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調查站毒品被大量盜賣 ,10調查員嚴重違失遭彈劾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1/1台北報導】
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前主任趙天祥、秦少興、鮑宏志、謝發瑞、張益豐及前秘書林東正、桂宏正、謝淑美暨前組長郭章盛、前督察莊國僑等10人,未依法務部調查局規定管理扣押物,使不肖職員多次利用管理漏洞大量竊取該站毒品,殘害國人身心健康。監委王麗珍、葉宜津、郭文東調查後,認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監察院於111年11月1日審查通過10人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民國(下同)108年11月間,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下稱航業處)基隆調查站(下稱航基站)發生6.5公斤安非他命遺失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擴大追查,發現徐宿良(下稱徐員)涉嫌竊取該站扣案毒品,監察院調查發現航基站歷任主管對扣案毒品管理不當、監督不周,提案彈劾,理由略以:
一、芬納西泮成分之一粒眠錠劑遭調包案:
(一)航基站於101年11月14日查獲芬納西泮成分之一粒眠錠劑(行政院於102年9月18日公告芬納西泮為第三級毒品),徐員將該錠劑置於該站無特別管理之地下室餐廳後方儲藏室。101年11月某日,徐員利用機會將約3萬顆錠劑攜出交給幫派份子,再於102年7至8月某日,以其他錠劑置回混充。
(二)究其成因,係時任航基站趙天祥、秦少興主任、秘書桂宏正、謝淑美及組長郭章盛均未依調查局相關規定責成專人、專櫃保管扣押物;未設置「扣押物保管登記簿」、「扣押物品目錄表」,及成立檢查小組檢查扣押物保管情形,導致航基站扣押毒品之數量、調借、返還紀錄等事宜,管理極其鬆散且全無紀錄,又該案於101年11月查獲後,徐員遲至103年5月才報請基隆地檢署偵辦,無故延宕1年6個月之久,顯示被彈劾人均未善盡對徐員的監督責任,致無法事先防杜徐員調包一粒眠之犯行,顯有怠失。
二、其他案件愷他命遭徐員前後8次調包案:
嗣航基站先後繼任主任鮑宏志、謝發瑞、張益豐與秘書林東正亦均未依法務部調查局規定,責成專人、專櫃保管扣押物;設置「扣押物保管登記簿」、「扣押物品目錄表」,及成立檢查小組檢查扣押物保管情形,使徐員食髓知味,一再利用航基站管理鬆散的漏洞,盜取扣案毒品牟利,總計共調包之愷他命共524公斤餘,市價粗估約新臺幣1億6,800萬餘元。被彈劾人等疏於落實調查局規定在先,怠於監督所屬職員在後,顯有嚴重疏責。
三、被彈劾人莊國僑,在徐員任職期間始終擔任調查局駐區督察,負有主動發掘、查證同仁違犯法紀、辦案紀律督導、機關安全維護及其他政風室交辦事項職責。調查局政風室已通令要求各駐區督察加強辦理扣押物進出庫房、保管登記與例行檢查事宜,然而莊國僑對航基站扣押物管理不周,始終漠視,且沒有主動發覺徐宿良多次竊取調包扣案毒品,反而二度舉薦徐宿良陞任幹部,顯未善盡職責,怠忽職守。
核被彈劾人等違反行為時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及第7條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憲法、監察法及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