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屆點燈文化基金會
【 數位報記者陳漢墀/10/25台北報導】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108北院忠登字第1080019288號
主旨:公告張光斗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點燈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
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8年10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
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958號(案號為108年度法登他字第140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3屆董事、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張光斗
董 事 吳忠興
董 事 胡幼鳳
董 事 陳瑞娟
董 事 石靜文
董 事 趙自強
董 事 劉忠繼
監察人 蔡瓊瑋
監察人 鄭羽書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張光斗。
三、董事、監察人印鑑。
四、捐助章程第4條至第18條經本院108年度法字第175號民事裁定准
予變更。捐助章程第1條、第19條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報經
主管機關同意變更。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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