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莫忘今日許諾 領導司改向前】
【數位網路記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10,13】
司法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審查即將於13日展開, 時代力量黨團於(12)日召開記者會, 針對11日晚間收到由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蔡烱燉填寫的「 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問卷調查表」作出回覆、評釋, 並預告審查會議上將進行質詢的問題。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 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及蔡烱燉皆贊成的意見包括高等法院針對羈 押準否之抗告應自為裁定、 針對勞資爭議設置勞動法院或訂定特別訴訟程序、 改革國家賠償制度,以及民事及刑事訴訟之第二審應改為事後審。 徐永明呼籲兩位被提名人能記得承諾,堅持改革。
針對四項一致的意見,立委黃國昌補充, 不管是訂定勞資爭議的特別訴訟程序、 建立金字塔型的第二審改採事後審訴訟制度、 以及高等法院應針對羈押準否之抗告自為裁定, 早在十年前就開始倡議,卻遲遲未落實。至於國家賠償法, 兩位都支持回復國家賠償法該有的樣貌, 時代力量也希望兩位就任後能積極改革。
至於兩位意見不一致的部分,林昶佐指出, 許宗力對於是否贊成單獨制定檢察官及檢察署組織法的態度較模糊, 「考慮在未來時機成熟時制定」是怎麼樣的時機? 如何能精確掌握檢察官與法官身分與職權上的異同? 時代力量希望許宗力能進一步說明。而蔡烱燉表示贊成, 和時代力量立場一致。
針對「如何落實民事訴訟法第三審言詞辯論規定」一題, 林昶佐表示,時代力量想了解的是,許宗力指的「 常態性言詞辯論之障礙,主要不在於規範層面,而是如何落實規範。 」是否等同於蔡烱燉提出最高法院民、刑事庭會議已在近日訂定的「 言詞辯論要點」?
黃國昌補充,言詞辯論在刑事案件是「非必要可以不開」, 但民事是必要才可以不開, 但最高法院竟然無視立法者在2003時修法的內容,「 把例外當原則,把原則當例外」,不開言詞辯論。對此, 蔡烱燉的回應比較「蒼白」,並非有效的回應, 許宗力則是清楚要求資訊公開透明,並將支持「 推動終審法院常態性開庭」做為選任最高(行政) 法院之庭長或法官調派任命之參考因素,黃國昌表示,「 這最起碼還有一點制約效果。」
在「大法官是否應接受評鑑」一題中,立委洪慈庸說, 許宗力認為大法官「沒有不能接受評鑑的道理」, 蔡烱燉則認為應依自律實施辦法召開自律會議,對此, 時代力量認為評鑑的確有其困難,但仍有必要性,應儘速予以研議。
針對「如何進行法官考選及訓練制度」一題, 許宗力跟時代力量意見一致,認為應有足夠工作經驗才有報考資格, 蔡烱燉則是認為可繼續以考試的方式, 佐以現行遴選律師轉任法官制度,選用法官。
「如何進行法官監督及淘汰制度之改革」一題,立委高潞· 以用說明,許宗力提出的改革方向較完整;「 如何走向保護人民權利的釋憲制度」一題, 許宗力的見解也較完整。徐永明總結, 從兩位對以上題目不同的見解, 可看出學者出身和是否有實務經驗之間有差異。黃國昌也預告, 接下來的審查將會針對司法改革、憲法權力分立、 人權保障及憲法明定的國家定位,作為質詢內容。
至於媒體提問蔡政府日前提名十一位監察委員,是否跟選前「 廢監察院」的主張相牴觸、政策髮夾彎?徐永明表示, 應回到三權分立,與其提名十一位監察委員, 不如透過修憲方式將考試院及監察院予以廢除。黃國昌說, 時代力量了解修憲有四分之三的高門檻難度, 但現在仍應該開始啟動,也呼籲國民黨不要阻擋。
在修憲以前,黃國昌指出有其他可著力的部分, 例如時代力量曾針對《考試院組織法》 提過可大幅下降考試委員人數的修法版本, 將任期由六年縮短為四年、十九人下修為七人, 在公務資源相對有限的情況下,把資源花在刀口上,「 還是會有很正面積極的意義。」
至於國民黨質疑許宗力再任資格有疑慮,黃國昌表示, 當天在場的重要憲法學者張文貞、陳英鈐及林鈺雄, 都清楚解釋許宗力沒有再任問題,作為一個法律人, 他也持同樣看法,且到目前為止,也未看到國民黨提出具體的指責, 因此無法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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