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人權團體四度要求開放跨國同婚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2/14台北報導 

【等無人的辛苦,你咁知影?】 

同婚專法已通過近3年的情人節今日(2/14)伴盟與多個台灣重要的性別與人權團體偕同近50對跨國同性伴侶集結於行政院前,綁上467條寫有伴侶雙方當事人姓名的黃絲帶,第四度於公署前抗議,再次呼籲行政院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草案盡速送交立法院審議,通過跨國同婚合法化。

 

伴盟律師團召集人許秀雯首先解釋,跨國同性伴侶於行政院外綁上467條寫有跨國同性伴侶姓名、相愛與分離日子數的黃絲帶,代表對於相聚的期待,行政院已經超過一年尚未將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祕書長簡至潔接著表示:跨國同性伴侶因為疫情被迫分離,若一旦出境就無法回台相聚,更指出已經至少有3對跨國同婚判決的勝訴,指出為國家函釋的錯,呼籲政府不要讓亞洲第一蒙羞,殷盼行政院盡速在立法院會期前送出法案。

 

跨國同性伴侶代表Joyce表示,與來自菲律賓的伴侶今天已是第三次來到行政院前,先前已先拜會過13位跨政黨立委,參與行政院、司法院與外交部的協調會,同時也寫信給總統府、行政院與監委拜會陳情,持續地等待落空,其伴侶也必須隨時面對隨時離境的窘境。

 

跨台灣與新加坡的伴侶美蘋批評,雖然自身為第三對勝訴可以在台結婚的跨國同性伴侶,但如果467對伴侶都得透過官司才能成婚就太荒謬了,最後Andrew表示與來自日本的同性伴侶已經700多個日子無法相見,提醒全世界通過同婚的31國中,因無配套措施,僅台灣有如此限制,日前外籍配偶已能開放專案入境,跨國同性伴侶卻仍得遙遙無期的等待。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國際特赦組織早於2017年於其「 台灣同性婚姻法案」研究報告中提出:「 承認同性伴侶之間的婚姻,並在和異性伴侶婚姻相同的基礎上,授予同性伴侶相同的權利」。遺憾在三年後的今日,尤全球新冠疫情肆虐下的邊境管制,跨國同性伴侶仍因性傾向與國籍遭受差別待遇與分離之苦。今年年中即將舉行的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前,國際審查委員早已提出現行同婚專法對部分個人或伴侶存在權利的限制,最後呼籲行政院守前述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施行法與大法官第748號解釋的反歧視原則。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表示 2017年大法官748號釋憲表示,同志應該享有平等的權利,2018年上凱道集合要求不要歧視不要專法,直到目前為止2019年通過的748同婚專法仍舊不是平等的法案,遺憾直到今日同志仍舊未被視為平等的公民。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社工周柏均提出,根據同家會的服務經驗,在台有許多跨國伴侶因為國籍問題無法結婚還是法律上的陌生人,家裡的小孩子更無法理解為何其中一位家人需要定期離開一段時間,乃因國家制度所導致,愛情總是來得突然我們無法預計會與哪個國家的人邂逅、相愛並許諾終身,希望政府可以在情人節這天全面開放跨國同婚。

 

最後,彩虹平權大平台副執行長鄧筑媛呼籲,今天為西洋情人節,而明天即為元宵節,按照傳統,更應該要讓跨國同性伴侶團圓相聚,他們不想只是當情人而是希望能夠真正成為家人,並質疑政府為何要用一國一國個案訴訟的方式才能成婚,如同同志家庭收養訴訟一樣,她呼籲政府應系統性的修法才能保障所有國人能夠安居樂業且安身立命,誠摯盼望政府可以望你成全,讓跨國同性伴侶可以雨過天晴早日成家。

 

主辦: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與跨國同性伴侶

參與團體: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彩虹平權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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