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志銘:積極追討被KMT長期霸佔的「不當黨產」!
【數位網路記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10,26】
台北市議員江志銘於昨(25)日財建部門詢答時表示, 日前財政局在回答其他議員質詢的時說,針對「中國國民黨」、「 國民黨民眾服務社」、「婦聯會」,以及「救國團」進行清查, 原本屬於市政府的財產,後來移轉給這些組織的一共有四筆, 兩筆出售、一筆標售、一筆交換。 但是財政局提供給本辦公室的資料,卻顯示有五筆。(詳見附圖)
這第五筆,正好是「中國國民黨南港區民眾服務社」長期霸佔、 無償使用南港區公所的房舍,這件案子是徹頭徹尾的「不當黨產」, 財政局卻將這一筆財產移轉,避而不談,到底是故意還是巧合?
民國71年「國民黨南港區民眾服務社」 與南港區公所共同改建成新的區公所大樓,事後「民眾服務社」 沒有去登記產權,卻無償使用區公所二樓超過70坪的辦公空間長達 三十幾年。1996年最高法院判決「南港區民眾服務社」 所佔用的房地產權屬於台北市政府,就算就從這個時間點起算, 以附近大樓辦公室租金計算,「南港區民眾服務社」 不當得利至少有三、四千萬元。
「國民黨南港區民眾服務社」長期霸佔、 無償使用南港區公所的辦公空間, 市政府在陳水扁市長時期就決定收回, 但後來歷經馬英九還有郝龍斌兩位市長,都不願積極處理, 直到郝龍斌市長卸任前,在議會強力要求下, 才心不甘情不願的向法院提告,要求返還相關的房舍, 整個訴訟程序目前還在進行中。
但這個案子,不但是司法案件,更是「不當黨產」最典型的例子。 除了司法途徑外,市政府更應該將這個案子提報到「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針對「國民黨南港區民眾服務社」 多年來無償使用政府辦公廳舍的不當得利,也要一併追討。
附圖
門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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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土地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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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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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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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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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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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使用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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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東路一段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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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區成功段一小段286、287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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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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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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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台北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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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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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辦(長頸鹿美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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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西路一段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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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區公園段三小段2、3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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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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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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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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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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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聖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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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北路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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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區成功段一小段247、248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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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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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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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德、吳水雲(中國國民黨籌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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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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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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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西路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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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88-16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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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6年7月22、8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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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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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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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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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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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路一段360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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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區一小段1973建號,1266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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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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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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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台北市南港區民眾服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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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南港區公所(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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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南港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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