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針對陳雪生聲明之回應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6台北報 導】
立委范雲說:
一、陳雪生是法院一審、二審認證,以及臺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衛福部訴願委員會決定的性騷擾犯。
陳雪生發聲明宣稱「因為身高差距,不可能有性騷擾」。今(6)日,法院終局判決,已經定讞性騷擾行為屬實。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清楚指出:「陳雪生係故意其以肚子碰觸范雲背部,而該行為已構成性騷擾」。陳雪生不但自欺欺人,更是對法律定義的無知。
二、陳雪生的三點聲明再次顯示他毫無歉意,更無任何反省,可以說是最糟糕的性騷擾加害人!
陳雪生的聲明,宣稱「性騷擾是政治髒水」,無視法院宣判的時間,早在一個月前就公布,還要求我不要「藉機蹭熱發燒議題」,顯現毫無悔改及反省之心。
三、陳雪生的言行,就是最惡質的性騷擾加害人的手段。
范雲強調,在我一開始公開抗議時,放話要我「提出告訴」。在我告贏時,以一句「司法已死」,企圖污衊刑事、民事、行政三案全敗的事實。這種人,繼續擔任立法委員,是臺灣國會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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