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銀澄清未違法助選連勝文
【數位網路記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10,19】
|
土銀今日發佈新聞澄清說:為維護土銀勞資和諧,本行依工會法第36條規定,准予歷任企業工會理事長於任期內均全天專職處理會務工作並不再涉及行務,企業工會其他理、監事則依同法得於每月50小時之範圍內,請公假處理會務,爰企業工會業務之運作除涉及員工勞動條件權益情事會與本行協商外,其餘均獨立運行,財務來源及管理亦同,有關案內人員涉嫌因業務登載不實遭起訴情事,係屬涉嫌工會內部業務之登載不實,並未涉及銀行業務,而企業工會之經費來源,為會員所繳交之會費,本行並無財務上之支助或往來。
本行為嚴守行政中立立場,歷年選舉前,均通函全體同仁周知應嚴守行政中立,在該次選舉期間,亦曾於2014年9月24日、10月16日通函本行所屬單位,利用多元管道宣導。
報載台北地檢署依業務登載不實罪,起訴本行前企業工會理事長蔡桂華等人乙案,確屬企業工會及會員私下利用公餘之自主活動,本行自始至終均未參與、介入或授意,另本行一向遵守行政中立並適時宣導同仁應堅守中立立場(記者按:意即未助選連勝文),爾後並將持續加強宣導。
因本案與行務無涉且已進入司法程序,本行也期待司法能盡快釐清真相。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