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戰管軍官不准爬高遭彈劾,F-16撞山飛官殉職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2/19台北報導】
空軍一架F-16戰機於107年6月4日萬安演習中在瑞芳五分山
空軍一架F-16戰機於107年6月4日萬安演習中在瑞芳五分山 發生撞山意外,導致飛官殉職,監察委員包宗和、 仉桂美及林雅鋒針對相關違失人員提案彈劾,並於2月4日審查通過 ,被彈劾人已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107年6月4日,北部地區實施「萬安41號」演習,由空軍2架 F-16型機擔任假想敵,計畫對基隆港實施模擬攻擊後立即以航向 090脫離爬高,返回花蓮基地。惟當日戰管臨時將其脫離航向改為 140,誤認以高度2,000呎到龜山島再爬高可行, 加上任務機以低高度臨近目標時,受雲層影響無法目視, 雖兩度請求爬高,但戰管因內部問題,迄其通過陸上目標左轉140 後19秒始准其爬高,致長機爬高不及而撞五分山(2,484呎, 撞擊高度2,357呎)。
監察委員包宗和、仉桂美及林雅鋒表示,被彈劾人攔管官史青年, 任務前未查看實施計畫,地障認知錯誤, 事後始知實施計畫與要旨命令中「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 」規定(下稱安全規定),且於長機低高度臨近基隆港,兩度呼叫「 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時,命其保持高度2,000呎, 迄其通過陸上目標,仍未能准其爬高。被彈劾人戰協官賴文生, 本應於任務機脫離前與航管完成協調,未料,任務中, 受航管圖資錯誤,管制員要求向東修正,高度先保持2,000呎, 「待會可以爬再跟你講」之影響,戰協官竟地障認知錯誤, 反錯誤協調以高度保持2,000,到龜山島再爬高方式脫離, 迄長機通過陸上目標左轉11秒始協調爬高,違反安全規定。 被彈劾人攔管長盧易舜,未查看實施計畫及要旨命令, 任務中不知安全規定,未全程守聽,於戰協官協調到龜山島再爬高、 任務機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狀況時,未能主動接替管制或指導處理, 致任務機低高度通過陸上目標,仍無法依計畫爬升,違反安全規定, 肇生長機撞五分山之一級飛安事件。
另據監察委員調查,被彈劾人莊春源, 派赴航管擔任萬安演習空中聯絡官,竟忘記本身任務, 對當日有無空中兵力毫無掌握, 錯失航管管制空域輸入錯誤之改正機會, 造成任務機航向基隆港過程中,不斷被航管要求向東修正, 影響戰航管協調及任務遂行。被彈劾人區劍飛, 主管戰管中心值勤規定及人員訓練, 規定攔管官執行任務前要熟諳地形(障), 卻未訂定檢查地障之標準作業程序,衍生誤判140幅向無地障情事 。
三位委員表示,被彈劾人史青年等5人,輕忽任務前整備, 地障認知錯誤,不知「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 安全規定,肇致引導過程中,遇長機低高度臨近基隆港,呼叫「 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迄其通過陸上目標,仍無法獲准爬高, 導致其撞五分山之一級事件等情,違失情節重大且明確, 經提案彈劾,於2月4日審查通過, 已將相關被彈劾人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監察委員包宗和、仉桂美及林雅鋒亦指出, 本案不幸事件肇致國家重大損失,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允應痛定思痛, 針對相關缺失確實檢討改進,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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