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企銀政策角色早該退場,要全民買單不合理-----呂宜諠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以下稱臺企銀)於3月底董事會決議通過現增提案,以私募普通股引進特定投資人國發基金,增資目的主要維繫臺企銀後續在中小、小微企業金融授信等業務,此案若經6月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預估增資額度介於50至100億間,國發基金投資後,公股對臺企銀佔股將回升至約三成,國發基金將成為臺企銀第二大股東。
過去政府為掌握公股經營權,並配合政策執行,已促使部分公股銀行逐步走向民營化。現政府要求臺企銀在扶植中小企業上扮演政策性角色,更把臺企銀納為政策性國有銀行,但,以臺企銀的經營狀況,市佔率拉不動、年邁體質不佳,為何還會要全民買單?面對臺企銀最好的解套方式是以整併方式讓公股銀行藉此擴大規模,提升市佔率和國際金融競爭力排名。而如今政府又決定再增資臺企銀,完全是有去無回的做法,和過去1998年財政部對臺企銀釋股的政策方向背道而馳,縱使國發基金禁得起虧損,宜再審慎評估入股投資臺企銀此舉之妥適性、合理性。
由於銀行放款與相關法規限制,許多中小企業不具備自銀行取得融資資格,這種族群或可稱為「自生自滅型」企業,以傳統貸款觀念來衡量,這族群是被摒棄在常規融資體系外,政府或銀行的政策,政府應考量以其他方式來協助這類企業。
事實上,自1985年起政府已建立一個完整的融資輔導體系,包含銀行、信保基金、聯合輔導中心及三家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從融資、保證、輔導,及投資四個角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尤其在間接金融融資工具,包括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與工業局、文化部也都有運用國發基金分別投資在中小企業、服務業與製造業、文創產業的官股投資方案,採政府結合民間資金搭配投資方式,專注投資中小企業或新創公司,民間資金與國發基金之搭配投資比例介於1:1至1:3。
臺企銀屬於中小企業專業銀行,從中小企業融資問題觀察,以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佔企業總融資的比率來看,依據銀行法第 89 條第 1 項規定,「訂定中小企業銀行對中小企業之授信不得低於其授信總餘額之百分之六十….」。根據官方統計數據,臺企銀對中小企業放款比率約三成多,與六成目標還差一半的距離,恐怕一般的商業銀行做的比率都比臺企銀高,顯示專業銀行角色,未充分發揮出來。
一方面是臺企銀達不到法定的中小企業放款比例;二方面是中小企業專業銀行設立的時空背景已轉變,市場上直接和間接融資的工具已經非常多樣,應該考慮讓僅存且名存實亡的臺企銀退場,而非繼續增資去維持臃腫而沒有明確經營策略的公股銀行本質。
政府應啓動金融市場結構改造,趁著目前台灣整體銀行業體質為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以來最佳的時機,鼓勵國內銀行進行整併,創造出幾家龍頭型的銀行,才能真正走出台灣參與國際金融競爭,並有能力服務及扶植台商經營全球市場。
一個專業銀行卻從來沒有達成法定的60%目標,然也未見金融監理主管機構對臺企銀究責。且國發基金初始投資目的是,要透過臺企銀強化對中小、微型企業放款,但連法定放款目標都達不到,是要如何達成國發基金預設的目標?為日後能受社會各界、人民的檢視,建議國發基金應重新檢討其妥適性。(前金管會主委秘書、創業投資經理人)(轉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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