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會呼籲總統:搶救檔案、全面解密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0/28台北報導】

最近,以立委黃國書線民事件為契機,黨國威權時期監控的那段歷史,再度成為公共輿論探討的課題。對此,台灣教授協會今(28)召開記者會,呼籲總統解決《政治檔案條例》與《國家情報工作法》之法令矛盾,搶救檔案,保全、分析並全面解密,追溯整個加害體系,還原真相。 

公布情治人員、線民姓名 不需代號遮掩

台灣教授協會長許文堂認為「釐清真相是社會和解的基礎」,政府應該協助受害者查明真相,依解密年限公布情治人員、線民之姓名,不可讓真相躲在情治人員保護法條之後,黃國書立委只是加害體制的末端,最低層的運用人員,政府無需再幫加害體制找理由,用任何代號來遮掩身分。 

修法揭露當前特定層級公職者之監控者名單

民進黨立委范雲以自己為例,她強調將在「揭露名單」與「釐清加害者責任」兩件事上展開修法。前者將提出政治檔案條例修法,使檔案當事人盡可能看到完整名單;另將參考德國和捷克等國訂定人事清查相關法律,公開當前擔任一定層級以上公職者之監控者名單,並規定參與選舉者具自行揭露義務。後者希望先建立加害體系完整清單,並依據「造成傷害高」、「涉入強度高」、「位置高」等原則分層釐清其責任。 

服從命令也是推動加害  特務辯稱只「聽令行事」沒殺人

台灣教授協會理事周以正表示,目前被揪出來的線民們自承是監控體系中毫無舉足輕重的「最下端」,特務們辯稱自己只是「聽令行事」,周以正說這些協力者雖沒親手殺人,但服從上級命令也是推動加害體系的運作,一樣是幫凶,到底聽誰的「令」、執甚麼樣的「法」,在檔案解密的過程中至關重要,讓真相公諸於世,台灣才能和解共生。 

政府應暫停銷毀檔案  全面解密追溯加害體系

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呼籲,政府通令各機關暫停銷毀相關檔案,並積極保存、分析,從各種線索抽絲剝繭,往上追溯加害體系的軌跡,「越了解專制,才能越了解民主」,加害人不要躲在個資保護法,畢竟「你任意干涉我的生活,就沒有權利接受個資保護」 

協力者回歸社會照樣被判罪  法蘭克福大審判掀開真相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以法蘭克福大審判為例,當年的協力者已回到社會生活,另謀他職,德國政府依然針對協力者的行為判罪,這場審判的價值在於讓德國社會反思,避免犯相同錯誤,台灣民主化近30年,社會追求真相的聲音不曾斷絕,希望政府能迅速處理, 達到轉型正義的真諦。 

補充法條:

《政治檔案條例》第11條規定:「政治檔案中所載公務員、證人、檢舉人及消息來源之姓名、化名、代號及職稱,應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這些情治線民的姓名、化名等自應公開。 

《國家情報工作法》第8條:「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與情報協助人員身分、行動或通訊安全管制之資訊,不得洩漏、交付、刺探、收集、毀棄、損壞或隱匿。但經權責人員書面同意者,得予交付。人民申請前項規定資訊之閱覽、複製、抄錄、錄音、錄影或攝影者,情報機關得拒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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