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北市黨團,反對恢復敬老禮金

        圖:時代力量北市黨團三議員,記者會反對恢復敬老禮金--黨團提供。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5/29台北報導

今29日「臺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於法規委員會討論一案,時代力量議員林穎孟、林亮君、黃郁芬於會後召開記者會說明具體訴求與主張。

今日上午討論重陽敬老金自治條例時,時代力量三位議員列席發表意見,在經過所有議員討論過後,自治條例暫時沒有進入審查。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林穎孟表示由於自治條例屬於法律的範疇,必須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2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8-1條以及今年四月甫通過的《財政紀律法》第5條中皆有明文規定,只要有增加財政負擔的部分都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法規內規定相對收入來源。

這部分《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以及《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7條皆有明文寫出收入來源的範疇,例如贈與稅、遺產稅、菸捐等基金收入,但本次所要審查的敬老禮金自治條例並沒有將收入來源納入評估。對此林穎孟要求社會局必須等評估報告、財源設計提出後,再進行討論,呼籲市議會不要出現違法的審查過程。

黃郁芬表示時代力量並不是反對增加長者福利,年輕人也有照顧長者的需求,所以發放敬老津貼並不是一個世代對立的問題,年輕人也需要政府提供照顧長者的資源以及可長可久的福利措施。

黃郁芬也說明社會局已經有相當多的長者福利制度,參加的長者人數皆有成長趨勢,估計未來每年所需要的長照預算勢必會成長。這就表示鼓勵老年人出門活動的政策有開始展現出成效,
這些雖然政策預算超過敬老金發放的額度,但是長照福利政策所要建立的應該是長者健康的生活,但這才是有效的福利措施。

會議中針對長者福利的討論,也有其他議員表示「要讓長者選擇自己的福利,他們要的不是這些花很多預算的的措施,他們心情上要的只有還給他們敬老金」,對此黃郁芬回應,送給長者喜歡的禮物(1500元的紅包),並不能健全長照系統,另外公共資源以送禮物的思維執行幾乎等同政策買票。

林亮君表示此次重陽敬老金自治條例雖然參考過去的辦法擬定條文,但是本次自治條例的發放級距跟過去比較起來其實是不一樣的。另外林亮君聲明過去敬老金的發放並不是從國民黨黨團所說,「從民國76年至今一律廣泛發放」,另外回顧2013年又比過去兩年更擴大發放,這會令人懷疑其中是否有選舉考量。

生育率越來越低,整個社會邁向高齡化社會,長者的社會福利政策應該是朝著制度化,並且讓制度更完善、讓長者生活環境往更好方向來努力,因此配套措施才真正需要討論的焦點,而不是一...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

立法院總務處長由周傑升任,引發一連串的人事異動(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