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官羅榮乾與翁茂鍾不當接觸,有損形象遭監察院彈劾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3/4台北報 導】
高檢署前檢察官羅榮乾,
監察院調查,前檢察官羅榮乾自87年10月至105年7月間,
一、 有關「怡華公司與百利達銀行紛爭」一案,羅榮乾於88年10月2
(一)88年10月8日, 臺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收到匿名檢舉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案之信件 ,作為立案依據,並於88年10月13日以臺北市調查處受理新線 索案件報備表以法商百利達銀行涉嫌不法作為當作案由立案偵辦, 但調查局並未准予立案。同(13)日19時翁茂鍾宴請羅榮乾討論 百利事。再隔2日88年10月15日18時翁茂鍾宴請佳和董監事 及羅榮乾。
(二)羅榮乾於88年10月21日時任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收到匿名檢舉法商百利達銀行,受文者為羅榮乾本人,翌(22)日 ,羅榮乾簽請檢察長分他案並輪分辦理。事隔5日,88年10月2 7日19時,翁茂鍾宴請羅榮乾等人。88年12月30日18時翁 茂鍾宴請羅榮乾等人。
二、 羅榮乾於87年至105年任職檢察機關期間,
三、 羅榮乾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行為時檢察官守則第12點、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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