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華碩涉嫌掩護放任,不當剝削移工; 罷工箭在弦上,華碩立即出面!

   【數位網路路報記者陳漢墀10/24台北報導

公會煮出:華碩集團與工會的爭議,一個多月來,對重大議題仍然未能達成共識,故華碩電腦關係企業工會、亞旭電腦企業工會於 2023  10  24 日上午於勞動部前舉行誓師記者會,宣示即將展開罷工投票,通過後隨時罷工,包圍華碩總公司。

 

華碩集團長期讓移工支付仲介費與所有衍生費用,明顯違反責任企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規範,已經明顯涉及強迫勞動。華碩是 RBA 會員,2005 併購亞旭之後,對亞旭百分之百持股,施崇棠董事長也是亞旭董事,對此有絕對的責任。亞旭不但是華碩子公司、供應商,也同時幫包括 NokiaZebra 在內的其他 RBA 會員代工,依照 RBA 規範,絕對不能讓移工付費,過去繳交費用,必須必須全額退費。遺憾的是,華碩集團過去不曾退費,現在仍然繼續拖延。

 

針對要求公司對工會說明亞旭桃園廠解僱計畫、並盡全力保障會員工作權的訴求,華碩集團至今仍聲稱毫無關廠裁員計畫,但目前該廠大多數機器都已搬到越南,工程師也多已調至越南或離職,生產多半早已停擺,工會認為資方只是刻意拖延時間,無法接受。

 

針對要求保證對全體現有會員全額退費的訴求,華碩集團僅說會依據 RBA 的標準還款,但對於還款金額以及是否涵蓋現有全體會員,則完全不願意提出任何保證,全都支吾其詞、閃躲責任。工會對此同樣完全無法接受。

 

因為與華碩的勞資雙方已調解破裂,工會已決定要展開罷工投票,罷工通過後即會對華碩電腦總部進行罷工封鎖。工會在此呼籲華碩出面負責,懸崖勒馬。

 

工會秘書長汪英達呼籲:「勞動部必須以保障在台全體勞工權益為職志,正視我國大多數移工面臨的嚴重強迫勞動現象,對聯合國《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All Migrant Workers and Members of Their Families, ICMW)、國際勞工組織的《關於公平聘僱的一般性原則和實施指引                General principles and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fair recruitment and definition of recruitment fees and related costs)以及越來越多國家已經或即將制訂的盡職調查法(Due Diligence Law)、以及談判中的台美貿易倡議中都同時存在的禁止的強迫勞動規範,立即開始行動,立即修改國內法規,改善台灣對於移工歧視的眾多規定、禁止由移工支付任何仲介相關費用,以符合各項國際人權規範,並要求企業確實遵守。所有聘僱移工的企業與仲介,也都必須認識到:由移工支付仲介費用的惡習必須立刻修正,否則制

裁、失去訂單,將是無法避免的後果。」

 

工會爭議項目眾多,在此列舉最主要訴求如下:

 

1. 公司應說明亞旭桃園廠計畫,說明是否需解僱移工,並與工會協商;若確需裁減移工人力,華碩及亞旭都應盡最大努力保障會員工作權,對預計裁撤之會員,優先轉調至亞旭新北廠,或華碩旗下其他工廠工作,非不得已且窮盡一切努力,不應解僱任何會員。

2. 所有移工會員,公司都應承諾到期續約,以具體行動保障參與工會之權利,避免移工因為參與工會而被解僱或期滿不續聘。

3. 所有會員因母國仲介費而衍生之債務總額、台灣仲介每月收取之服務費、辦理護照、居留證及體檢費用,均依據國際勞工組織「關於公平聘僱的一般性原則與實施指引,以及仲介費及相關費用定義」及 RBA 行為準則(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Code of Conduct),由資方全額退還,未來也應一律由資方負擔。工會特別強調:因為桃園廠很可能會關廠歇業、大規模解僱,現在在職會員,華碩、亞旭應承諾全額退費,不受未來離職與否影響。

4. 華碩集團應具體回應工會要求,與工會展開團體協約談判,簽訂團體協約並確實遵守,以具體保障全體會員權益。

5. 所有參與工會活動之幹部及會員,資方與仲介均應具體承諾,絕對不會實施黑名單,或採取包括不續聘在內的任何不友善之措施。

 

工會聘請工運前輩毛振飛先生擔任罷工總指揮,以其長期經驗,領導工會罷工事宜。現場並有多名工會、勞工及公民團體到場聲援。活動在工會理事長、秘書長於現場宣布工會訴求,毛振飛總指揮致詞,勞動部代表接見陳情書、聲援團體發表聲援致詞之後結束。

 

工會請各友會及社會大眾持續關心並支持工會活動,要求華碩接受工會訴求,讓勞資爭議圓滿解決,否則工會必定罷工,而華碩的企業形象,必定受到嚴重影響。工會呼籲:移工不該為工作而付費,這不但是商業團體 RBA 的原則,更是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和各國盡職調查法的規範。只要移工因為工作舉債付費,這就是強迫勞動。消除強迫勞動的風險,必須靠政府、企業、仲介、工會、民間社會共同努力;對消除強迫勞動的行動,現在不做,將來一定會後悔。

 

出席或聲援團體:華碩電腦關係企業工會暨亞旭電腦企業工會全體理監事及會員、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中華民國全國航空業總工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 、全國家戶勞動產業工會、台灣工廠勞工協會、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南亞科技企業工會、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中環企業工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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