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團屋成制度孤兒、長照給支付在哪裡!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5/11台北報導】
團屋要納給支付、失智不能被遺忘!
行政院推動長照3.0之際,失智症人口持續攀升,已形成不可忽視的高齡海嘯。根據推估,目前全台失智症人口約37萬人,2031年將逾47萬人,2041年更將接近68萬人。然而,作為兼具家庭式照顧與社區融合的重要服務模式,「失智症團體家屋」至今仍未納入長照給支付制度,只能仰賴補助維持運作,制度發展明顯落後。今(5/11)日,立法委員林月琴、立法委員賴惠員、立法委員劉建國、財團法人私立天主教中華聖母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黎世宏、國立成功大學老年學研究所副教授陳柏宗、青松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周孟賢與多家團體家屋業者於立法院召開「失智團屋成制度孤兒、長照給支付在哪裡!」記者會,提出現行團體家屋制度缺陷,並呼籲衛福部儘速補上制度缺口,將團體家屋納入長照給支付制度,讓團屋不再成為政策孤兒。
根據長照3.0計畫內容,目前失智症團體家屋仍停留在補助計畫階段,尚未制度化納入給支付體系,導致整體制度出現斷裂,包括財務來源不穩定、人力難以留任、政策定位模糊,以及家庭照顧壓力持續沉重。特別是在年輕型失智者增加的趨勢下,社區式、多元彈性的照顧模式更顯重要,但制度卻未同步跟上,形成政策宣示與實際作為之間的明顯落差。
作為立法院厚生會失智症倡議推動委員會召集人、長期關注失智症議題的衛環委員會召委林月琴表示,失智海嘯是需要社會同面對的議題,她已於上個月邀請第一線團屋業者舉辦座談會,就團體家屋現在面臨的困境進行討論,因此才有今天的記者會並表示,失智症團體家屋不是尚待驗證的試辦模式,而是已被證明有效、卻尚未被制度正式接住的關鍵服務。政府若持續僅以補助方式支持,不僅無法穩定服務量能,更可能讓第一線經營者與照顧人力逐步流失,進一步影響整體失智照顧體系的發展。
林月琴委員也表示,她已於本會期提出《失智症基本法》草案,從制度面建立完整政策架構,明確政府責任、資源配置與服務發展方向,讓失智症照顧不再零散,而是有法源、有制度、可長可久,其中,團體家屋等資源配置更是一大重點。此外,林月琴委員更針對專業人力留任提出質疑,明明在去年公布的長照3.0計畫中明確指出,要放寬社區式之團體家屋、夜間小規機,可聘僱符合一定語言能力檢定、照顧技術成熟之外國技術人力,跨國合作,擴大招募外籍人力,但至今衛福部與勞動部依然未提出具體方案,使團體家屋在要維持既有營運成本情形下,又必須顧慮專業照顧人力留任問題,讓團體家屋的生存變得岌岌可危。
長期關心長照議題的立法委員賴惠員表示,自己先前也出席由立法委員林月琴主辦的「失智症團體家屋意見交流會」,深入聆聽第一線實務工作者、家屬與經營者的心聲,更清楚看見失智症團體家屋在現行制度下所面臨的沉重壓力。賴惠員委員指出,團體家屋肩負社區照顧與家庭支持的重要功能,卻長期受限於高營運成本與制度資源不足,導致許多單位苦撐經營。因此,她要求政府除應儘速完善長照給支付制度外,也必須全面檢視現行稅制是否能提供更多支持,包括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相關負擔等,透過更合理且友善的制度設計,減輕團體家屋經營壓力,讓真正投入失智照顧的服務單位能穩定發展,成為失智家庭最堅實的後盾。
同樣於衛環委員會關心失智症議題的立法委員劉建國表示,台灣失智家庭的照顧壓力已逐漸逼近崩潰邊緣。其中,能提供如家一般社區照顧、協助失智者維持生活能力與尊嚴的「失智症團體家屋」,長期以來成效卓著,卻在政府推動長照3.0之際,至今仍未正式納入長照給支付制度,只能依靠不穩定補助苦撐,面臨缺錢、缺人、定位不明的困境。對此,劉建國委員嚴正要求衛福部立即補破網,全面將團體家屋納入長照給支付制度、建立穩定財源,並明確定位為社區式照顧而非住宿機構,同時擴大設立補助;此外,也應檢討現行收費天花板與相關稅制,給予合理發展空間,並開放輕度失智者入住以延緩退化,加速引進中階外籍人力補足照顧缺口。團體家屋是保衛失智家庭的重要防線,絕非可有可無的試辦計畫,衛福部應盡速補上長照制度最後一塊拼圖,別再讓失智家庭獨自承受絕望。
而長期經營團體家屋的青松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周孟賢等團屋業者也表示,現行失智症團體家屋入住門檻過於僵化,目前僅限中度失智(CDR2分以上)且合併具精神行為症狀(BPSD)者才能入住,導致許多雖屬輕度失智、但已有迫切照顧需求的長者被排除在外,也讓不少獨居或家庭照顧已瀕臨崩潰的家庭求助無門。他指出,失智症照顧應強調及早介入、延緩退化,而非等到症狀惡化後才能使用服務。對此,周孟賢呼籲政府應儘速將團體家屋正式納入長照給支付制度,依不同CDR等級建立合理的照顧支付組合與金額,並將BPSD改列為加成項目,而非入住門檻;同時,也應檢討現行收費天花板與入住限制,納入輕度失智獨居者等更細緻的需求評估,並強化政策宣導及長照體系A個管、照專對團體家屋模式的理解,應正視目前「高人力比、高成本、無給付、低補助」的制度困境,避免優質照顧模式因經營困難而逐漸消失。
為此,林月琴委員與賴惠員委員協同第一線實務工作者共同提出以下訴求:失智症團體家屋應正式納入長照給支付制度,建立穩定財源與制度基礎、明確定位為社區式照顧,而非機構式住宿、檢討收費天花板與相關稅制設計、開放一定比例輕度失智者入住,強化預防與延緩功能、研議全面性開放設立補助,擴大服務量能、並加速中階外籍人力招募,填補長照缺口。
最後,林月琴委員強調,失智症人口快速增加,在失智症基本法完成前,制度不能慢半拍,政府應從整體失智症政策出發,全面檢視並完善照顧體系,讓團體家屋回歸社區式照顧本質,而非被推向機構化方向,並儘速納入長照給支付制度,補上制度最後一塊拼圖,唯有制度到位,服務才能穩定,家庭壓力才能真正被分擔,失智症照顧體系也才能完整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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