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屆點燈文化基金會


【 數位報記者陳漢墀/10/25台北報導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108北院忠登字第1080019288號

主旨:公告張光斗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點燈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
   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8年10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
   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958號(案號為108年度法登他字第140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3屆董事、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張光斗   
     董 事   吳忠興   
     董 事   胡幼鳳 
     董 事   陳瑞娟  
     董 事   石靜文   
     董 事   趙自強  
     董 事   劉忠繼 
     監察人   蔡瓊瑋 
     監察人   鄭羽書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張光斗。
   三、董事、監察人印鑑。
   四、捐助章程第4條至第18條經本院108年度法字第175號民事裁定准
     予變更。捐助章程第1條、第19條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報經
     主管機關同意變更。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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