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訊社董事長任期正解(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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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要幹到2017/6/30
中央通訊社董事長陳國祥說他有「任期保障」,所以他在臉書向總統嗆聲,他就是要做到任期滿為止。但是翻開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均由行政院長遴聘,並限制任期三年,得續聘一任,續聘人數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並非「任期保障」,而是「任期限制」精神運作,依《財團法人法》執行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之任用。也就是董事長即使任期未滿,但是召開董事會,董事多數決就可以解任董事長職位。
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第二條更明文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換言之,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未明文規定董事長保障三年任期,董事長之遴聘及解聘得依《財團法人法》相關法律規定運作。
看來「掌握權力」是容易讓人無恥戀棧,換句話說,就是容易讓人的臉皮變厚,導致勇於指鹿為馬,說什麼要悍衛「任期保障」精神,眞的會害人家笑掉大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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