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外役監林信吾涉沙2警 監委林國明申請自動調查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8/26台北報導】
據悉矯正署官網新聞,該署明德外役監林信吾於民國111年8月13日14時返家探視,應於同年月15日14時返監,惟其逾期未歸。該監獲悉後隨即聯絡其家屬協尋,聯繫返家探視所在地警察局及戶籍所在地警察局通報協尋,並函請地方檢察署偵辦追緝。林信吾竟於同年月22日上午涉嫌持刀殺害台南市二名警員,於23日凌晨於新竹為警逮捕。而林信吾曾於民國108年間,先後犯攜帶凶器強盜罪二案,經台南地院各判刑7年4月、7年2月,另犯攜帶兇器竊盜罪二案,各判處徒刑6月、6月,法院曾經認定林嫌有逃亡之高度誘因而裁定羈押。監察委員林國明為調查明德外役監及相關人員有無違失情事,爰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林某犯有危害社會安全疑慮之重罪前科,明德外役監對於遴選審查之條件與程序有無失當?發現林姓受刑人未歸時,僅通報鳳山分局與佳里分局二個單位協尋,而未及於其他警察機關,通報機關範圍有無檢討之必要?林姓受刑人逾期未歸,除構成脫逃罪應移送檢察機關偵辦外,就林姓受刑人殘餘刑期部分,檢察機關發布通緝之時效有無延宕?而警察機關於調查殺警嫌犯,為何有誤認為行兇者之檔案照片流出?現行警員執勤裝備之提升與執勤訓練之加強,相關法令規範及制度運作機制有無檢討改進之處?相關疑義,實有深入調查了解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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