,繼而威脅恐嚇,讓涉世未深的兒童與青少年噤聲成為其操控的性的禁臠,任其侵犯虐待,深陷痛苦恐懼卻不知如何逃脫。
兒童青少年成為網路性侵害事件的受害者,往往是其對個資防範的敏感度不足,根據兒福聯盟2020年的調查發現,3成6曾給過網友重要個資,其中真實姓名與個人照最多。調查也發現,現在孩子們的網友要求沒有極限:2成兒少曾遇過網友提出特殊的要求,其中3成6要求單獨見面、2成5向孩子索取裸照(資料來源;兒童少年權益網https://www.cylaw.org.tw/about/advocacy/10/427)。因此,成人首先需要關心孩子網路使用的情況,並教導兒童及青少年注意網路及身體自我保護,遇有危機要能尋求協助。
除此之外,也是最重要的是,成人要多關心孩子,多陪伴孩子,多了解孩子,成為孩子可以信任、訴說的對象,讓孩子對身體及性建立健康的態度與概念,進而認識網路常見的欺騙手法,學習使用網路時如何能妥善保護自己,釐清對方的動機、界定對方與自己的情感關係、清楚向對方表達自己的態度與界限。如果孩子不幸身陷困境,成人一定要成為他們最安心的支柱,和他們一起面對問題,共度難關。
十、「婆婆殺了我!」老公在哪裡?先有夫妻問題才有婆媳問題!
評論人:
張文昌(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副理事長、台灣性教育學會理事)
事件:
2020年8月,張姓女子在臉書寫下一篇標題為「我的婆婆殺了我」的文章,3小時後便被發現在家中自殺。張女親友表示,婆家竟未主動通知娘家其過世消息。而張女的家人想查看她手機裡的資料時,還被婆家要求必須「簽借據」且須在3天內歸還,更提出「不許接觸張姓女子遺體」等無理要求,引起極大公憤。
評論:
其實婆媳問題的本質是「夫妻問題」加上「母子問題」,當中最關鍵的角色其實是「丈夫」。姻親關係應由夫妻雙方共同面對,不管是媳婦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遇到任何感覺不舒服的狀況、情緒,除非自己覺得無所謂,都應該找機會和另一半訴說,並商量如何因應,而非讓自己單獨面對。
依張女對婆媳關係的陳述,很明顯地可以感受到她的壓力、焦慮與無力感。這樣的心理狀態,與張女相處互動理當最多的丈夫,卻未能瞭解與重視,亦無法發揮支持妻子的功能。
婚姻關係穩定的前提是兩人的獨立自主與成熟度,婆婆的意見可以參考,但絕對不應為成為夫妻家庭事務的主導者與決定者。當婆媳關係產生摩擦、衝突,丈夫應瞭解、傾聽妻子的感受與需要,並委婉告訴自己母親應有的原則與界線,而非任憑妻子壓抑情緒、受盡委屈。至少也應該讓情緒受傷的妻子暫時休息進行可以讓她放鬆的活動,不用再面對咄咄逼人的婆婆。亦可對外尋求心理諮商等資源協助,都將有助於防止悲劇發生。然而在此事件中卻只看到缺席、失去功能的丈夫。
從薩提爾模式四個重點,可以看到此事件中「自我價值低落」、「無效、傷害的溝通與惡意的交流」、「僵化與失功能的家庭規則」、「外部資源無法有效介入」都是直接或間接造成悲劇的原因。
家人關係(包含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婆媳關係等)是一個系統性的影響,我國已於92年完成家庭教育法之立法,並於108年完成修法,條文中明訂「家庭教育,係指具有增進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之各種教育活動及服務」,期待政府及社會各界重視並落實家庭教育,以防止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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