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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放生、財政部放水,毛巾業者回春成假象

中國毛巾大量進口囤積,以庫存為由要求延後實施新商標基準 產業輔導有名無實 臨時反傾銷措施簽字了事 進口救濟無期拖延 賴幸媛要政府莫當「軟腳蝦」 否則率領業者上街抗議 勢所難免 (台北訊)立法委員賴幸媛昨天在立法院偕同代表本土毛巾業者的雲林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召開記者會,對於政府並未落實保障本土毛巾產業的承諾提出批判,賴幸媛指出所謂本土毛巾產業「回春」的現象只是曇花一現的假象,事實上,中國毛巾大量進口的情形目前依然威脅本土毛巾產業的合法生存。 賴幸媛指出,根據WTO規定,我國在今年4月24日向中國駐WTO代表團遞出毛巾防衛措施(進口救濟)的諮商通知,迫使中國在6月22日不得不與我國駐WTO官員進行雙邊諮商,但雙方並未達成任何協議,因此根據WTO防衛措施規定,從6月23日起我國就取得對中國實施進口毛巾防衛措施的合法權利。但經濟部卻表示要等到財政部對中國毛巾課?反傾銷稅最終結果出爐,才要送交行政院決定是否實施防衛措施,顯然違背WTO規定的處理原則,即:「反傾銷歸反傾銷,防衛措施歸防衛措施!」,也違反我國貨品進口救濟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來自雲林的毛巾業者也表示,?因應反傾銷和進口救濟兩項措施所造成的價格上漲,中國毛巾在今年上半年就大量進口到台灣,毛巾業者本來期待在6月1日政府課徵臨時反傾銷稅之後,可以緩和中國毛巾低價且大量進口的衝擊,但是財政部偏又核准中國進口毛巾可以用「價格具結」代替繳交臨時反傾銷稅,等於只要簽個字就可以不用被課徵臨時反傾銷稅,於是,中國毛巾進口和傾銷等於沒有任何限制,本土毛巾業的處境比以前更危急。政府在處理毛巾業者的進口救濟案以及反傾銷案的作為,根本是虛幌一招,配合北京欺騙本土業者! 業者指出,他們從去年就要求政府改變毛巾的商品標示基準,要求在毛巾本體縫上產地標示,但是卻遭進口中國毛巾的業者要求給予一年的緩衝期,使得市場上到現在依然充斥產地不明或假冒台灣生產的中國毛巾。毛巾業者希望政府能實現承諾,提供台灣毛巾和中國毛巾公平競爭的環境,不要讓傾銷和混充標示繼續違法侵害本土毛巾的合法生存權,不應讓緩衝期長達一年。 至於「產業輔導」,業者表示經濟部相關單位對業者的需求不明瞭,只是要求業者對政府現有的計畫提出申請,只能說:「沒有實惠!」而且有許多業者已經退出政府原先提供的技術輔導計畫。 賴幸媛聽完業者訴苦後表示,...

高中生戀上三十熟女 姐弟配風潮在台發燒!無痛電波拉皮 拉近不老戀情

(台北訊) 根據調查顯示,台灣有超過70%的男性可以接受“女大男小”的姐弟戀,更有高達36%的上班族曾經談過姐弟戀情,而政府統計處最新一項研究報告說明,去年結婚的四萬多對新婚夫婦之中,高達一成八的新郎較新娘年輕,比例較二十多年前激增四成,大約每五對新人之中,便有一對為姊弟戀。 儘管目前女大男小的戀愛模式,在台灣已經逐漸被社會接受,但是擔心外表的差距仍是姐弟戀情中最大的困擾,而整形能夠讓一段相差11歲的姐弟戀更為長久嗎? 31歲的王小姐與20歲的戴姓男友就面臨到外界眼光輿論的壓力,王小姐本人看上去並不是很老,但跟身邊的年輕男友站在一起,還是掩飾不住歲月的痕跡,這對戀人走在街上常常會被投以異樣的眼光,因此兩人在公共的場合中都得盡量保持距離,王小姐說:「我希望能夠保持現在的樣子,等他到我這個年紀」,像這樣戀情不老的願望,終於在二十一世紀得以實現。 李久恆醫師表示,女性在25歲後肌膚就會開始走下坡,肌膚也會因為保水不足而出現細紋,若沒有及時保溼,便會逐漸形成魚尾紋、抬頭紋,甚至是法令紋等深度皺紋,許多熟女喜歡以注射肉毒桿菌來除皺,但其實肉毒桿菌只能針對動態性皺紋除皺,像是法令紋、魚尾紋、皺眉紋、抬頭紋等靜態皺紋即使注射了肉毒桿菌還是清晰可見,要解決這些靜態皺紋,肉毒桿菌是沒有效果的。 李久恆醫師說,無痛電波拉皮與傳統的電波拉皮原理相似,都是使用電磁波刺激膠原蛋白凝固、新生,並且重新排列;電波、磁波都是電磁波,與手機、微波爐的電磁波都一樣,不同的是能量及頻率大,可以直接加熱膠原蛋白,不會造成肌肉筋攣、或是癌症病變。 最新的無痛電波拉皮手術對靜態皺紋的除皺效果很好,無痛電波拉皮是利用900mm波長的雷射光進行選擇性光熱分解效應,鎖定皮膚下約1.5~2.5mm的真皮層部位,使局部溫度上升,再利用電磁波對皮膚組織阻抗的特性(溫度上升;阻抗下降),由電磁波對真皮層膠原蛋白做進一步加熱,而電磁波也可以同時活化皮下的纖維母細胞,刺激膠原蛋白凝固、新生,並使新生的膠原蛋白填補真皮層膠原蛋白之間的縫隙,達到膠原蛋白重新排列的結果,讓原本扁平的肌膚變得飽滿、緊實,確實達到除皺的效果,在減少皺紋的同時還有小臉的作用。 李久恆醫師表示,傳統的電波拉皮的電波能量較高,可能會傷害組織,如果控制不得宜,就有可能因為電波能量過高,導致灼傷或起水泡,甚至造成波浪臉,...

中央社地方新聞之病

國內新聞部主任不知真正的地方新聞,只是?地方記者報告.

熊玠告熊琬,台北地院判決

【裁判字號】 93 , 訴 , 5320 【裁判日期】 940519 【裁判案由】 給付價金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3年度訴字第5320號  原   告 熊玠              .  訴訟代理人 張迺良律師        李振華律師  被   告 熊琬              .  訴訟代理人 李復甸律師  複 代理人 吳榮達律師        林上鈞律師 上述當事人間給付價金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二日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壹、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佰零伍萬陸仟陸佰?拾伍元,及自 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 算之利息。 貳、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陸拾伍萬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 被告以新臺幣貳佰零伍萬陸仟陸佰?拾伍元為原告供擔保, 得免為假執行。 事 實 及 理 由 壹、原告主張:(一至三見起訴狀、審理卷第三九、四0頁,四 至七見第四五至四八頁) 一緣原告熊玠、被告熊琬、訴外人熊璩及熊珊係兄弟姊妹,四 人母親熊謝韞芝(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死亡)前於八 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預立遺囑,將其名○○○市○○○○路 二段九十六號五樓及基地(下稱:A房地)及同路段九十二 巷十二號三樓與基地(下稱:B房地),指定由原告、熊璩 及熊珊三人平均繼承,銀行、郵局之存款以及金子及其他動 產則由原告、被告、熊璩、熊珊四人平分。熊母同時指定被 告為遺囑執行人。 二八十七年一月二十日,原告為辦理熊謝韞芝遺產登記、處分 等事宜,遂以書面授權被告處理熊謝韞芝一切遺產(含動產 、不動產)之出售、移轉、分割協議等所有遺產繼承之事項 。被告於八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即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將 前開房地登記為原告、熊璩、熊珊三人共有,惟對於熊謝韞 芝存款以及動產均未分配或說明,原告多次敦請仍不得要領 。九十三年四月間,原告查覺上述A、B房地已在八十七年 十一月、八十八年四月分別出售予訴外人杜錦豐與韓敬怡, 但被告拒絕說明買賣價金亦避談遺囑執行情節。 三民法第五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受任人因處理...

讓議會蒙羞的判決

【裁判字號】 94 , 訴 , 4457 【裁判日期】 950711 【裁判案由】 清償債務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訴字第4457號 原   告 金興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銘玲  訴訟代理人 洪維煌律師 被   告 台北市議會            法定代理人 吳碧珠  訴訟代理人 洪樹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民國95年6月27日辯論 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伍拾參萬陸仟陸佰零參元,及自民國九十 四年九月一日起至清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十分之七,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壹拾捌萬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 執行。但被告以新臺幣伍拾參萬陸仟陸佰零參元為原告供擔保, 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如下: (一)被告為辦理93年市議員聯誼活動帛琉之旅(下稱系爭旅遊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對外招標,最後由金興旅行社股份 有限公司臺北分公司得標,並與被告於民國93年8月17日 簽訂臺北市議會議員聯誼活動帛琉之旅契約書(下稱系爭 契約),且提出投標標價成本分析表(下稱成本分析表) 、臺北市議會帛琉知性之旅行程企劃書(下稱企劃書)。 嗣該臺北分公司裁撤,其權利與義務歸總公司即原告承受 。成本分析表、企劃書並列為系爭旅遊契約之附件資料, 為合約附件資料,屬於兩造共識之實質內容。復依系爭契 約第23條約定:「投標須知(含補充須知)、標單、決標 紀錄均為本契約之附件」,則原告於投標過程中所提出之 成本分析表、企劃書等資料,皆為契約附件,應生契約效 力。當時議定成團最低成行人數為90人,每人旅遊費用為 新臺幣(下同)37,970元,簽約時雙方暫定出遊人員為91 人,出發日期為93年8月22日。惟出發前因新聞媒體對於 系爭旅遊多為報導,甚有負面之評論,致出發當日僅53人 集合,其餘臨時不願出遊,原告在機場方知僅有53人集合 出國,礙於被告指示...

中信金非常規交易誰分了這9億元?

請問呂東英代主委為何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中信商銀董事長辜仲諒為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控一案辭職下台,表面上此案似乎劃下句點。不過,立委費鴻泰今天(28日)表示,根據金管會調查,中信商銀香港分行處分3.9億美元結構債並未經該行董事會審核,竟未贖回而售予不熟悉而疑似空頭之第三公司,以疑似假外資名義購入兆豐金股票,圖利該第三公司高達2763萬美元約9億元台幣。費鴻泰說,中信金此交易過程不僅不合常理,還將此暴利拱手送給「不熟識」的第三公司?費鴻泰請問金管會代主委呂東英,誰分了這9億元?是不是中信金成功併購兆豐金後作為酬庸分?之用? 費鴻泰28日上午特別針對行政院金管會處分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的處分案提出質疑。費鴻泰指出,行政院金管會只處罰1000萬,並要求中信金追回這筆錢,卻不去追查這筆錢流向誰的口袋裡,金管會表面上好像處分很嚴厲,但實際上就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費鴻泰批評,金管會處分中信金後,未進一步追查該第三公司與中信金之關聯,擺明用「小刀」鍘中信金,對中信金根本不痛不癢。 費鴻泰表示,中信商銀香港分行是在今年1月27日農曆年前的交易日,中信金即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兆豐金10%股權,當日即處分3.9億美元結構債,根據媒體報導,中信銀香港分行售予一家「RED開頭」,是中信前員工設立的一人公司。雖然,中信金接著贖回其中的七成,然而中信金2月9日公布將購兆豐金10%股權之後,兆豐金控股票即接連在2月10日、13日2個交易日漲停,從每股21.35元漲到24.35元,而且這兩天爆出大量,共有48萬多張,金管會調查後發現其中有44萬張與中信金之此結構債聯結。 費鴻泰說,金管會說調查估算這家第三公司即獲利約達2763萬美元,約合新台幣9億元。但是假設這項併購案是預謀套利的話,中信金之前先在最低價時向市場收購兆豐金股票達44萬張時,此平均進價為20.88元,等到2月10日與13日2個交易日都漲停並成交,以此推算,這家一人公司獲利更高達12.5億元,不是金管會所估的9億元。 費鴻泰說,中信商銀董事長辜仲諒明知由中信金贖回即可獲利,此交易卻未經中信商銀董事會同意下,卻轉賣給此「白手套」之第三公司,交易過程明顯違反常理,背後疑似另有隱情。費鴻泰也表示,金管會明知該第三公司是前中信員工開設的一人公司,而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出售時有無詳細評估信用(KYC)之程序,另包括雙方的交易條件、合約與交易細節、出售帳款何時...

各種動作急踩煞車,蘇德建專心面對官司

因為台開案身繫囹圄的台開原董事長蘇德建,交保出獄後心中非常的不平,除了找台銀同事發抒心聲外。他所整理的「著作」--「關鍵實錄」已在看守所內校對完成,本來打算舉行「新書發表會」同時舉辦「台開案的申冤記者會」,但是經過他的律師團勸阻,各種動作暫時打銷,專心準備打官司,一切等以後再說。 蘇德建還重回台開找新任董事長洪寶川、總經理鍾智文和台開的一級主管,表示他任期未到,財政部解除他的職務不合法,而且僅僅被起訴,也未判刑,根據刑事訴訟法:在判決有罪確定前,視同無罪。希望洪寶川向財政部傳話,讓部長瞭解他的心聲。但是財政部不信他的說法,他要回任台開董事長可能性很低。 日前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檢察官認為他以五百萬元交保,保釋金太少,應該提高到四千萬元。此議一出,讓他備感壓力,本來他的兒子準備了幾百萬元,也沒有用處。幸虧他的辯護律師鄭洋一強調:他是公務員出身,絕無逃亡串証之虞,得到審判長周占春等法官的認同,才得以免去「二進宮」之苦。 現在蘇德建除了聘請他的台大同期同學鄭洋一律師(也是他台銀新莊分行官司的辯護律師)外,並加聘趙昌平律師(曾任國大代表、兩屆監委,現為開南大學教授)助陣,因為隨之而來的各種庭詢一波接一波,他希望最後一切沒事,萬事平安。

女主播之死

中天女主播黃瓊文(後更名羽華),生於1973,7,25的雲林鄉下,文化大學政治系畢業,暨南大學公行所碩士。 原來在板橋海山台報新聞,2000年到民視新聞部,2003轉到中天當財經記者。後來因表現優異,被拔擢為產經生活中心召集人,並為樂透采當家主播,正當事業到達頂峰時,由於新聞工作晨昏顛倒,壓力大、生活不正常,不幸罹患血癌,於2005,10謝世。昨天由原水文化出版社在中天電視出版「病中日記」---吶喊奇蹟,中天總經理王克捷非常的傷心,在哽咽聲中幾乎說不完話。瓊文將版稅捐給髓緣之友協會,遺愛人間,令人對她的離去更加不捨。

銀行業首次董事長員工票選結果:蔡秋發獲得第一高票

台灣第一次 全民都在看 工會理事長蔡秋發獲得第一高票 林宗勇、蔡友才及鄭深池分別得到50.6%、29.4%及1.3%之支持 (本報特稿)因中、交銀合併後銀行董事長一職懸而未決,中國商銀工會舉辦合併後存續銀行中國商銀董事長全行票選活動,並選派工會理事長參選,提出「反更名」、「反財團」與「照顧員工權益」之訴求。今(26)日選舉結果出爐,工會訴求獲得全體員工熱烈支持,有過半數員工投票支持理事長蔡秋發,而中、交銀合併後未來熱門人選現任代董事長蔡友才,僅獲得不到三成之民意支持。 鄭深池董事長在此次票選活動中僅得到34票(1.3%),顯見中國商銀的同仁對鄭董事長跟中信金控等財團曖昧不明的關係深感疑慮,對其一意孤行不顧商譽強行更名態度強烈反彈,更對鄭董事長在擔任兆豐金控董事長任內,獨厚交通銀行之作法深感不滿。 獲第一高票的理事長蔡秋發則表示,工會舉辦此次活動並加入參選,目的是希望現在的管理階層及未來有意擔任董事長者,能夠知道員工的心聲。工會認為,反中信金控立場鮮明的前任董事長林宗勇獲得5成(50.6%)員工支持,正可顯示出員工對於中信金控插旗之強烈反彈立場;反之,現任代董事長兼中銀總經理的蔡友才僅獲不到3成(29.4%)之員工支持,顯示蔡代董事長在「反財團」與「反更名」之軟弱態度頗讓員工失望,及其漠視員工權益之作法引起員工強烈反感。 中銀工會表示,舉辦這次董事長票選活動,就是要落實產業民主,也就是員工要享有共同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與管理,許多先進文明國家已深深體會,企業的榮枯不僅攸關出資者而已,企業失敗,出資者縱然投資泡湯,出力者(員工)生活亦將陷入困境,因此在這企業命運共同體上,員工不但有權表示意見,當然更不能不積極參與企業經營、決策與管理。更何況,企業的成敗與績效,是靠全體員工努力所致,沒有員工的支持、無法處理勞資關係者,沒資格擔任董事長。 本次董事長票選活動係開銀行業之先河,中銀工會發言人林中象表示,此次選舉全行同仁熱烈參與,理事長蔡秋發獲得近6成(56.5%)之員工支持,顯示員工已具有產業民主之觀念,並有勞動價值神聖之體認,再次挑戰資方管理權,對董事長人選表達意見,送請相關主管機關作為日後遴選董事長時之參考人選。

20/30/40女生遠離憂鬱

灰姑娘與愛的奇蹟公益拍賣記者會 20/30/40台灣灰姑娘憂鬱意見票選 最不快樂排行榜 (台北訊)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全球大約有一億兩千一百萬人罹患憂鬱症患者,而無論在開發中國家或已開發國家女性罹患憂鬱症的比例約是男性的1.5到2倍。 由肯愛協會發起的20/30/40台灣灰姑娘憂鬱意見票選結果發現,20-29為教室裡的灰姑娘,課業壓力最不快樂(39%);30-39為辦公室的灰姑娘,工作壓力最不快樂(42%);40-49怕缺錢的灰姑娘,經濟壓力最不快樂(29%)。 肯愛協會秘書長表示,20-教室灰姑娘,課業壓力下女性還被要求順從,讓女生較不能夠表達自己的感受,是教室灰姑娘比男生憂鬱的原因。而30-辦公室灰姑娘,由於傳統的工作倫理是以男性為主建構而出的,許多女生為了爭取工作機會,往往要付出更多努力,加上女性對主管的感受更敏感,因此壓力指數有因而不斷增加。40-怕缺錢的灰姑娘則是經濟最不快樂,現在40-49歲的女性還要拼經濟的比例偏高,然而高齡女性就業本就比男生難,加上家庭工作兩頭忙,都讓40灰姑娘不快樂指數攀升。 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秘書長阮淑祥也以女性自身經驗分享說:「其實女性先天生理因素,像是月經週期、懷孕生產或停經階段等變化,都會使得體內女性荷爾蒙會有很大的變異,而這些變化都被認為和女性憂鬱症有關,而如何幫助女性遠離憂鬱也是溫心880專案的服務宗旨之一。」 蜜雪薇琪呼籲女生向前走 八位名人共推公益拍賣 為了募集遠離憂鬱基金開辦會心團體,也為了喚起更多民眾對女性憂鬱的重視,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和肯愛協會共同推動「灰姑娘與愛的奇蹟」公益拍賣,並邀請到八位名人共同支持,將於八月一日起展開為期10天的網路拍賣活動,拍賣底價不設限,期望八個名人的捐助物,能為灰姑娘們找到愛的奇蹟,讓她們從此遠離憂鬱、展開笑顏,成為快樂的公主! 1. TOD’S 皮夾-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副董事長張孝威 捐助 2. 玫瑰茶具與麒麟紙鎮-肯愛協會理事長簡錦標 捐助 3. 愛心二手衣-肯愛天使蜜雪 捐助 4. 項鍊飾品-肯愛天使薇琪 捐助 5. 五本簽名著作?妳,這樣寂寞?、?愛,在天堂與地獄之間?、?蔡詩萍精選集?-知名作家蔡詩萍 捐助 6. 一千張樂興之時CD-樂興之時團長江靖波 捐助 7. 簽名新書?快樂的50種方法?-知名作家王文華 捐助 8. 廖正輝畫作”林家花園”-肯愛理事楊光明捐助 孫越...

下賤的報社社長

一名很有名的報社社長,亂搞男女關係,已經有妻室,仍在外搞七捻三,多年前曾經搭上一名電台記者,弄得對方離婚收場。 後來又和報社的會計小姐搞在一起,掌握國營事業廣告,報社虧損累累,記者編輯的薪資稿費一欠再欠,老是欺騙大家說,某財團要投資報社,最後都沒有。 為了顯派頭,請司機開賓士車上下班,對於抗爭的記者藉故開除立威,這種社長,真是新聞敗類。猛抱扁大腿,以為這樣抱著,一些綠色銀行家就會幫忙報社,萬事OK,結果事與願違,下場很慘。

20060725台灣團結聯盟主席記者會新聞稿

今(7/25)日上午台灣團結聯盟蘇進強主席,偕秘書長羅志明、副秘書長劉一德等,於台聯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會中針對昨日李前總統以證人身份接受檢方約談有關拉法葉艦的採購案乙事提出說明,隨後羅秘書長表示,台聯將對經續會後續發展表示高度關注。台聯反對經貿政策向中國傾斜的立場絕不動搖,經續會絕不能淪為開放直航、解除投資上限的秀場。 蘇主席表示,李前總統對拉法葉採購發生嚴重弊端深感痛心,為早日釐清案情,他欣然以證人身份接受檢方約談,說明他於三軍統帥任內,所了解的拉法葉艦採購案事實經過。至於李前總統的陳述內容,蘇主席表示不能代表李前總統發言,李前總統也尊重檢方,不會主動對外說明。 蘇主席強調,依據監察院對本案的調查報告,當時的海軍十年兵力整建計畫,是在民國七十六年六月二十四日,由前總統蔣經國所核定,預定向韓國採購蔚山艦。後來蔣經國總統過世,李前總統繼任。並於七十七年五月十七日,第165次軍事會談中,由參謀本部提報本案計劃要點,當時李總統即以三軍統帥身份裁示此案依原計畫進行。隨後,軍方如何由蔚山艦改為法國拉法葉艦,李前總統並未接獲任何報告,軍事會談中,參謀本部及海軍總部也未有任何變更的提報,直到民國八十年八月上旬,李前總統在軍事會談中主動要求軍方對海軍兵力整建進度提出書面報告,當時的海軍總司令葉昌桐才呈送大簽給李總統,以簡短六行文字扼要說明,軍方已改變決策,由於本案已由海軍總部、參謀本部定奪,且已無任何討論空間,只是形式上的告知,因此,李前總統才批示「悉」字。 蘇主席指出,以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可以理解,以郝柏村擔任參謀總長時即已將原定採購的蔚山艦,改為法國的拉法葉艦,其間過程,軍方既未在軍事會談提報,也沒有任何書面報告,顯然,已違反軍品採購法的規範,不僅改變了蔣經國前總統的既定政策,也有刻意隱瞞三軍統帥之嫌,是否侵犯統帥權,相信外界不難判斷。此外,由於郝柏村先生在其所著「參謀總長日記」中批露曾於78年9月27日向李前總統報告此事,但李前總統表示,沒有任何公文可以佐證此事,何況此一重大軍購案又怎能以口頭報告了事?蘇進強說,日記是個人化的文件,可信度存疑。 隨後羅秘書長說明台聯對經續會的立場。他強烈質疑蘇院長接見六大工商團體的動機,是在為即將對大陸傾斜的經貿政策背書。事實上,經續會所討論的兩岸政策,多屬行政院可裁決的範圍,召開經續會顯然是先有結論,再有過程和作為。倘若經續會決議...

台北君悅大飯店說明

(台北訊)關於7/19媒體報導針對本飯店於93年11月間所開立之8張發票所提出之疑問,謹提出說明如下: 1. 本飯店對於所有消費者之消費,原則上均會開立電子式發票作為消費憑證,但在例外情形,本飯店會根據消費者之要求,將電子式發票作廢後,改開成數張發票. 2. 在上述例外情形,本飯店係採取下列原則處理 (1) 發票總金額必須相符 (2) 消費日期必須正確 (3) 如係3聯式發票,則發票抬頭必須正確,如係2聯式發票,則不記載發票抬頭 (4) 重開之發票原則上是以手開式發票提供,以避免影響帳務系統之運作 3. 就媒體報導所提及之8張發票,經本飯店查證後了解,係李慧芬小姐於93年11月住宿於本飯店期間之消費,本飯店係應李小姐之要求,而依據上述處理原則將原來之電子式發票改換為8張手開式發票. 4. 由於是一次開立8張發票,所以該8張發票係連號,另由於李小姐係於上述期間持續住宿於本飯店,所以發票上所記載之日期亦係根據李小姐之指示辦理,由於係一次作業,所以日期順序與發票號碼順序未盡一致. 5. 該8張發票之個別金額均係依據李小姐之指示辦理,本飯店所堅持者為8張發票之總金額必須與原始發票金額相符 6. 根據李小姐之要求,該8張發票均係開立2聯式發票,因此沒有記載抬頭

台灣五大奇景高空攝影,首度曝光!

(台北訊)台灣,我們的家園,生在這、長在這,但有許多景象是你我從未見過的。頂尖空中攝影師齊柏林,投注十多年的心血,從一萬呎高空拍下你我一生難見的珍貴影象,182張嚴選照片,完全收錄在貓頭鷹出版社最新出版的《從空中看台灣——齊柏林空中攝影集》。 水鄉澤國看來景色宜人,但其實隱憂重重!2005年的612水患,差點淹沒這兒300多戶的子民。今日近海漁業、養蚵、魚塭養殖仍是這賴以為生的產業,但持續超收地下水,地層繼續下陷,美麗的聚落還能安然存在嗎? 2.秋日黃金樹 P.118 秋日風景中,你可知道有種華麗的黃金樹比楓紅還璀璨!耀眼的黃金樹名字是台灣山毛櫸,又名台灣水青岡,只出現在台灣的北插天山、羅培山、盧平山、銅山、飯包尖山等稜線的東北季風迎風面。它的種子必須在連續三個月攝氏四度的低溫下才能發芽,近年來因氣候暖化,使其種子不易發芽。 3.威尼斯墓園 P.58 因為地層嚴重下陷,嘉義縣東石鄉有千餘座墳墓泡在水中,清明時節,掃墓的子孫們帶的不是鐮刀、掃把,而是水桶、雨鞋。 4.有毒的養分 P.288 位於綠油油稻田和魚塭間的顯眼鮮黃,不是上帝彩筆的失誤,是工廠的化學染料廢水。在我們不知不覺中,許多工廠廢水從溝渠流入大肚溪,深深滲入土壤、地下水層,成為農田灌溉與魚塭用水的水源,也成了我們桌上佳餚的「養分」! 5.漂浮骨牌陣 P.194 你可知道這一張張的骨牌是什麼?幾乎每個人都吃過蚵仔煎,但認得出這就是養蚵蚵架的人一定不多。在台南縣七股鄉,你可以實地瞭解養蚵的過程。 這些景象我們之前沒見過,也不瞭解它們背後的故事,但這些景象、故事其實和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從空中看台灣,將使你我對家園有更廣的認識、更深的感情,也多了份自省與責任!

馬偕紀念醫院參與遠距健康照護示範計畫 實現在家健診的夢想!

(本報特稿)根據衛生署與國民健康局於今年七月所做一項調查結果得知,國內40歲以上的民眾有38.6%自認「身體很好」而未作定期的健康檢查,而15歲至64歲的民眾中有近兩成不知道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方法可以減少罹患慢性疾病的機會,顯示國人對於自我健康管理及慢性疾病預防的觀念仍十分缺乏;根據美國最大的非營利健康維護組織Kaiser Permanente在Journal of the Medical Association的研究報告指出,使用遠距照護系統和沒有使用的人相比較下,使用遠距照護系統的人較沒有使用的人能節省醫療成本達33%-55%,並較一般的診療節省60%的時間;由於居家環境是每個人最熟悉的空間,也是停留時間最長的場所,因此,居家生理監測與遠距照護已成為目前勢在必行的自我健康管理計畫之一。有鑑於此,馬偕紀念醫院與工研院及遠雄建設合作之「遠距健康照護示範計畫」,將試圖為國人健康把關,提醒民眾自我健康管理的重要性。 馬偕紀念醫院黃俊雄院長表示,遠距健康照護服務,是以具有遠距傳輸功能之生理監測設備與資訊平台,提供生理監測服務,以達到個人健康的促進與疾病預防。有了工研院研發的「生理監測系統」,民眾在家中即可利用網路與所配置的儀器,輕鬆的將測量之數值上傳,由馬偕紀念醫院專業的醫療團隊接收,並建構較完整的個人生理數據資料庫,如遇有特殊生理數值上的變化時,可由醫護人員通知提醒住戶就醫並給予良好建議。 如此一來,不但可以提升民眾生活品質,加速建構社區化長期照護體系,促進醫療資源的有效運用,進而減少醫療成本的浪費,對未來國內之醫療模式,並能增添嶄新並能與民眾互利互惠的發展方向。 此次由馬偕紀念醫院、工研院、與遠雄建設合作之『遠距健康照護示範計畫』係依「生理監測系統」所儲存及傳輸之資料,進行生理現象遠距監測及資料處理服務,以供進行早期自我健康管理之參考使用。此服務非臨床診斷或治療之醫療行為,但可提供民眾更有效的自我健康管理管道,並達到預防醫學之目的。 『遠距健康照護示範計畫』所配備之「生理監測系統」,於裝設及使用上都非常簡單,它只需要住戶配有網路及一套有基本配置的檢測儀器(含血壓、體(耳)溫、心電訊號、血糖、血氧濃度、呼氣流量),即可在家中裝設完成。住戶端只要將量測結果,透過網路傳輸至工研院的「生理監測系統」,醫院端就可以連接,藉此系統接收到住戶近期的生理數值,進而給予住戶數據說明及...

中時余建新違法罰三萬元

余建新君因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事件 行政院新聞局決定書   聞訴字第0940010706號 訴願人:余建新 訴願人因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事件,不服原處分機關臺北市政府94年4月22日府新一字第09404676102號處分,提起訴願,本局決定如下: 主 文 訴願駁回。 事 實 余建新係中國時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該公司發行之「中國時報」,於93年12月4日第A11版刊登「一家都是賊 毒蟲父母帶壞子女」新聞乙則,因記載足以識別兒童身份之資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6條第1項規定,臺北市政府依同法第63條核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整,訴願人不服,提起訴願。 理 由 一、訴願人訴稱: (一)系爭報導重點在於揭露嫌犯夫妻二人觸犯吸毒、竊盜等刑事責任,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基於社會責任之天職,報導此一違法行為與及應受法律之責難。 (二)況文中並無報刊載嫌犯子女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之基本資料,所撰述之住處係租屋處,非戶籍地,且犯罪嫌疑人居無定所,晝伏夜出,有可能不使用本名,故僅單憑嫌犯租屋住址,及普遍且通俗之姓名,應不足以構成識別其子女身分之資訊。 (三)系爭報導全文意旨在維護子女利益,非以報導該子女犯罪為依歸。 二、本件訴願駁回之理由有三: (一)法律依據 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6條第1項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遭受第30條或第36條第1項各款行為兒童及少年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兒童及少年有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之情事者,亦同。」同法第63條規定,違反第46條第1項規定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其負責人及行為人,得各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第46條第1項規定之物品。 (二)違法事證 查中國時報於93年12月4日第A11版刊登「一家都是賊 毒蟲父母帶壞子女」新聞乙則,案經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媒體違規案件審議委員會第1次會議」審議,以該報導因刊載施用毒品少年父親及母親姓名,足堪認定暴露兒童身分資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6條第1項規定有關出版品不得報導施用毒品兒童及少年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之規定,此有該剪報資料影本及「臺北市媒體違規案件審議委員會第1次會議」紀錄影本附卷可稽。 (三)訴願人所訴各節 1、訴願人陳稱本件以重點在於揭露嫌犯夫妻二人觸犯吸毒、竊盜等刑事責任,嚴重影響社...

第五屆卓越新聞獎獎勵辦法

壹、宗旨 為促進新聞倫理,獎勵優秀新聞人才,提升新聞品質,特評選、頒發第五屆卓越新聞獎。 貳、 獎勵對象 一、 凡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及廣播、電視新聞事業機構之專 職新聞從業人員,其在本屆收件範圍內(94年 9月1日至95年8月31日)發表、刊播之作品(系列作品至少五分之四符合參賽日期規定),皆可於本(95)年9月7日至9月17日,由所屬新聞事業機構推薦報名,或由本人直接報名;本會並將發函社會團體,懇請推薦優秀作品參獎。 二、前項所稱「專職新聞從業人員」,兼指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及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許可辦法」、「大眾傳播事業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聘僱之大陸地區及外籍人士,從事新聞工作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參、獎勵項目   一、平面媒體類(含報紙、雜誌社及通訊社類 ) 1.新聞採訪報導獎 2.國際新聞報導獎 3.新聞攝影獎 4.新聞評論獎 二、廣播類 1.新聞採訪報導獎 2.新聞節目主持人獎〈申請人必須同時從事編輯或採訪或製作人的工作,參賽作品之內容品質與團隊的整體表現,亦納入評審考量。〉 三、電視類 1.新聞採訪報導獎 2.國際新聞報導獎 3.每日新聞播報獎(本獎獎勵對象為新聞製作團隊,參賽代表人為該節新聞製作人,評分比重分佈為新聞採訪編輯與台前播報呈現各佔一半) 肆、參賽作品規格 一、平面媒體類 (1) 交附報名表一份;參賽作品一式五份,請以A4紙張剪貼成冊,並加裝封面;參賽作品之主題說明五份,以一張A4紙張書寫,不超過兩千字為限。 (2)「新聞採訪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一件作品篇幅最多不超過12篇。 (3)「新聞評論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一件作品篇幅最多不超過12篇。 (4)「國際新聞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一件作品篇幅最多不超過12篇。 (5) 「新聞攝影獎」攝影作品以一張為限。作品須附刊印品正本一份,及5” × 7”規格製作之照片一式五份,並請註明刊出之媒體名稱、出版日期及圖片說明。 (6) 參賽作品之篇幅超過,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拒絕受 理。 二、廣播類 (1) 交附報名表一份;參賽作品CD光碟一式五份;參賽作品之主題說明五份,以一張A4紙張書寫,不超過兩千字為限。 (2)「新聞採訪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3)「新聞節目主持人獎」請檢附兩集常態播出之完整節目;參...

第五屆卓越新聞獎獎勵辦法公佈

第五屆卓越新聞獎獎勵辦法正式出爐,本屆獎項有一重大調整,即原電視類「新聞主播(主持人)獎」,改為電視類「每日新聞播報獎」,頒獎對象從「個人」改為「新聞團隊」,其餘獎項則維持不變。此外,本屆卓新獎頒獎典禮訂於十一月十七日舉辦,較往年提前,因此,收件日期也較往年提前至九月七日至九月十七日。 卓越新聞獎著眼於新聞主播獎已連續兩屆(第三屆、第四屆)未頒出,於今年六月邀請國內各家電視台資深主播、卓新獎評審及傳播學者一起討論,在目前新聞環境下,應如何調整獎項,才能提供優秀新聞工作者最大鼓勵。與會者有一共識,即電視新聞係一集體工程,主播個人表現實難主導新聞品質(座談內容請參考卓新獎基金會網站www.feja.org.tw),卓新獎基金會於是決定將「新聞主播獎」更名為「每日新聞播報獎」,不再強調為主播個人獎項,而是頒獎給新聞團隊,希望透過新聞採訪與編輯在評分時所佔比重,來鼓勵新聞前置作業品質的提升。在此同時,負責新聞整體呈現的主播角色仍具有一半決定性。在目前各電視台重要時段新聞多採「主播兼製作人」制度下,此一獎項所獎勵的,可以說是「由主播製作人所率領的新聞團隊」。若該節新聞主播並非製作人,則本獎項係以製作人為報獎時的代表人。 此外,卓新獎其餘獎項維持不變,分別是平面媒體類(含報紙、雜誌社及通訊社)的「新聞採訪報導獎」、「國際新聞報導獎」、「新聞攝影獎」、「新聞評論獎」;廣播類的「新聞採訪報導獎」、「新聞節目主持人獎」;電視類的「新聞採訪報導獎」、「國際新聞報導獎」及今年甫調整的「每日新聞報導獎」。 本屆參賽管道共有三種,分別是新聞事業機構推薦、個人報名及非政府組織推薦。第三屆、第四屆增闢的非政府組織推薦管道,獲得不少迴響,今年本會將更擴大範圍,發函給國內具代表性的非政府組織,請他們一起來推薦好的新聞作品。在接獲非政府組織推薦後,本會將親洽被推薦人,敦請其寄送作品參獎。 由於本屆卓新獎頒獎典禮較往年提前,收件日期也較往年提早。凡於94年9月1日至95年8月31日期間發表、刊播之新聞報導作品,可由所屬新聞機構或個人報獎,若兩者接提報同一獎項時,由雙方自行協調擇一資格報名。每人每項限報一件。報名交件時間為95年9月7日至9月17日,可親?或掛號郵寄,郵寄報名一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為了讓參賽者更容易取得各項參賽資訊,卓新獎基金會網站網址為www.feja....

質疑「獨家」新聞

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 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 新 聞 稿 2006年7月23日   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簡稱廣電基金)與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簡稱新防會)今天聯合召開記者會,針對《TVBS電視台》報導趙建銘自行施打類固醇及《東森電視台》報導陳幸妤曾赴精神科門診等「獨家」新聞,提出質疑。會中也邀請前衛生署長李明亮、醫學倫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富源及賴其萬教授出席,針對醫學倫理發表專業看法。   前衛生署署長李明亮語重心長地表示,人的健康除了身體也包括心理健康。看到目前因媒體報導導致人民身心受到煎熬,感到有責任出面表達一些看法。他指出,總統夫人的母親日前受到記者緊迫逼人的不堪遭遇、趙建銘的母親-一位60歲的婦女被記者詢問至號啕大哭、無辜的孩子就學受到侵擾...,這些事件除了影響當事人身心健康,也違反人權。特別是就醫行為是個人十分隱私的部份,媒體應遵守起碼的倫理道德,不應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之下加以報導。   醫學倫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富源表示,痛風症狀並非使用類固醇治療,TVBS報導指出趙建銘因痛風施打類固醇,顯示記者未盡查證之責。其侵犯隱私、違反人權的做法對當事人並不公平。為了讓下一代及社會更健康,媒體也應重視倫理觀念。   賴其萬教授表示,現今媒體對社會教育及觀念具有相當的影響力,若一味以負面角度報導醫病關係,只會讓有能力、有愛心的人不願投入醫學領域,對整個社會來說並非好事。     新防會執行長盧世祥表示,對於無關公共利益的個人隱私,媒體的補風捉影報導,除了令人厭煩,也違背新聞專業原則。盧執行長指出,新聞基本專業倫理在於報導事實(tell the truth),現今新聞編輯台主管為維持新聞熱度,要求記者預有結論不重查證或不尊重當事人的做法,只會減損新聞的職業尊榮。他也表示,媒體從業員應將職業尊嚴放在第一位,另藉由「他律」方式,才能改變媒體現狀。   廣電基金執行長林育卉指出,近日陸續接獲記者電話投訴表示,電視媒體屢以「獨家揭露」方式報導某些具敏感性事件,報導可信度相當令人懷疑。林執行長表示,新聞媒體以個人隱私權益做為提高收視率的新...

鼓勵金管會終於開鍘中信銀 同時行政院也應作行政懲處

(台北訊)立法委員羅志明今天表示,對於行政院金管會對中信金處罰一事予以支持,但要求行政院不應以此為滿,甚至想以此息事寧人,逃避行政單位的責任,應該追究金管會相關人員的責任,作出應有的懲處,以給全民交代。同時,也要對後續中信的反應與執行繼續監督,以免又顧此失彼,無法達到嚇阻金控公司破壞金融秩序的效果。 羅委員指出,金管會事隔多月後,現在才後知後覺的事後彌補,但若未同時對中信金投資兆豐金一案中金管會相關行政官員的責任,那就只是藉由對中信金高額罰鍰來推卸自身責任,刻意忽略金管會當初未善盡責任查核就自動核准的錯誤。因為,如果沒有當初的刻意放水,就不會有這些後面的問題,更不會有耗費這麼多社會成本去解決公股在兆豐金失守的事情。因此,羅委員強調,這件罰款事件應該只是開始而不是曇花一現的單一處理,行政院絕對不能就如此交代過去,一定要追究當初金管會在中信金送審中有疏失的人員,不論是現任的一級主管還是已經被停職的前主委,給人民一個交代,同時重建政府日漸失去的的威信和公平性。 羅委員繼續表示,政府本就應該自清,金改政策推動以來,混亂金管體制和矛盾政策已經使國庫損失龐大資產,這次雖然終於出手打中信金這隻大老虎,但金融監管長期問題也應藉此一併處理,否則政府自身體制內無法建立公平性,就會讓金融業者可以此為理由,拿政府也有錯的理由尋求社會輿論的同情支持,強化自己行為的正當性。同時,未來中信金如何處分高達44萬張的兆豐金股票是否會拖累兆豐金也應該注意,畢竟兆豐金最大股東還是公股,為了中信金犯的錯而讓兆豐金股價陪葬,就不見得符合公平原則了,受害的也是公股的權益,這些處罰的方式和細節金管會應該仔細考量。 羅委員也提到,雖然中信金近幾年一直是國內金控資優生,的確是外資投資國內金控的首選。但政府推動二次金改開始,中信金為擴大版圖,一再尋求政治力確保自身利益,在確定不會遭到行政管制後,肆無忌憚的游走邊緣,順利以小博大的以低持股獲得龐大資產的掌控權,現在事情一一曝光後,過去亮麗財報的背後原來還有這些不合理甚至可能違法的運作,而付出的代價卻是全民共同負擔,而這中間失職的政府單位與官員也形同共犯,難辭其咎,若沒有處理這些問題將難以向全民交代。 羅委員最後也強調,他不是逢財團必反,財團也一定不是萬惡淵藪,但應該在合法合理的範圍下進行商業競爭,而不是拿公眾利益作賭注來豪取巨大自身利益,事發後又不願承認錯誤,中信金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