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上演N號房事件,如何斬斷變態產業鏈?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17台北報導

圖:左至右陳孟秀律師、立委王婉諭、世新性別研究所陳宜倩教授,記者會說明(記者陳漢墀攝影) 

上週五1/14台北地檢署依照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個資法、刑法妨害秘密罪嫌起訴8名嫌犯。然而,起訴只是開始,可怕的台灣版 N 號房,背後藏著的是龐大黑暗的色情影片產業鏈。對此,王婉諭委員辦公室偕同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陳孟秀律師、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陳宜倩教授,於今(14)日召開「台灣上演N號房事件,如何斬斷變態產業鏈?」記者會,訴求中央盡速面對制度漏洞,給予被害人更實質的具體改進措施及支持。 

記者會一開始,王婉諭委員、陳孟秀律師、陳宜倩教授均同聲表示,非常敬佩被害人願意勇敢站出來,她們努力讓自己維持平靜、冷靜述說發生的事情,雖然很害怕,但仍希望能抓到幕後兇手,避免有更多人受害。 

立法委員王婉諭表示,這起案件的起因來自於被害人們在臉書、IG上,遇到陌生人私訊說:「我看到妳的『影片』了…」、「我在奇怪的網路上看到一個好像是妳的人…」,才知道自己成了這些網站主角,而且連個人資訊、社群媒體帳號都被分門別類的陳列在相關色情論壇網站上。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陳孟秀律師表示,避免被害人隱私再次遭到侵害,因此由王婉諭委員擔任告發人,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此次偷拍案。經過台北地檢署及電信偵查大隊的偵辦,十分可貴的是,這次不僅起訴單一犯罪人,更巡線破獲背後偷拍影片的產業鏈。陳孟秀律師接著說明,此案的張姓嫌犯其實在 2018 年就被警方抓到偷拍女子如廁,並在 2021 年判決有罪。然而,他在偵審期間並未停止偷拍行為,甚至還特別針對高中女學生,製作偷拍狩獵計畫,受害人數將近百人。 

張男販賣影片的對象為兩大偷拍影片論壇,都是以會員制的方式經營,而且為了刺激買氣,標榜影片都是「真實演出」,並附上偷拍被害人姓名、FB、IG等個資。另外,其中一個論壇為了區隔市場,甚至標榜網站內均為未滿18歲兒少的性私密影像,顯見已經形成具規模的市場機制與經營模式。同時,更驚人的是,這兩個網站的會員數高達25萬人,不亞於韓國N號房事件中的26萬會員數。 

王婉諭委員指出,現行法令下未成年被害人可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進行追訴,不過在刑度上,可以看到目前散佈影片刑度是三年以下,實務上刑度通常落在六個月,而且罰金只有500萬,與論壇經營獲利上千萬的差距甚大,而製造影片的罰金是100萬,與張男賣給論壇所得獲利上百萬相較之下,也不成比例。再者,未成年被害人依照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給予被害人完整的保障,但成年被害人僅能使用《個資法》、《妨害秘密罪》進行追訴,法務部雖然提出刑法修正案,要另定未經同意散佈性私密影像的罪責,但被害人最需要的影像即時下架、事情發生後的心理協助,都還是需要另立《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專法才能處理。 

此次案件規模已逼近韓國N號房事件,然而韓國發生事件後,除了修訂散佈性私密影像的行為規範與刑責,也加強下架機制及權責機關的經費、人力編制及權限,與台灣相較,韓國權責機關的經費是2億台幣,台灣則是200萬,受政府重視程度差異可見一斑。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陳宜倩教授指出,此案是由一名看到影片的男性向被害人提供影片、相關網站連結等證據,站在教育者立場觀察,會發現生理性別男性的同學若在氣氛相對安全的環境下,會坦承自身存在的問題。台灣社會目前缺乏讓男性在成為加害者的路上,能夠停下來求助的空間及資源。 

另外,陳宜倩教授特別呼籲三點,首先是即時下架的重要性,唯有如此才可能減輕傷害的發生;再者,整個社會必須認知到,當遭遇他人性私密影像外流時,不點閱、不分享、不消費,才可能根絕傷害;最後,社會上有許多對女性的性與身體的汙名與評價,導致許多女性不敢出面成為訴訟主體,這部分極須整體社會轉變相關態度,勿再以「不雅」影片稱呼性私密影像,讓女性承受過多社會評價,而是將焦點回歸到女性所遭受侵害的性自主權及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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