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骨灰存放規章欠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3/18台北報 

花蓮縣各鄉鎮公有骨灰()存放設施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花蓮縣鳳林鎮等9個公所經管納骨塔管理制度規章尚欠完備,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新訂、修正管理規範,強化經營效能。

花蓮縣鳳林鎮等9鄉鎮公所修正或新訂納骨塔管理規範

 

鄉鎮市別

修正

新訂

日期

管理規範名稱

 

鳳林鎮

 

ˇ

110413

花蓮縣鳳林鎮第一公墓納骨堂骨(灰)骸存放櫃位盤點作業要點

 

玉里鎮

 

ˇ

11068

花蓮縣玉里鎮公立納骨塔使用管理作業要點

 

吉安鄉

 

ˇ

11064

花蓮縣吉安鄉慈雲山懷恩(納骨)堂櫃位盤點作業規範

 

ˇ

 

11089

花蓮縣吉安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壽豐鄉

 

ˇ

110415

花蓮縣壽豐鄉吳全納骨堂櫃位盤點作業要點

 

光復鄉

ˇ

 

110526

花蓮縣光復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瑞穗鄉

 

ˇ

11048

花蓮縣瑞穗鄉公墓納骨塔櫃位盤點作業要點

 

ˇ

 

110526

花蓮縣瑞穗鄉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

 

富里鄉

ˇ

 

1101123

花蓮縣富里鄉公墓暨納骨塔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萬榮鄉

 

ˇ

110113

花蓮縣萬榮鄉納骨堂()櫃位盤點作業要點

 

卓溪鄉

 

ˇ

110625

花蓮縣卓溪鄉公墓暨骨灰()存放設施使用管理作業要點

 

ˇ

 

1101123

花蓮縣卓溪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資料來源:整理自花蓮縣各鄉鎮公所提供資料

審計室指出,花蓮縣鳳林鎮、玉里鎮、吉安鄉、壽豐鄉、光復鄉、瑞穗鄉、富里鄉、萬榮鄉及卓溪鄉等9個公所經管納骨塔()9處與納骨牆8處,均以其制定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作為管理納骨設施之準據。

然而,審計室於109911月查核發現,鳳林鎮等9個公所經管納骨塔未規範納骨塔位使用年限,或規範具永久使用權;登記簿冊應記載事項漏未列入規範;預售納骨設施長生塔位,未依中央主管機關函釋,增訂相關條件限制(如直系血親親等限制、預售後限期使用等)之意旨辦理,與未明確規範應定期辦理清查盤點,審計室遂於1101月函請各公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各公所已分別於1104月至11月間修正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或新訂納骨塔櫃位盤點作業要點等法規,並公告施行,健全納骨設施管理制度規章,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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