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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喬蘭指正聯合報黑白集

   【數位網路報記者7 /31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人本教育基金會馮喬蘭執行長對於在某專題報導說一怡經校事會議證明清 白後『沒有實質傷害』,向教師致歉。當時的脈絡在於回應『 經校事會議證明清白後』,『職位、薪資,仍然保有,不會失去』。 但確實,這樣的說法,是錯誤的。首先沒有表達真實意思, 再則對於面對申訴的教師而言,即使證明清白, 整個過程所帶來的精神壓力、心理傷害,等等, 對於個人確實有實質影響。這一點,是馮喬蘭執行長在發言時, 沒有照顧到的,也該向教師致意的。尤其是, 本來以為這樣可以安慰人,卻反而讓教師傷心,這確實有錯。 但,並沒有說『老師被冤枉沒關係』,這句話是黑白集自行延伸, 而貼到人本頭上的。 人本教育基金會確實反對體罰與任何形式的暴力。但主張零暴力、 訴求零體罰,並非主張零管教,也不是要剝奪教師權益。而, 人本一直以來致力淘汰違法之不適任教師,也並非要塑造師生對立, 主張更不是仇師。我們所說的淘汰不適任教師,意指,體罰、 性平事件等違法事項,也就是涉及教師法所訂定之解聘事由的。 至於教學不力如聯絡簿、寫黑板、親師溝通等事項, 需要的是相關支援處理系統,而不是我們所說的淘汰。 文中所提的偏執,我們不確定定義為何?然而至今為止, 被貼到人本頭上的惡意標籤,都不是人本的行動與主張。 文中暗示人本主導教育政策,然而人本從2017、 2018年就在倡議,將淘汰不適任教師的機制放到縣市政府, 那怎麼還會出現一個校事會議呢?事實上, 民間團體中最能跟各級政府議定相關制度的,還是教師團體, 這也跟制度法令保障有關。 我們很認同,要重視教育、重視學生,必然要重視老師。這是基本。 事實上,不是因為珍視學生才珍視老師, 是因為珍視老師所以珍視老師。一旦有老師受委屈、遭受無理投訴, 願意找人本,人本是絕對會設法協助,釐清與處理。 校事會議處理機制的改革是一定要的,同時校園也會需要支援系統, 協助親師生溝通及教育輔導事件,甚或班級經營。如同社論所說, 教育面臨衝擊,無論少子化或是社群時代的影響, 需要更多正向力量,支撐教育。

民眾黨批評 監察院:獨立行使職權,已實質發揮監督效能

   【數位網路報記者7 /31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民眾黨記者會批評監察院職權行使與廢除監察院等, 監察院表示:均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實質發揮監督效能, 籲請客觀理性討論   針對民眾黨今 (31) 日召開記者會, 質疑監察院監察職權行使情形,並列舉部分個案及巡察、 陽光四法等業務提出批評,監察院表示,前開案件不論屬調查案件、 糾正、彈劾,或其他依法行使之監察職權,均係依憲法、 監察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經法定程序審議並完成決議, 秉持公正及獨立行使職權原則辦理,實質發揮監察功能, 堅守獨立監督職責。   本院各項調查成果、糾正、 彈劾及改善情形均依法公開於監察院網站,接受社會各界檢視; 至於尚在調查中或涉及個案內容者,依法仍須遵守《監察法》第 26 條保密規定,不得對外透露案件內容或調查過程, 以維護程序正義及當事人權益。   有關記者會質疑監察院績效, 指稱監察委員平均每人處理之調查案件數低落等云,監察院表示, 該說法係以片面且失真的統計方式推斷監察成效, 未正確反映監察委員辦理案件之數量、辦理程序、 案件複雜程度及實際工作內容,亦與監察職權運作實務現況不符。 監察案件自立案調查後,須經履勘、約詢、調卷、蒐證、 機關答復及委員會審議追蹤等法定程序,過程嚴謹慎重。 外界以錯誤統計基礎批評指謫,明顯有失客觀,並誤導民眾, 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殊非妥適。   監察委員向就重大公共議題及社會關注案件主動立案調查, 並提出糾正、彈劾及改善建議,促使行政機關檢討制度缺失, 亦積極行使陽光四法各項受理、審查及裁罰等廉政業務, 相關成果均有具體事證可供社會公評, 充分展現積極有為之監察作為與廉政實效,絕非所稱毫無作為。   至於記者會所提廢除監察院議題,監察院重申, 對於修憲議題及各界對監察制度之討論均予尊重。 惟監察權作為行政權之外部監督機制, 同時肩負人民權益救濟的重要功能,是憲法所賦予之職權; 監察院除受理人民陳情外,並依法行使調查、糾正、彈劾、 審計及巡察等職權,其制度存廢及職權調整, 涉及國家憲政體制及人民權益保障,應依憲法程序, 在充分理性討論及社會共識基礎上審慎處理, 而非以片面粗暴刪除監察院預算方式,癱瘓監察院職權行使, 勢將影響調查、巡察、人權、廉政及人民陳情等法定職權之執行, 亦...

監委調查:網路賭場猖獗 要積極處理

   【數位網路報記者7 /31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監委:我國現行法令對網路賭場無法有效管制,致近年網路賭場蓬勃發展, 並透過各式管道大肆宣傳,部分甚至結合詐騙, 造成民眾重大財產損失,嚴重危害社會安全, 監察委員呼籲政府機關正視問題之嚴重性,並積極研謀防杜機制 111 年 1 月 12 日修正公布之刑法,已將以電信設備、ㄧ電子通訊、 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之行為,明文納入處罰。 惟近年來網路賭場蓬勃發展,並透過各式管道大肆宣傳, 部分甚至結合電信詐騙,造成民眾重大財產損失 , 一些民眾甚至傾家蕩產 ,嚴重危害社會安全。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日前通過林文程、賴振昌及張菊芳 3 位監察 委員提出之調查報告,除函請數位發展部 ( 下稱數發部 ) 檢討改進外 ,調查意見亦送請行政院研處見復。   調查報告指出,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 下稱遊戲分級辦法 ) 第 6 條 第 6 款所定之「使用虛擬遊戲幣進行遊戲, 且遊戲結果會直接影響虛擬遊戲幣增減之棋弈類、 牌類及益智娛樂類遊戲軟體」 與網路賭博之核心要素具有高度相似性,因此, 由數發部主管的線上遊戲軟體與網路賭博之間,實僅一線之隔。 加以數發部對於遊戲軟體之行政管制鬆散,由於遊戲非特許產業, 線上遊戲非採事前審查後上市之機制, 爰遊戲不會預先通過審查後上市。 現行遊戲分級辦法所採之分級管理制度, 係要求發行或代理遊戲軟體之人應於遊戲軟體上市前, 自主依該辦法標示分級資訊。而實際上使用該等遊戲軟體之用戶端, 是否確實具備各該遊戲軟體級別所對應之年齡要件, 由於實務上基於「個資最小化原則」與保護消費者隱私考量, 遊戲軟體之會員註冊並未採行實名認證制, 爰尚無從確實進行檢核把關。至於業者若未正確標示遊戲級別, 或未依該辦法規定標示相關警語,雖有罰則規範, 數發部卻均以成立自律委員會抽查、輔導改正之方式處理, 未動用罰則。倘線上遊戲涉及賭博行為, 現行法制面迄未明定主管機關之行政管制或裁罰措施, 致數發部將查禁網路賭博之責任全面推向警察機關, 核有法制欠備情形, 顯不利遏止遊戲軟體變相成為網路賭博平臺之歪風, 允應積極研謀改善。   調查報告並指出,政府近年來於政策上支持遊戲產業持續發展, 於相關產業鏈中也附帶造就一批從事以遊戲幣與法定貨幣間兌換為業 之遊戲幣...

監委蔡崇義、賴鼎銘:師大女足案未完 還有大堆問題要趕快處理

   【數位網路報記者7 /31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監委 : 教育部對於臺師大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之研究計畫,涉違反「 人體研究法」相關規定, 迄未本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責依法完成通盤查處; 運動部亦未確實詳查釐清, 過往補助大專校院執行之運科支援計畫是否已具備人體研究的要件, 而卻未將申請 IRB 列為審查要件, 監察委員呼籲行政院積極督飭所屬澈底檢討改進, 並督促相關主管機關本其權責議處,及收回不當請領款項   113 年 11 月間爆發臺師大體育及運動科學系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 委員會 ( 下稱國科會 ) 補助之「 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 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研究團隊核有嚴重違反「 人體研究法」規定之情事, 嗣經擴大清查案內臺師大陳師及周師歷年來相關研究計畫, 發現尚有其他同涉執行程序違反「人體研究法」相關規範之計畫案。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115 年 7 月 24 日通過蔡崇義、 賴鼎銘委員提出之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督飭所屬檢討改進, 並督促相關主管機關本其權責議處,及收回不當請領款項見復。   2 位監察委員表示, 案經教育部邀集相關部會組成專案小組擴大清查陳師歷年約 31 件研 究案,查悉自 101 年起,除前案違規情事外,陳師另有 6 件主持或 共同參與之補助研究計畫(含國科會 5 件及教育部已撤稿 1 件), 同涉執行程序違反「人體研究法」相關規範等缺失。惟, 教育部迄未本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責依法完成通盤查處, 且對於臺師大 112 年函報之博士生執行相關人體研究計畫等違法個 案,亦怠未積極查處,復未研擬通案妥適作為。   據調查報告指出, 前體育署運用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辦理之運科支援計畫及運科輔 助計畫,執行過程核有計畫經費未按規定編列及審核、 對於各計畫所涉之關係對象未踐行知情同意程序、 部分已涉及人體研究之計畫案卻未送審查會審查, 以及計畫報支之受試者費用嗣後又回繳而未實際由受試者支領等諸多 違失,足徵前體育署於該等計畫辦理之初未審慎周詳謀度, 且其委託專案管理之國體大專業團隊對於相關計畫之行政管理與實地 查核程序亦有未盡落實之處, 允應由運動部儘速依法釐明事實移送權責主管機關核處, 並針對未來運...

南投縣劉育成校長性侵體罰案 監察院:惡狼遭判15年8月,相關人員已遭懲罰

   【數位網路報記者7 /31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監院究責南投縣劉育成校長性侵性騷及嚴重體罰學生案, 權責機關已加重議處 7 名違失人員, 5 名被害人獲補助, 教育部並建立「重大侵害學生人權事件專案小組」專案查察機制, 避免類案再度發生   監委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自 112 年 6 月立案調查南投縣大鞍國 小劉育成校長性侵性騷多名女學生案,同年 9 月 7 日通過糾舉劉育成 、 113 年 3 月 7 日通過彈劾 、 同年 3 月 14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 過調查報告及糾正南投縣政府,並於 114 年 7 月 10 日發動全院質 問教育部及南投縣政府。本案迄今清查已有近 40 名女學生受害, 劉育成並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重判 15 年 8 月, 115 年 7 月 15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13 年度侵上訴字第 85 號 ) 判 決上訴駁回 。   監察院調查發現, 早在 85 年劉育成任職南投縣雲林國小期間, 就有猥褻學生情事,當時確有數名教育人員知情,卻未依據當年的「 兒童福利法」向主管機關報告,反而私下要求劉員調校、 跟家長和解了事,無從阻斷劉員繼續在教育界傷害年幼女學生 。 92 年 5 月,劉員在該縣延平國小任教,有 2 名遭受性猥褻的女學生試圖 向師長求救,然同樣劇情再度上演, 時任校長及輔導主任未將事件進 行通報,僅告誡劉員應潔身自愛。更離譜的是,此件「 延平國小學生輔導紀錄」被當作不能說的秘密,代代相傳, 放在輔導主任們的抽屜中,歷任校長也知情。   3 位監委明確指出, 本案中知情的南投縣教育人員均違反當時法定通報義務,然 南投縣政 府卻認為「未通報的校長情節輕微」、「未通報的主任, 既已通報校長即盡了主任的職責」,初期對於相關知情不報者多以「 不懲處」處理。後經 114 年 7 月發動質問, 要求教育部及南投縣政府嚴謹究責,教育部建立「 重大侵害學生人權事件專案小組」, 督導南投縣政府釐清相關人員違失懲處原則。截至 115 年 7 月止, 相關違失人員達 7 人 ( 不含行為人 ) ,業予變更加重獎懲額度, 包括:張姓校長記過 2 次、陳姓校長記過 1 次、陳姓及王姓校長、 陳姓組長、王姓主任及魏姓教師等 5 名教育人員申誡 1 次, 陳姓組長並裁罰新臺...

西螺國中體罰 監察院糾正並促雲林縣、教育部、運動部澈底檢討

   【數位網路報記者7 /31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監察院教育及 文化委員會於本 ( 115 ) 年 7 月 24 日通過監察委員 葉大華、田秋堇之調查報告,針對雲林縣立西螺國民中學( 下稱西螺國中)羽球隊廖姓教師(下稱廖師)及蔡姓鐘點教練 ( 下稱 蔡教練 ) 體罰及不當管教學生,學校處置不當等重大違失, 提案糾正西螺國中,並促請教育部、 運動部及雲林縣政府確實檢討改進。   教評會推翻校事會議解聘建議,引發「師師相護」訾議: 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指出, 雲林西螺國中校事會議調查小組原建議解聘廖師並 3 年內不得任教師 、蔡教練予以終止聘約, 然該校 教師評審委員會 ( 下稱教評會 ) 以「 缺乏錄音錄影」及「高比例學生肯定教練」為由, 推翻校事會議對廖師及蔡教練「情節重大」的事實認定, 且決議不予解聘,已違反「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22 條第 3 項 ,學校對於與校園事件有關之事實認定應依調查報告的規定 ,招致「 師師相護」之訾議,且審議過程耗時近 1 年, 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此外, 調查報告指出,西螺國中廖師及蔡教練, 慣以粗鄙言詞辱罵學生,體罰手段包括搧巴掌、 持球拍或球筒打學生、罰作拱橋及處罰跑步過量等。 監察院調查期間,受害學生表示,因受限於師徒制威權、 競技成績導向及考量未來運動生涯發展,往往選擇隱忍, 甚至有學生誤以為此乃不成文的球隊傳統文化。 監察委員呼籲, 學校應加強實施相關正向管教訓練。   未普查全體學生,致學生證詞歧異、爭議難解: 監察委員調查指出, 本案源起於 112 年 11 月 22 日西螺國中體育 班羽球隊家長座談會,家長反映球隊選拔不公、 非大型比賽費用不清等問題。 雲林縣政府接獲檢舉後, 未督導學校針 對全體約 32 名羽球隊學生實施全面問卷或回溯普查歷屆學生, 導致調查過程中受害學生與力挺教練學生證詞相互歧異之亂象。 此外 ,校事會議調查小組認為從經驗法則判斷, 6 名受訪學生及蔡專任教 練並無陷害或汙衊廖師之動機,從而認定其證詞具有高度之可信度 , 故 未曾訪談另 12 名疑似受害學生即逕為認定,未盡事實調查義務, 以致事後發生被指認受害之學生竟具文聲明並無受害之事 。   此外,廖師及蔡教練...

以(工)雙氧水洗豬腸,快4個月才稽查回收,監察院促食藥署、屏東縣改善

   【數位網路報記者7 /30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監察院說:食藥署 、 屏東衛生局 自接獲百○食品有限公司 ( 下稱百○公司 ) 以工業級 雙氧水清洗豬腸並販售,作業地點藏匿於貨櫃屋內, 進出管制嚴格等情案,延遲近 4 個月始進行稽查並回收問題產品, 有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下稱食安法 ) 第 41 條關於針對有使用未 經許可食品添加物之虞者,得命暫停作業、 停止販賣並封存產品之規定, 且從未發掘該業者未依法辦理食品業者登錄; 另該公司作業場所位於「屠宰作業範圍」及「食品加工場域」 之模糊界線處,衍生「三不管地帶」之食安漏洞;以及以「個人」 名義購買工業級化學物質, 再販售予食品業者違法使用之管理斷點等。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前通過監察委員 張委員菊芳、 田委員秋堇、蔡委員崇義所提調查報告 ,要求相關機關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按食安法第 41 條第 1 項第 4 款及第 2 項規定略以, 縣 ( 市 ) 主管機關對於有違反同法第 15 條第 1 項 ( 註 ) 之虞者, 得命食品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封存該產品, 且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亦得為該管理措施。 故食藥署及屏東衛生局對於有使用工業級雙氧水進行食品加工行為之 虞者,本於預防性原則,應採行限制加工、封存、 下架等必要管理措施。惟其自接獲百○ 公司違法以工業級雙氧水清洗豬腸並販售情事,延遲近 4 個月始進行 稽查並回收問題產品,其基於保全證據請檢調協助之考量, 最終得以破案查獲不法,固非無由, 然該期間任由業者持續進行違法加工並販售, 對消費者食用安全造成威脅。 有關及刑事責任食安事件之查處作業程序, 食藥署因本案已針對行政稽查介入點,檢討並修正相關規定, 亦有賴食藥署與檢察機關建立緊密的協調合作機制, 避免問題食品流入市面,保障民眾食安目的。   調查報告亦指出,百○公司於 102 年 11 月 8 日即取得公司登記, 衛福部早於 103 年 10 月 16 日公告具工廠、商業、公司、 稅籍登記之食品製造、加工業、販售業者等, 屬應辦理食品業者登錄之對象,然食藥署及屏東衛生局於 114 年 1 0 月 1 日聯合查緝發現該業者以工業級雙氧水清洗豬腸之違法情事時 ,始進一步查獲該公司未依法辦理食品業者登錄; 食藥署雖稱每年均...

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第四屆《最初的感動》照片徵件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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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7 /30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第四屆 《最初的感動》照片徵件開跑   邀請全台灣爸媽父親節前夕分享孩子誕生的感動   每 個 孩子的誕生,都是一份珍貴的禮物 。 羅慧夫 顱 顏基金會 舉辦 第四屆《最初的感動》照片徵件活動 正式開跑,邀請全 台灣爸爸媽媽 分享新生兒誕生時最感動的瞬間,以照片記錄生命最初的喜悅與希望。 羅慧夫 顱 顏 基金會期盼透過 一 張張真實動人的影像,傳遞尊重生命、接納差異的理念,也讓更多人看見 顱 顏家庭面對挑戰時展現的愛與韌性。   根據統計,台灣平均約每600至700名新生兒中,就有1名唇腭裂寶寶出生,每年約有200至300名 顱顏 新生兒 來到這個世界 。 羅慧夫 顱 顏基金會 從母親懷孕發現懷有 顱顏 孩子開始提供服務 ,我們相信『生命中的不完美,可以用愛來彌補』,以此為服務理念,一直 致力於唇 腭裂、小耳症及其他先天性顱顏疾病患者,包括生理、心理、社會的全人醫療服務,成立至今已給予超過 46,000 人次窮困顱顏患者醫療費補助, 97,000 人次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幫助他們接受良好醫療照護並建立自信。   羅慧夫 顱 顏 基金會執行長 陳依伶 表示:「每 個 孩子的出生都值得被祝福,但 是 對部分 顱 顏家庭而言,迎接新生命的同時,也必須面對醫療與照護挑戰。我們陪伴過無數家庭走過最徬徨的時刻,也見證許多孩子在醫療團隊與家人的努力下健康成長。」   執行長 陳依伶 進一步指出:「《最初的感動》不只是照片徵件活動,更是一場生命教育行動。我們希望邀請社會大眾重新看見,每 個 生命都擁有同樣的價值與被愛的權利。當社會多一分理解與接納,顱顏家庭就能少一分孤單。 誠摯邀請全台灣的爸爸媽媽一起加入這個 感動 行列 ! 」 。   本屆活動特別邀請藝人 GEmma 吳映潔 擔任 第四屆《最初的感動》照片徵件活動 愛心大使。升格為母親後的她,日前跟隨基金會探訪剛完成手術的唇腭裂新生兒家庭,近距離了解孩子術後照護歷程與家長付出的心力。   在旁陪伴家長進行術後清潔與照護時 , 吳映潔 貼心 地 幫忙溫柔安撫 寶寶 , 並 感性 表示 說:「 平時 幫小孩清鼻子時她都會 哀 哀叫,當媽媽的都會心疼,何況是剛動完手術的寶寶,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