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施錦芳:馬祖土地15.7%未登記,應速落實還地於民政策

        【數位網路路報記者陳漢墀4/17台北報導】


監委施錦芳:說截至113年1月底止,馬祖地區仍有15.7%土地尚未完成登記,監察委員施錦芳促請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釐清當地歷史緣故與土地權屬脈絡,突破現階段問題癥結,落實還地於民政策

馬祖地區歷史背景特殊,於國民政府遷臺前,未曾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總登記,而國民政府遷臺後,旋因軍事原因實施戰地政務,加上許多民眾遠渡他鄉謀生,無法注意或保障自身權利,造成當地土地問題複雜,後續申辦土地登記案件屢因舉證不易,滋生糾紛。政府多年來雖透過立法程序,希冀還地於民,惟實務執行上迭遇爭議。案經監察委員施錦芳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6日決議通過,促請行政院督同內政部、連江縣政府積極研處解決方案。

根據連江縣政府統計,截至113年1月底止,馬祖地區已登記土地面積2,530.83公頃(約占全縣面積84.3%),未登記土地面積470.32公頃(約占全縣面積15.7%);已登記土地筆數33,780筆(約占全縣土地筆數90.8%),未登記土地筆數:3,438筆(約占全縣土地筆數9.2%)。

為進一步釐清馬祖地區現階段土地登記面臨之困境,以協助連江縣政府突破問題癥結,經進行文獻蒐集、研閱及調閱政府機關卷證資料,並前往馬祖地區實地履勘、座談,以及約詢內政部、連江縣政府相關業務主管人員,監察委員施錦芳發現,目前未完成登記案件之主要態樣,多涉及申請時間認定及適用法令等疑義。

監察委員施錦芳表示:為維護馬祖地區民眾財產權益,連江縣政府及內政部允應通力合作,釐清當地歷史緣故與土地權屬脈絡,進行舊有慣例、習俗之調查、蒐整與研究,俾供登記機關審查作業之參據,並衡諸立法目的,在不違反法令之前提下,以同理心之態度因地制宜,積極研商解決對策,突破現階段問題癥結,早日完成全縣無主土地與公地返還登記案件,落實還地於民政策,俾利後續推動馬祖地區土地利用及活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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