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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東華大學校務亂象不斷,吳茂昆校長非常不適任

教育部不能置身事外,應積極追究責任    (本報訊) 繼 12 月 15 日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 國立東華大學校長吳茂昆假藉職權溢領教師獎助金年達 300 萬之譜 後(附件 1 ,頁 3 ), 26 日, 又通過彈劾案違法擔任中華映管公司的獨立董事職務長達四年的 東華 大學前主任秘書蔡裕源 ( 附件 2 ,頁 3 ) , 若加上前任校長在任內實際經營商業(附件 3 ,頁 4 ), 東華大學校務權貴「利」字為先的嘴臉逐一浮出檯面。 讓人遺憾的,儘管東華大學校務弊端不斷, 乃至一年不到連遭監察院糾正、彈劾,但教育部還是以「大學自治」 為由,繼續加以包庇,已然成形的國立東華大學黑金帝國, 教育部難辭其咎。 公共工程弊端頻傳 吳茂昆自從以「中研院院士」之姿接任東華校長之後, 即為不明究理人士所推崇,尤其是其搭太陽花學運,宣稱「 為學術自主要攻占我的校長室也 OK 」,聲名更盛。 然而,在校園內,吳茂昆實與前任校長黃文樞利益糾結, 致使各式校舍工程與校務弊端頻傳:除不斷的工程糾紛外, 學生六期宿舍耗資五千萬的熱水系統竟然才驗收完畢就告壽終; 耗資九億、原應於 100 學年隨新生入學啟用的人社院暨藝術學院大 樓也一再延宕,至今 (103) 年三度停工, 眼看當年入學的新生半年後即將畢業, 這些教學大樓的完工卻仍遙遙無期。 遑論出事的人社院暨藝術學院大樓, 竟是吳茂昆轉介於黃文樞私營的東午建設公司的同一廠商- 九豪營造公司,這中間難道沒有利益輸送嗎? 金錢帝國-肥高層、瘦基層 唯一沒有改變的是黑心學閥更牢握權柄,屢屢違法,專營人事鬥爭, 誅殺異己;而握有行政權優勢的校務權貴, 蠶食鯨吞搶食有限的校務基金。僅吳茂昆校長一人以各種名目吞食近 1/10 的教師獎勵金,讓自己年薪幾達五百萬, 凌駕行政院長而超越 總 統之譜; 所任命審查彈薪之委員與獲彈薪者高度重疊,年年皆然,卻又以「 校務基金虧損」為藉口,相對剝奪掉校內學生助理工讀金、 苛扣行政助理福利,甚至創下只給 19K 的歷史低薪。 恩庇侍從 法治蕩然 尤有甚者,吳茂昆對親信屢涉弊案卻不加追究。 包庇蔡裕源違法兼職,終遭監察院彈劾; 對年初被彈劾的戴達夫的懲處,竟任由戴討價還價為「 一年不得在外兼職兼課」;音樂系前系主任蘇秀華違規兼課, 幼教系系主任石明英違法兼任遠雄悅來董...

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29日)

****************************** ******************************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29日) ****************************** ****************************** ***********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2月3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濱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1569) 申報發行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 公司債,總額新臺幣200,000, 000元及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 每股面額 10元,總額新臺幣100,000,000元乙案, 前因有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12月16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 該公司業於103年12月27日提 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 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16條第1項以及第27條第5項準用第16條第1項規 定,自其完成補正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 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 申報生效。 四、西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3625) 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一次有 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臺幣200,000,000元乙案, 前因該公司有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 不充分情事,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12月11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 該公司於103 年12月27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 且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27條第5項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 自103年12月27日起重 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 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貳、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 群益環球金綻雙喜證券投資信託 基金」申報生效案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組合型於國內募集投 資國內外之「群益 環球金綻雙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50億元整, 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 澳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乙案,自 103年12月29日申報生效。 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 ...

劉亞柔監守自盜,A媚登峰鉅款判關

【裁判字號】 103,上易,1629 【裁判日期】 1031119 【裁判案由】 侵占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上易字第1629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劉亞柔 選任辯護人 林輝明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侵占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 年度 審易字第424 號,中華民國103 年6 月20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 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3 年度偵字第177 號),提起上 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劉亞柔 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事 實 一、 劉亞柔 自民國97年5 月間起至102 年11月間止,於媚登峰健 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0 段00號12 樓,下稱媚登峰公司)擔任財務部出納課專員,負責處理媚 登峰公司及負責人莊雅清個人帳戶之存匯業務。其中個人帳 戶部分,係自莊雅清在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開立之帳號000000 00000 號日常使用帳戶(下稱日常帳戶)提領存款後,分別 轉存至莊雅清於同行開立之帳號00000000000 號提款卡帳戶 及元大銀行開立之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並以此二帳 戶支付莊雅清私人支出。詎 劉亞柔 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 之單一決意,自98年4 月14日起至102 年11月1 日止,利用 為莊雅清調度個人帳戶內資金之機會,接續多次於附表編號 1 至60「支出(日常帳戶)」欄所示日期,在上址媚登峰公 司辦公室內填寫取款憑條,經莊雅清用印並前往提款後,將 業務上持有之各次提領款項部分或全部侵占入己,各次侵占 金額如附表「侵占金額」欄所示,總計侵占金額達新臺幣( 下同)1,130 萬元(起訴書誤載為1,100 萬元,應予更正) 。嗣於102 年11月4 日,媚登峰公司財務部主管發現前揭日 常帳戶於 劉亞柔 休假期間有提領30萬元情事(即附表編號59 所示),察覺有異後清查歷年帳戶資料,始悉上開侵占情事 。 劉亞柔 則於102 年11月5 日將前揭提領侵占之30萬元匯還 莊雅清。 二、案經莊雅清訴由臺北...

買房買車 希伯崙夫婦吞善款收押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42674 法人登記資料 登記案號 103年 法登他 字         15號 類別 社團 案由 變更登記 主任 林蕙鴻 登記號數 629 收件日期 103/01/28 登記日期 103/04/17 公告日期 103/04/17 登記簿 14冊 9頁 任期判定 2 屆期判定 4 法人代表 吳秀玲 法人名稱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 設立登記日期 096/11/14 主事務所 桃園縣楊梅市青山二街376號B1 目的 本會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宗旨如下:提倡正當休閒活動,關懷身心健康發展,促進國際交流,族群融合、社會和諧、家庭和樂、大愛人生為主旨。 捐助方法 會費等 許可機關日期 內政部中華民國90年7月11日台內社字第9022037號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0 結案原因 准許 結案日期 103/04/17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送達代收人姓名 送達代收人住址 郵遞區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分事務所資料 董監事姓名資料 序號 職稱 姓名 1 常務監事 陳公亮 2 監 事 陳冠言 3 常務理事 李志賢 4 理 事 田 普 5 理 事 吳秀娟 6 常務理事 閻冀民 7 理 事 張宜薰 10 理事長 吳秀玲 11 理 事 卓慧萍 12 理 事 劉曉亞 13 理 事 陳靖文 14 監 事 鄭秀芬

冷眼集/議長的好康---記者鄒景雯/特稿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42697

國民教育地方自主,中央濫權全民抵抗

(本報訊)昨天(12/27) 下午 教育部長吳思華為十二年國教 104 年入學制度親自拜訪台北市長柯文哲,但在對話後不歡而散。國教行動聯盟、 12 年國教家長聯盟等團體,今天站出來力挺柯文哲市長及朱立倫市長,在教育部前召開「國民教育地方自主、中央濫權全民抵抗」記者會,肯定兩位市長體恤學生、回應民意,並呼籲教育部以基北區八萬學子為念,要讓孩子安心準備明年升學,不要因為不切實際的理想而犧牲了學生的權益。家長們已到監察院提出檢舉,依據地方制度法,教育部沒有不予備查的權限,請教育部謹言慎行,不要再違法濫權。 教育團體指出,吳思華恐嚇不給量尺分數是極為失格的態度,「恐嚇柯 P 就是恐嚇家長」,家長將與兩位市長站在一起。教育團體誓言,如果教育部未來以不提供量尺阻擾基北區學生順利入學,剝奪基北區學生的受教權,基北區八萬學生絕對不會接受,基北區家長將以實際的行動表達最強烈的抗議。 國教盟強調,國民教育屬地方自治事項,本就應該因地制宜。「地方制度法」第二條第五項將「備查」定義為「下級政府或機關間就其得全權處理之業務,依法完成法定效力後,陳報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知悉之謂。」因此,備查就是「知悉」,所謂「不予備查」就是「不予知悉」,有如此荒謬的說法嗎?這麼清楚的法令規範,教育部從部長吳思華、次長林淑真至署長吳清山卻一再違法濫權,已明顯瀆職。 教育團體警告,教育部早已違反高級中等教育法中「明年入學制度應於一年前公告」的規定。在基北區入學辦法於 11 月 7 日公告後,教育部如有疑義,為何不在 11 月 10 日就提出?為何會拖到 11 月 30 日才回應「恕難備查」?如果不是行政怠惰,就是有政治考量,難道是「政治擺中間,孩子的權益擺兩邊」嗎 ? 「恕難備查」又違反地方制度法,教育部為所欲為、違法濫權的行徑令人難以接受。 教育團體指出,等第、標示、量尺都是教育部提供可以做為升學比序的工具,基北區為避免嚴重的「高表現低就」問題而認為標示不適用,量尺也是到最後才比,並沒有違反「比無可比」的使用條件。此外,在使用量尺比序之前還會先比 3 等第分數,經過教育局委請心測中心所做的模擬,並不會發生嚴重的增額錄取問題。 教育團體指出,教育部所設計的三等第四標示才是一切的亂源,三等第導致學生必須科科計較,壓力倍增。依照專業測評原理,屬於標準參照的等第分數根本不宜作為升學比序之用,四標示...

憲政與立委選制改革座談會

(本報訊) 1997年我國第4次修憲, 取消行政院長副署權且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無須立法院同意等, 有學者稱台灣的憲政體制接近於半總統制或雙首長制, 更有一些學者認為已形成「超級總統制」,總統有權無責, 行政院長僅是總統的執行長。2004年第7次修憲, 立委席次由225席減半為113席, 同時其選舉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但立委選舉制度實施兩屆之後, 出現政黨席次比例與得票比例嚴重不符、代表性不足、 不利於小黨等現象而備受詬病。 2014年九合一選舉後,憲改議題再度成為輿論的焦點,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邀集專家學者, 替憲政體制與立委選舉制度診斷把脈。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表示, 台灣憲政問題從1980年代就一直有民間呼籲台灣要走出動員戡亂 時期,把臨時條款去掉,讓憲法真正在台灣實施, 但目前政府體制運作卻沒有達到人民的期待。 今年318運動所提出政府體制失靈的問題, 佔領立法院之後提到要進行後續的憲政改造運動, 並在本次九合一選舉產生政治版圖的變化, 加上朱立倫所拋出內閣制的議題,受到各界的討論! 但事關國會選制的檢討和改變,不管是總統或內閣制, 都牽涉到國會現況和選舉制度是否要去做變動, 公督盟作為監督國會的民間團體,今天特別舉辦座談會, 希望針對憲政與立委選制改革進行討論,以有助於未來改革的推動! 首先,前立委林濁水指出, 現在體制改革的議題我比較傾向選舉制度應該放在憲政體制後面來選 擇,因為選舉制度的運作和政黨體制運作息息相關, 必須要進行配套,且應最優先處理的是政黨體制, 不應當先改選制在改體制!倘若國會改造, 整個國會體制若不進行改造,所以對國會品質的改善是極度有限! 如果不改造憲政體制只改造國會,那國會品質是有限的! 且必須面對過國會亂源有兩方面:國會去組織化、去資深化! 使得這三化的原則產生了「多席次召委制度、反資深反專業、 去政黨政治化」。 接著國家體制不明,是造成國會難以運作的原因! 全世界沒有一個議員可以在之外發號施令, 國會品質差是因為一軍在外面!就因為體制不明,使一軍在外面, 讓一軍進入國會,倘若沒進入國會也不能在外面發號施令。 在選舉制度方面,由於並立制不符合比例的精神, 應當根據具體數字加以細算才會比較恰當, 現今制度造成小黨難以生存! 接著,公督盟常務理事顧忠華教授認為, 這一套憲法當前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

◆新聞7-11(6)

◆兩記者救人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1228/20141228776474.html ◆新聞科長到大陸 金管會新聞科長隨主委到大陸,保密到家好像見不得人似的,讓人感到偷偷摸摸,其實他當天一走,記者馬上就知道了,如果什麼都不說,以為一切是神不知鬼不覺,那就小看了記者了。 ◆周美里抗爭 媒體人出身曾任自立、消基會記者)的周美里,今天下午與台大教授王立昇等國教聯盟一群人,冒著寒風細雨,在台北市中山南路的教育部大門口,痛斥教育部長吳思華「違法」,應趕快讓國民教育自主,希望吳思華能與柯p和朱立倫站在同一陣線,讓國民教育由地方自主,別再違法下去。 ◆電視記者失竊 電視台記者攝影器材被偷 警方逐一過濾監視畫面 揪出竊賊  【12/28民眾日報記者盧鴻霖高雄報導】攝影公司洪姓員工利用高雄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現場人多雜亂之際,竊取某電視台記者使用價值20萬元的油壓雲台底座,經鳳山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調閱市議會監視畫面並徹夜逐一過濾每位被攝者手持物品及隨身包袋體積變化,查出52歲洪姓嫌犯涉嫌竊走,前晚通知到案坦承犯行,並主動向警方交付所竊取攝影器材,警方依竊盜罪嫌將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警分局於12月25日下午接獲某電視台記者報案,指其使用的一組油壓雲台底座失竊,嫌犯利用高雄市議會第2屆正、副議長選舉暨交接布達典禮議程期間,趁亂下手行竊,顯然挑戰象徵公權力的殿堂,鳳山警分局長王欽源立即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  忠孝所警方製作被害人筆錄後,火速向議會申請調閱監視畫面。囿於現場記者及民眾過百,緊急召集專案小組徹夜逐一過濾每位被攝者手持物品及隨身包袋體積變化,終發現一名男子行跡詭異,於案發現場四周走動頻繁,再比對進出議會影像,原身上已雙肩交叉背兩個攝影背包的犯嫌,於離開議會現場時卻又手持一組攝影器材,於是鎖定該嫌涉案。  警方諮詢在場各電視台記者及議會工作人員,鎖定犯嫌可能就職之數間攝影公司,專案小組立即逐間訪查是否有該名影帶員工,始於鼓山區某攝影公司查證確有其人就職,隨即於12月26日晚間通知洪嫌(男、52年次)到案說明。洪嫌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主動向警方交付所竊取攝影器材。供稱其因知道該器材價值約20萬,且便於藏匿包包中,在議會一樓發現無人查看且在場人這麼多,猜想不好追查,一時起貪念下手行竊,原想...

柯P公車站拆除作業報告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4ZSzJe2j0SbUVRiOG10eG54YWtYQ1N5R0RXT2xxR2lOYnlz/view

石靜文更正蘋果:台中不要口水 交通沒有顏色

(本報訊)前台中市新聞局長石靜文在臉書上指出 :昨日林佳龍市長率隊了解BRT行控中心, 後續引發社會大眾及媒體(蘋果等)誤解, 此發展恐對台中市及台灣大眾運輸之推動造成嚴重影響,因此, 必須妥為說明如下 ( 台中市前交通局長林良泰所陳述): 1.台中BRT之車輛、土建、機電均依合約進各項整合介面, 優先號誌、月台門、行控中心之整合依合約再3個月內即可完成, 並非兩年、建置經費20億,並非40億, 交通局同仁均兢兢業業執行此工程,基層同仁之努力, 實不容如此被扭曲! 2.民眾願意搭大眾運輸的關鍵在於「網路完整、班次密集、 費用低廉」。交通工具沒有好不好的問題,只有適不適當的問題, 以興建成本來看,一條MRT可建5條LRT, 1條LRT可建5條BRT,所以BRT成本最低,興建時間最短, 它可行駛專用道也可行駛混合車道,可以是單節也可是雙節, 彈性很大,還可快速延伸至彰化或南投等縣市; 而臺中市興建完整之軌道系統需8000億以上( 估計須40年不做其他建設,方可完成), 興建完整之BRT只要303億,在有限資源之下, 要做到網路完整、班次密集,BRT是最佳選項。 3.台中市大眾運輸發展成果有目共堵, 月運量從40萬到1187萬,成長近30倍,破世界紀錄, BRT日運量達5萬以上,已超過高雄捷運橘線之運量,「公車、 BRT沒人搭,捷運就沒人搭」, 一定要先養成民眾搭乘大眾運輸習慣,捷運才會成功。「 從公車改革出發、由BRT邁向MRT」 才是推動大眾運輸正確的道路。 選舉已經結束,就讓我們向前看,共同努力, 創造台中更美滿的大眾運輸環境!

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27日)

****************************** ******************************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27日) ****************************** ****************************** ***********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2月29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昶洧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4529) 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 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00,000,000元乙案, 核有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 之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5條第1 款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四、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1528) 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新臺幣 33,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30, 000仟元乙案,核因該公司有申報書件應 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第15條第1款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貳、修正「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台聯:議長五千萬賄選?檢調應即傳朱立倫

圖片
圖:台聯立法院黨團記者會 (本報訊)針對這次新北市議長選舉,台聯前議員張晉婷跑票行為, 台聯不護短的開除黨籍,不僅如此,該跑票就是投票行為受到影響, 有受影響者,就一定有影響者,如同有收賄者,就有行賄者, 而且新北議長賄選問題,不斷消息指向新北市長朱立倫。 台聯黨團要求法務部,應立即對朱立倫展開調查, 揪出影響新北議長選舉的主謀,進而提出新北市議長當選無效之訴。 總召賴振昌表示,此次新北市議長跑票的問題, 是明知不可為而為的異常投票行為, 這影響異常投票行為的利益輸送為何 ? 真的是 5 千萬嗎 ? 那 5 千萬是 從何而來 ? 最具買票利益關係者,就是朱立倫。刑事訴訟法規定, 檢察官知有犯罪應主動偵辦,法務部應立即約談朱立倫,展開調查 ! 副總召葉津鈴表示,針對這次新北市議長選舉賄聲賄影,更傳出一票 5 千萬、以及朱立倫介入議長選舉的消息,不但有人、 也有錢的訊息已出現,檢調為何遲遲不展開調查 ? 法務部應立即對朱 立倫展開調查,釐清賄選疑雲 ! 針對這次新北市議長選舉,賄聲賄影、一票 5 千萬的消息, 以及朱立倫介入議長選舉的傳聞,而朱立倫為了完全執政, 為了接下來的總統路,也就購成買票的動機,人、物、動機, 綜合以上原因,檢調就應該主動對朱立倫展開調查。 幹事長周倪安表示,朱立倫為了將來的總統路以及新北的完全執政, 是最有可能影響議長投票的動機, 法務部高檢署對於所謂的亮票行為,大張齊鼓全面蒐證, 卻對議長選舉賣票問題不聞不問,合理懷疑法務部根本是縱容 ! 甚至 於是包疪 ! 檢調應對議長選舉買票、賣票問題,儘速調查清楚,

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26日)

****************************** ******************************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26日) ****************************** ****************************** ***********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2月2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中裕新藥股份有限公司(興櫃公司,證券代號4147) 申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1,603,0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股, 計得認購普通股1,603,000股,以發行新股 為履約方式乙案,因有申報書件不完備之情事, 該公司業於103年12月25日自行完成補 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5條第2項 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 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 效。 貳、中國信託投信申報募集開放式「 中國信託全球收益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行補 正案 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股票型投資國內 外之「中國信託全 球收益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100億元整, 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乙案,該公司因基金名稱變更, 及有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情 事,業於103年12月26日自行補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 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2條第4項規定, 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 常,預計屆滿3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全國議長副議長當選分析

臺北市議會第 12 屆、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第 2 屆、桃園市議會第 1 屆、各縣 ( 市 ) 議會第 18 屆(新竹市、嘉義市第 9 屆;金門縣、連江縣第 6 屆) 議長及副議長名冊及資料統計 內政部製表 :2014.12.25 記 者陳漢墀增訂 K:國民黨、D:民進黨、無:無黨籍,縣市別下的數字是議員總額 縣市 議長 票數 對手 新舊任 副議長 票數 對手 新舊任 臺北 63 吳碧珠K 二輪(32:31) 劉耀仁D 連任 陳錦祥K 32:28 顏聖冠D、女 新任 新北 66 蔣根煌K 筷子抽籤 首次32:33 二次33:33 陳永福D 新任 陳文治D 35:30 廖裕德(無) 新任 桃園 60 邱奕勝K 37:22 張肇良D 連任 李曉鐘K 36:22 黃景熙D 連任 臺中 63 林士昌K 34:27 何敏誠D 新任 張清照K 35:27 曾朝榮D 新任 臺南 57 李全教K 29:26 賴美惠D 新任 郭信良D 36:20 郭秀珠無 連任 高雄66 康裕成D女 39:23 黃柏霖K 新任 蔡昌達D 38:23 李雅靜K 連任 宜蘭 34 陳文昌D 18:16 張建榮k 新任 林棋山K 17:15二次 陳漢鍾無 新任 新竹縣 36 張鎮榮K 33 無人 新任 陳見賢K 32 無人 新任 苗栗 38 游忠鈿K 32票無人 連任 陳明朝K 28 無人 連任 彰化 54 謝典霖K 36:17 李俊諭D 連任 許原龍K 37:17 洪宗熠D 連任 南投 37 何勝豐K 28 無人 連任 潘一全K 29 無人 連任 雲林 43 沈宗隆K 28:13 李建昇D 新任 蘇俊豪無 28:13 林哲凌D 新任 嘉義縣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