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權會聲明】管制不實訊息,應兼顧言論自由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13台北報導】
近日台大教授因涉及「散佈謠言」,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
不實訊息之因應及管制已是近年來國人關心的議題,
不實訊息可能對民主體制造成傷害,
我國當前用以管制不實訊息的法律並不少,
以法律直接管制不實訊息,應具備明確且可執行的要件及原則。
反觀《社維法》,僅規定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即可論處,
既然政府宣示打擊假訊息之目標為維繫民主,
評估是否造成「立即而明確的危害」:應至少規範需「
政治言論應受高度保障:人民的政治性言論多為可受公評之事,
重新檢討社維法合憲性及警察濫用可能造成的寒蟬效應
此外,我國《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謠言」的方式,
至於執法機關於調查不實消息相關案件時,
沒有足夠的透明機制,業者自律將造成自我審查
又,政府過去曾提出以「業者自律」(http://bit.
真實的訊息有利閱聽者做出符合個人需求的判斷、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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